曾经很喜欢陈晓东的一首粤语歌《迷你》很符合今天的主题,这里我不会贴歌,大家可以找来听听。
着迷是对人或事物产生难以舍弃的爱好。(百度百科)
也许有一首歌让你单曲循环一整天。
也许有一张照片,成为了你所有的屏幕的桌面。
也许一部电影让你一刷在刷,隔几年又想起,再翻出来重看,也不觉得烦。
也许有一本书,让你爱不释手,只要睁开眼就捧着读,直到看完,马上重头再看一遍。
也许有一个人,天天在一起,都腻不够,就算不曾分开,又开始想念。
着迷就是对一个人,一件物,甚至是一个虚幻的非物质的喜欢到一种执念。
佛家常说,放下“我执”,但人之所以成为人,成为不同于其他物种的人,正因为他是属灵的,他能对一个人或一件物投入巨大的感情,执念,不求回报。这种强大的执念会操控他,完成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进入全新的世界。着迷才有热情,着迷才有动力,着迷才有探索,着迷才有滋味。
不客气的说人类的进步和发展就是对这个世界的着迷和不断探索驱使的。(拔的有点高)
说回来,想想你曾经为谁着过迷,做过哪些傻事?现下正为什么着迷呢?分享一下吧。
枫之我执:盗墓系列
着迷 :对人或事物产生难以舍弃的爱好。当我看到这个词的时候,不断的问自己(千万次的问[偷笑])什么是我难以舍弃的爱好?思来想去,终于从昨天的一则新闻中得到了答案!
一瞬间,思绪被拉回了半年前。 要从《藏海花》说起,因为之前看了电视剧版-盗墓笔记,所以对吴邪、闷油瓶、胖子都有了解,借书时一看三叔写的,就毫不犹豫的选了来读,结果被同事笑,说要读前面的8本才能看懂藏海花!好吧,为了吴邪(李易峰饰)为了小哥(杨洋饰)我拼了,看看吧。
结果,一入地下深似海,无论是七星鲁王宫、还是西沙海底、又或者秦岭神树、云顶天宫……处处透着神秘、疑惑,让我脑洞大开,不仅也想着,去逛逛古玩市场,去淘样明器,甚至还要去买把洛阳铲、备上黑驴蹄子,去个深山老林,夹个喇嘛,也去下下地,也去寻找下张起灵的身世……
在异想天开的同时,我发现我着迷了,不论是盗墓笔记还是鬼吹灯,不论是张起灵、吴邪还是胡八一、Shirley杨,我都入迷了,原来我是喜欢去探索未知的世界、去感受神秘的色彩,难道我上辈子是摸金校尉??[机智]好吧,我要继续去梦里下地了。
蓉之我执-年少的疯狂抄歌词
执迷?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迷而不执的人,说好听了是理智,难听点就是毫无追求。思来想去,也就是在小学毕业前后那段疯狂写歌词的岁月能勉强称为执迷。
张信哲、林志颖、郭富城、孙耀威是我那个年代的大众情人,我也不能免俗,当别人都在疯狂买海报把家里贴的到处都是的时候,我却不知为何偏偏爱上了写歌词。
现在还能找到的只有两本了,从《对你爱不完》到《我是不是该安静的走开》、从《十七岁的雨季》到《青苹果乐园》、从《过火》到《爱如潮水》,密密麻麻的填满了都有些泛黄的纸,字字都透露着我对他们的迷恋,直到今天我还会偶尔拿出来看看,回忆一下往昔,回忆一下我的青春岁月。
我之我执:分享我最近正着迷的一本书《人类简史》
作者:尤瓦尔·赫拉利,1976年生,牛津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为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的历史系教授,青年怪才,全球瞩目的新锐历史学家。(关键他只比我大一岁而已。)
《人类简史》的一个主要观点,(也是最震撼我的观点)是:人类社会是构建于虚构的故事之上,整个人类社会的前提是发达的“讲故事(Story-telling)”能力。
什么是“讲故事”的能力?比如你对一只猩猩说:“把你手里的香蕉给我,因为这个善举,死后你将进入猩猩天堂,那里有取之不尽的香蕉。” 猩猩肯定不会理你。
(当看到这里时,我想确实是啊,猩猩怎么会相信这些鬼话,当下的生存才是第一位的,即使我失去这个香蕉并不会饿死,但你用这些鬼话是绝对骗不了我这个香蕉的。)
但是人类会。
但是人类会。
但是人类会。(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的确如此,人类居然真的相信。)
然而,“虚构”这件事的重点不只在于让人类能够拥有想象,更重要的是可以“一起”想象,编织出种种共同的虚构故事,这样的虚构故事赋予人前所未有的能力,让我们得以集结大批人力、灵活合作。
不管是《圣经》的《创世记》、澳大利亚原住民的“梦世记”(Dreamtime),甚至连现代所谓的国家其实也是种想象。
虽然一群蚂蚁和蜜蜂也会合作,但方式死板,而且其实只限近亲。至于狼或黑猩猩的合作方式,虽然已经比蚂蚁灵活许多,但仍然只能和少数其他十分熟悉的个体合作。
人类的合作则是不仅灵活,而且能和无数陌生人合作。正因如此,才会是人类统治世界,蚂蚁只能吃我们的剩饭,而黑猩猩则被关在动物园和实验室里。
人类语言真正最独特的功能是能够传达关于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物的信息。据我们所知,只有人类能够表达关于从来没有看过、碰过、耳闻过的事物,而且讲得煞有其事。(就是胡说八道呗)
在认知革命之后,传说、神话、神以及宗教也应运而生。
人类跃居食物链顶端的原因是因为合作,可以合作的原因是因为人类的语言,有“虚构”功能。(就是说人类能发展到今天是因为我们有八卦别人八卦自己和听信八卦的能力。)
(⊙o⊙)哦,简直大开脑洞,醍醐灌顶的观点,而且确实是真的。
(在读中,推荐给大家。)
于之我执-童年的漫画书
人家都有目前执迷的事,而我已然失去嗨点,只好写写曾经的执迷。
执迷,我理解是卯足了劲儿去关注、去追求,不想放下,烂熟于心……大约这样。
我只对漫画书做过这样的事。上中学的时候,午餐预算3块钱,有1块拿出来随便吃吃,剩下的攒起来买漫画书。《尼罗河女儿》《双星记》《幽游白书》《三只眼》,漫画还有很多,大约两三个学期,我只攒到这些的全套。请注意:是全套!不敢放家里怕被母上发现,寄存在女票家的沙发里。结果!她家卖沙发,忘了还有书放着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花费了那么多的热情和努力,最后只难过了一下,就不再追究。并不是爱的浅,只是习惯了忍耐悲伤。原谅对方的时候,也放弃了她。
璇之我执:一个奇幻美梦
我着迷于一个梦境:
在一个古堡教堂里,我穿了满身钻石的婚纱入场,很大的T型台,灯光特别耀眼,婚纱很重我步履沉重而缓慢,甚至有点驼背。
印象中要嫁的男人一身笔挺的西装,头发短短的,梳的很整齐。当我回头时,他已经微笑着向我走过来,那一排黑牙变白了,衬衣领子是用我喜欢的樱桃形状的红绿相间的钻石镶嵌的,整个人衬托的亮亮的,只记得梦醒时,我还在微笑着。
这是一段记忆深刻的梦境,也是所有梦境中最甜蜜的一段,梦中的我们除了对彼此微笑,并没有什么交流。
我和他说:亲爱的我很想实现这个梦。他说:我没有那么多钱给你租古堡买钻石。当时的我很开心……
我以为他会说:我不会给你婚礼。
Ps: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这辈子我拿错了号码牌,下辈子无论你我,在孟婆的奈何桥边等。暗号是:兔子兔子我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