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
我们歃血为盟,永不分离...
在这所俄式建筑的重点中学,我度过了六年跌宕的年月。入学时顶着市三好光环的我引来老师的青睐与同学的羡慕。初中的男孩在肾上激素的极速凝聚下显得更加大胆,小纸条、小礼物、小表白、小挑逗,这些小男生的追捧使我感到一丝的不安与惊恐。直到遇到他,高二一班李珏峰。我和端端作为优秀班委被推荐首批入团,李珏峰以学生会主席的身份带我们宣誓。那个高高帅帅一脸书生气质的大哥哥,和我俩寒暄:“你们除了学习有什么爱好没?”“我和天天都喜欢读书、写诗、种花。”“读书啊,那有没有读过基督山伯爵?那是我最爱的一本书!”他说起话来眼睛里透着自信,两个小酒窝像黑洞般席卷了我全部的注意力。“天天也喜欢这类书,是吧天天?”我一时没回过神儿,脱口而出“我喜欢四驱车和拼模型。”天呐,我竟然把杨宁凯的爱好说了出来!而这,却阴错阳差的引起了李珏峰的兴趣,我们就这样聊开了,并很快相约一起参加模型比赛。
“端端,李珏峰昨天牵了我的手,还亲了我一下,我恋爱了。那种感觉,好紧张,又好幸福。”我自顾自的说着。“他都高二了,马上就高考了,你才初一。”“可我喜欢他,他打篮球就像流川枫!他还会吉他,下个月新年汇演有他们乐队的节目呢!他还说要排个英文话剧,到时我要演朱丽叶!”“对对对,他还喜欢抽烟,喜欢和一堆男人吹嘘他怎么把初一的小姑娘骗到了手...你都那么大了,拜托,别那么天真了好不好”端端略有不安的着急的反驳着。我有些生气,“端端,你这是羡慕嫉妒恨!李珏峰就是好呢!”端端也生气了,“我嫉妒?!我是担心你,知不知道!早恋的孩子会影响学习,你这样怎么和我一起考北大?!”“我才不稀罕什么清华北大呢!臭学究!”他把自行车一转,向反方向走去。我们一连几天没有再说过话。
而我,沉浸在初恋的青涩与甜蜜中渐渐的把端端丢了。李珏峰,我为他学起打扮,为他学会了喝酒,为他开始跟家里说瞎话,为他变得不再是优等生。一年后,他毕业了,我们分手了。初恋并不都是刻骨铭心的,但初恋让我脱胎换骨。我不再热衷于学习,我不再是优等生的标签,我任性、叛逆、调皮、愤青,我像所有孩子一样经历了青春期的骚动。这样真好,我释放了我的荷尔蒙、多巴胺、肾上腺素,我疯狂的享受着叛逆期的特权,这样真好。
“天天,我喜欢你”端端在我和李珏峰分手后终于表白了。“端端,我配不上你。”我抱着端端,嘤噎着“我想和你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他抱紧我,“我想一辈子保护你。”那个SARS肆虐的毕业季,我俩在校门口的石台上,肩并肩的坐了一下午。
我曾嫌弃了九年的老学究,就此和我形同陌路。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忍不住跑去再抱他,而当他转过身时,也已然泪如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