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回家,发现阳台茶座上有一只四脚朝天的放屁虫正在挣扎,看样子是想奋力翻身。我静静地看,等待它自救。无奈任何努力皆徒然。
放屁虫于我而言,有过美好的童年回忆。小时候曾在苦楝树上抓过它,用一根线绑住它的脚,像放风筝那样看着它在我的掌控下飞翔,从中获得快乐。除此之外再无好感。它又臭又辣的“屁”一旦接触你的皮肤,会留下一块灼热的黄斑,好几天都洗不掉。基于此,我没有理它,忙别的事去了,并且很快忘掉了它。 今天一早起来,突然发现放屁虫依然躺我茶座上,才恍然想起它已经挺了一个晚上。 它一动不动,可能死了吧。我撩了一下它的脚,动了。它没死呢。出于怜悯,我用手指轻轻地拨一下它的身子,帮它翻过身来。在这当儿,一个奇异的联想划过脑际:对这只放屁虫来说,我就是它的上帝。
一点不错,我就是它的上帝!
昨晚那难熬的十来个小时,它一定在祷告:万能的神啊,救救我吧,来世做人,我一定报答你。直到天亮,上帝依然没来,它一定绝望了。弥留之际,它也许想起美好的童年,想起那些阴凉的树林;肯定没有抱怨,——有什么好抱怨的呢?上帝要你死,自然有上帝的道理,要么是你罪恶累累,要么是你善良无比。
但是,放屁虫的一切判断都是错误的。上帝——我,在它意想不到的七点零四分出现了。唉,揣度圣意,不但是愚蠢那么简单,简直是幼稚可笑。
翻过身子,奄奄一息的放屁虫一动不动。过了许久,才迈开步子,艰难地走几步。它也许饿死了吧,想吃点什么了吧。但我不知道它吃啥。看来,上帝也并非万能啊,连放屁虫吃什么也不知道。当然,我可以打电话问另外一个大一点的上帝——生物老师。不过,这可能会招来一阵雷霆:“你闲得蛋疼了是吗?要是没事干就去西伯利亚找长毛象去!”你看,上帝也并非仁慈博爱的,惹毛了也会动粗的。无奈,只好淋点水给它。嘿,它伸出长喙,吃起来了。
牛顿看不见神的第一推动力的手。同样,放屁虫也看不见推动它翻身的上帝之手。那是一只怎样硕大而神奇的手啊,连上帝自己也不知道那隐藏着神奇智慧密码的大脑是如何动了恻隐念头,又如何透过纷繁的神经元向手指发出指令来拯救放屁虫的!知道这个的,只有那个更大的上帝了。对更大的上帝而言,我这个小上帝只是放屁虫而已。同样,对那个我视为万能的上帝而言,还有一个比他更大的上帝。 如此,我无需对着放屁虫抒发我的悲悯情怀了。放屁虫又何尝不是另一卑微的虫子的上帝呢。在我拯救它之前,它何尝没有拯救过别的生命呢。
没有绝对的上帝,只有相对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