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我越来越喜欢毛茸茸的粉色单品,袜子、毛衣都是粉色的,睡衣更是幼稚的不像话。有一天下雨,我撑了一把hellokitty 的伞,同事说,原来你内心这么少女啊。
我说对啊,我想当少女很久了。
我好像没有拥有过粉红色的少女时代,少年时期的我一直都在扮演大人,扮演懂事乖巧的大人。以前有朋友问我:你青春期做过最叛逆的事是什么?我想不出来,逃学?染发?打架?早恋?这些我都没有,我唯一的叛逆可能就是“不喜欢粉色”。
青春期的时候,我们总是把自己当成孤胆英雄,我们用各种各样“与众不同”的事情来让标榜自己的特别。
对我而言,粉色代表着那类“少女时代应当喜欢的颜色”,它被太多少女们喜欢了,所以它太平庸了,我只能通过“不喜欢粉色”来彰显我的与众不同,通过对它们表达不屑,甚至恨不得跟它们撇清关系,来实现我“和全世界为敌”的叛逆。
就像刘瑜说的:我喜欢冰岛。荒无人烟,空气稀薄,伸手就能够着天空。其实我也可以因为同样的理由喜欢西藏,但是喜欢西藏的人太多了,而我本能地警惕一切跟人多有关的东西,所以我决定喜欢冰岛。
是的,我本能地警惕一切跟人多有关的东西。那个时候我的衣服都是灰色、黑色,我几乎不穿裙子,也从来没有戴过那种带着蕾丝边的粉色发饰。
芥川龙之介也说:“少女的叛逆是对整个宇宙的傲慢。”
真奇怪,我现在反倒喜欢粉色了。
有人说:人越长大,越会偏爱从前不屑的事物。可能是吧,很多人长大后,都长成了自己从前的反面。至少乖巧懂事了二十几年的我,是越活越自在了,我现在看到粉色的头饰,粉色的围巾我都会买回来。因为比起过得与众不同,让自己快乐太难了,也太可贵了。
也有人说,开始喜欢粉色,是开始变老的标志。
但我觉得,我开始承认喜欢粉色是因为我已经不需要通过“不喜欢粉色”来表达自己的与众不同了,我开始放下笃定确凿的判断,尝试用夸张的满足来过活。
无论是少女心还是少年感从某种意义上都是人在还有一份渴望和执着时能用自己的青春去赌一把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
所以,我现在喜欢粉色,更多的是在补偿过去那个拧巴的自己,补偿青春期没有「粉色」的心结。“人生一路总是充满遗憾,有时候你很难顺应自己的本真,只能在很久以后,用加倍的犒赏去补偿。”
我已经在别人的眼光里活太久了,我想顺从内心未曾拥有的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勇气 ,我想敞敞亮亮舒舒服服地活,活成一个天地间四仰八叉的少女,不必担心自己是不是不够特别。我想给给过去过于灰白的生活,加上点彩色气泡,给那个青春期没有拥有过任何「粉色」的自己,递上花边裙子和彩色棒棒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