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上门女婿,就是赘婿。
父亲五岁时,我的奶奶患肺结核去世。他的继母又给他生了五个弟弟,三个妹妹。
九个孩子,都靠着当挖煤工人的爷爷养活,在那个活下去都很艰难的年代,父亲是众多孩子中唯一科班毕业当老师的孩子。继母从其他孩子的口粮中省下钱供父亲读书。
工作以后,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没有彩礼,也没有婚房。父亲拒绝了主动追求他的同班同学,默默工作,想有点积蓄后再考虑成家的事儿。
在这期间,父亲的同事,也是母亲的同学在中间做媒撮合了我的父亲母亲。
我的母亲是民办转公办的教师。是家里最小的女儿,上面有俩个姐姐都已经出嫁。一个哥哥在省会沈阳工作,娶了当地的妻子。在交通不方便的年代,再加上工作的原因,好几年也不能回家探亲。所以,这个儿子对于姥姥、姥爷来说形同虚设。处于各方面的考虑,决定找个上门女婿。
父亲夹着行李住进了母亲所在的小山村,和岳父岳母生活在一起。
彼时,姥姥、姥爷都年愈古稀,不能下地干活。姥姥身体不好,每隔一段时间父亲就背着去医院看病。
1975年二月,姥姥病了,父亲背着她去海城住院,在床边看护的父亲,突然听见一种声音,像是有重型卡车开过来。接着窗外的地上蓝光四射。父亲猛地反应过来,地震了,火速抱起瘫在床上的姥姥向外跑。到了安全地方,脱下自己的棉衣铺在地上,将姥姥安顿好。东北的二月,天寒地冻,父亲抱着膀子瑟瑟发抖。
每每酒后,他老人家讲起这段惊心动魄的历史,都感慨劫后余生的幸运。
姥姥家有田要种,自从父亲上门,姥姥、爷再也没有干过农活。
父亲白天上班,当班主任,要管四十多个孩子,还要上语文课。下了班,二十华里的路,父亲走回家。吃完饭,去地里打柞子(玉米或者高粱收割完了留在地里的根儿)。万籁俱寂,月亮撒下清辉,东北广袤的黑土地上,映着父亲不知疲倦的劳作的身影,直到后半夜,父亲才码好一部分柞子用扁担挑着回家。
每次父亲回忆到这个桥段,长大的我总是怨怼姥爷没有把父亲当儿子看,那么晚还舍得让父亲去田里干活,我还据理反问父亲:你舍得让我哥深夜去地里干活吗?
父亲笑,仍是为姥爷辩解:“那个年代就那样,人口多,劳力少,那时候年轻,干得动。”
他老人家完全不认为赘婿是一种屈辱和寄人篱下,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他有莫大的成就感,这个有老有小的家因着他的付出而变得越来越好。
后来,母亲心疼父亲,托人买了一辆飞鸽牌自行车,价格是母亲半年的工资。据说整个镇上就进了八辆自行车,而我爸爸骑的那辆车是八分之一。
我的父亲就这样在这个家扮演着儿子,女婿,丈夫,父亲的角色。感动于父亲的付出吧,我和我哥都随了父亲的姓氏。这是姥姥、姥爷给足了父亲面子和尊严。
多年后,因为工作的原因,我们要把农村的房子卖掉去镇上住。房子一共卖了八百块钱,父亲考虑到这是老人的家产,留下四百置办新家,那四百寄给了远在沈阳的舅舅。
父亲替舅舅尽着做儿子的责任,却没有忘记分一份家产给舅舅。
七十年代末期,姥姥、姥爷相继去世。父亲像儿子那样给二老送终,并把家里传下来的一对儿清朝的胆瓶(民窑)拿给舅舅。大概在父亲的心里,我的舅舅才是真正继承家业的那个人。尽管他尽了做儿子的义务。
家里的习俗是春节,清明,端午,中秋这四个节日都必须给故去的亲人上坟,而且这个任务是由儿子完成。自然,每年四次的上坟任务又落在了父亲的肩头。
四十多年来,姥姥、姥爷坟旁边那颗老杨树看着父亲从黑头到白发,每年四次雷打不动的给二老上坟。
前几年,我陪着父亲去上坟。开车要半个小时,车停在信号塔下面,要走一段下坡的山路。路基被洪水冲刷的坑坑洼洼,一不小心就要栽倒,我搀扶着七十多岁的爸爸,深一觉浅一脚的迈过去。
想去到坟边,还要上一个坎儿,需手脚并用爬上去。再顺着玉米地的龙沟走到尽头。要是赶到中秋节,正是蒿草茂盛的时候,半人多高,不仔细看就有踏进深坑崴着脚的危险。
这些年来,我不知父亲是克服了怎样的困难,风雨无阻,一个节日都不落地去上坟。苍老的父亲弓着腰,虔诚地在坟前跪下去,燃香、烧纸,嘴里念叨着什么。然后,手拄着膝盖艰难的站起来。父亲用四十多年的坚持践行着一个赘婿的责任。
前年,父亲拿着镰刀砍坟上的荆条时,不小心划到了食指,血从坟前一直嘀嗒到停车的路边。
好久以后我才知道这件事,劝他:快八十了就不要亲自去上坟了,在十字路口烧一点就行了。
父亲固执地不同意。
端午节之前,父亲等不及孙子开车带他去上坟,自己开摩托车去了。我知道了,在监控里嗔怪他做事不考虑后果,万一出点事怎么办。但是,我知道劝不住他,我们能做的只是等下一个节日先安排他完成自己的心愿。
上门女婿像是一纸合同,父亲用一辈子来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