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永远抓不住的风 风和沙子,在情歌里能够缠缠绵绵到天涯。可在生活里,沙子终有一天会落地,风却永远不会停下。
第一次见到L是在图书馆。 她埋头在写字,漆黑的长发被拨到一边,露出两个白白的耳朵。L很白,象牙般剔透的白。图书馆的暖气很大,她白皙的脸被烘的红扑扑,像是熟透的苹果一样令人着迷。
尽管只是进门时不经意的一瞥,L的面容却成为我接下去整整五年里挥之不去的记忆。那一个晚上我完全没有办法集中精神学习,提笔落笔都是她白白的耳朵,漆黑的秀发,还有红扑扑的脸颊。在法语书上,在笔记本上,在墙上……无处不在。
我一直在图书馆等到她离开,然后在路上拦下了她,要了她的联系方式。 我从没有想过我会用我自己曾经最唾弃的方式去认识一个女孩,然而在突如其来的爱情面前,理智终会缴械。 幸好那天天很黑,她根本没有看清我是谁,自然也不会注意到我羞怯的脸和颤抖的双手。
那天晚上我写下一条心情: 人山人海,不是每一个人都值得你鼓起勇气。
然而我和她的故事却没有就此开始。 我们聊过一阵。她比我大一级,准备出国。出国的字眼似乎像宣判了死缓一样,宣判了我们的结局。所以很快我们没再联系,她也很快就忘了我。
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里,我每天都会看她的朋友圈然后猜测她的心情,想象她一天的境况。我天天去图书馆三楼借阅室进门的第二个座位学习,因为她正好都会坐在我的对面。她没有发现我,因为她不记得我。我却顾自沉醉于“能默默注视着心爱的人就已经很幸福了”这种天真的幻想里。
人最接近英雄的时刻,是对不可能持有暧昧的幻想。可恰恰这个时候他也就宛如一个智障。
有天我发了一条消息给她:“今天香水喷太浓,整个房间都是你的味道。”我注意到她收到消息时白皙的脸上闪烁着的诧异。她开始四处张望,我只是低头假装学习。
之后的几个礼拜里,她开始寻找我的线索。我没有刻意躲藏。但是她毫无头绪。原本,我希望她永远找不见我,因为没有结局的开始比从未开始更加残酷。可是有一天,我被一本法语字典出卖了。那天晚上她发消息过来:“我知道你是哪个了。”语气里满是得意。我问她从何而知,她告诉我她高中学过一点法语,认出了我的字典。因为之前我告诉过她,我是法语系的。
那以后,两个人还是依旧坐在固定的位置,但却已经是心照不宣。
L总是喷CK的一款普通女香,但她的味道我几乎在她进门前就可以捕捉到。我每天会在她将要进门前发消息给她“你来了。”然后她进来会嗔怒着说我作弊。
每个人身上都有不同的味道,它使我们成为了独一无二的个体。
很快,除了非上不可的课,我几乎用掉所有我可以用的时间留在图书馆,甚至打完球赛不吃饭不洗澡也会直接跑去图书馆。因为L在那里。 我们没有像情侣一样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只是每天都会在图书馆呆到闭馆然后一起回去。其实我们没有一直在学习,很多时候我们会聊没有营养的话题。我问,她你喜欢什么?她说,花菜和千叶豆腐。其实,她还喜欢拍照,喜欢苏打绿……她用白色凌美的钢笔写字,看书的时候会玩头发,吃饭前要喝掉一大罐酸奶。她所有的喜好和小习惯我都知道,但我还是最喜欢她那个特别的回答,“花菜和千叶豆腐”。
我们有时候也会一起去夜色下散步。其实我们学校挺大的,但从操场到她宿舍的那一段路,却总是短的令人失望。
如果一起携手走过的路永远也不会结束,幸福当简单如是。可惜路总是有尽头,人也终会远走。
期末考结束的那天是我最后一次见她。她迟到了一个小时,抢着付掉了账单。下午我们去了电影院,两个人一起看了唯一一场,也是最后一场电影。电影是她选的,《分手大师》,不知是凑巧还是有意为之。
那是七月的某一天,夏天才刚刚开始。可记忆里,那天是那个夏天最燥热和难熬的一天。滚滚而来的暑气令人头晕目眩。一直能热出眼泪来
再见,是我最后说的话,甚至没有说保重。然后她飞去了加州。
《重庆森林》里王菲给梁朝伟一张写在餐巾纸上的机票,目的地也是加州。只是最后梁朝伟等到了王菲,我却永远没登上L的那班飞机。
至今在街上或者校园里,我看到留着黑色长发,背着粉红色JANSPORT的书包,穿热裤和黑色高帮的匡威帆布鞋的姑娘的背影,都会有一种仿佛看见她的错觉。可我不会再像认识她的那个晚上一样,加快脚步跟上去拦下那个女孩,然后支支吾吾地挤出一个尴尬的“嗨”。
其实从见到她的第一面开始,我就知道她是我永远都抓不住的风。
可即便是这样,我也想试着乘着风一起跑一阵,用尽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