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作业摘抄自以下这本书,翻译得很好。因为喜欢封皮设计和书的名字,所以在书架上选了他。读过之后,惊喜地看到作者的真实和他的偏见,真实而平凡的人。读到英国作家的书,我都禁不住想起《秘密花园》,急于站在德文郡的土地上领略我曾经读到的生命力、诗情和浪漫。
P43,《春》十四
我曾想,艺术可以这样定义:它是一种对生命热情的表达,一种历久不渝、令人满意的表达。此定义适用于人们创造的每一种艺术形式,因为任何艺术作品,无论是一出伟大戏剧还是木头上雕刻的一片树叶,都是艺术家在周遭世界感受到某种极致的快乐,并且受到极大的感动和启发后才创作的。艺术家感受到的这种快乐比其他人都更强烈。他们运用自身天赋,用可闻或者可见的形式记录自己的感受—生命罕见的情感,使那种感受表现得更加强烈,并且能持久保留下来。我们不知道为何他们就拥有那些天赋。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人人都是艺术家,哪怕是田里耕地的农夫。一个农夫受到生命中少有热情的激发,子日出时哼出优美的小调,那是健康与力量结合的产物,无论他是高歌一曲还是象征性地哼唱几句,那调子都完全属于他;另外一个农夫,他歌唱小雏菊,歌唱田鼠,创作出富有节奏的叙事诗《汤姆˙奥桑特》: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艺术家。生活赋予艺术家的那份激情,比触动霍奇灵魂的热情更强烈,更微妙。艺术家用音乐或文字形式表达这种激情,所创作的作品感动人们的心灵,其魅力亦经久不衰。
在英国,对艺术的讨论已进行多年。我猜测,这场讨论始于维多利亚时代,正值艺术家的创作灵感和时代的活力枯竭之际。实践处于低潮时,理论往往会被热议。一个人不可能通过苦思冥想成为艺术家,亦不会因此离成为艺术家更进一步。这倒也不是说艺术家不能通过自觉的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歌德写《浮士德》就费了不少心思(这个例子经常被人照搬模仿,但是那些模仿者和歌德在性格上没有相似之处)。还有歌德年轻时写下的那些抒情诗,那些诗也是令人咂舌的美妙之作,他又是如何写那些诗的呢?灵感一来,他文思如泉涌,无法停笔,总是飞快地写下诗句,纸上歪歪斜斜、潦草得很。我认为艺术家是天生的而不是后天造就的,这是一条神圣的道理。我斗胆这样写,就当读者只有我一个人吧。我们常常能听见批评司各特的各种轻蔑声音,乍一看这些批评似乎是讲得通。批评家指出司各特缺乏艺术良知,说他从不考虑风格,总是乱写一通,写小说之前从不精心构思。这点和福楼拜倒是很像,福楼拜就是这样随性写作的。可是,难道你没有听见有人说威廉˙莎士比亚创作艺术作品时,态度草率地就像是犯罪一样吗?还有那个粗心大意的塞万提斯,他对待自己的艺术作品及其不认真。有次,在前一张,他写到有人偷了桑丘的驴,但是好像又忘了这个情节,后来又写到桑丘骑着他自己的驴。难道这不是真正发生在塞万提斯身上的事吗?还有个姓萨克雷的作家,他前一页写法林拖什爵士的母亲死了,后一页又写她活过来了,在书的最后一页,他还“不知廉耻”地承认自己创造了一部非常主观的小说。难道这不是事实吗?然而,这些所谓艺术的罪人,实则是世界上最顶尖的艺术家。在某种程度上,从某种意义来看,他们以批评家无法理解的方式“生活过”,他们的作品正是对这种生命热情的表达,令人满足的、历史不渝的表达。
毋庸置疑,早在我之前就有人想到这个定义,可是有什么关系呢?难道能因此说我不原创吗?在不久前,我可能还会为这事烦恼,因为我的谋生手段(写作)要求作品必须是原创,哪怕貌似剽窃的内容也会让我丢了饭碗。现在,我和浮平顿爵士的看法一致了,就是无须在意别人的想法。这样一来,我很容易从自己头脑萌生的智慧想法中获得快乐。试想一下,假设在对欧几里得全无所知的情况下,我也发现了几何证明中的定律,哪怕是最简单的一条,难道在知道有人看他的书后,我要感到气馁?要知道,这些自然萌生的智慧是我们生命最好的产物,只是可能碰巧在市场上没有价值而已。如今我生活自由,所以也有意努力在精神上为自己而活。过去读书,每次遇到印象深刻或者让我欣喜的句子,我就会记在笔记本上,以便后来“运用”;每次读到精彩诗句或者优美的散文句子,我就想以后要在自己的文章中作为点睛之笔引用。这也是我长时间的文学生活养成的恶习之一。现在,我努力摒弃这种习惯,同时不断问自己:读书背诵的目的何在?这肯定是人类向自己提出的最可笑的问题之一。读书自然是为了从书中获取安慰和力量,为了让自己快乐。难道书籍给予我的安慰只能起效一小时吗?难道我不能用书籍给予我的力量来对抗以后的困难吗?难道书籍给予我的快乐纯粹是利己的吗?噢!我知道,我明白。正是看似无益的阅读给了我安慰的力量,让我能安心地住在这小村里,等待生命结束。
有时我想,当我大声朗读点什么,要是刚好旁边有人在听,那该多好啊!不过,世界上有哪一个人能永远与我心有戚戚焉呢?不,即使和我阅读兴趣相似的人也不能做到。像这种在思想上“琴瑟共鸣”的和谐是世间最难求的事情。我们穷尽一生,都在追求这样的境界。这种欲望就像魔鬼把我们带到荒芜的境地,甚至把我们困在思想的泥潭沼泽,但最后我们会知道这些都是幻想,因为每个人都注定要“孤独地活着”。有些人认为自己摆脱了人类共同命运,他们是幸福的,拥有这样幻想的人是快乐的。那些从未得到这种快乐的人,同时也避免了幻想破灭时带来的巨大痛苦。不管真相多么残忍,面对真相总是好的吧。若我们放弃虚妄的希望,内心必定会收获与日俱增的宁静。
《春》十五
花园里的鸟儿一整天都在欢乐地歌唱。即使说空气中充满鸟儿的歌声,也没法形容那些此起彼伏、永不停息的欢叫声、啁啾声和啭鸣声。不时地,鸟儿还会齐声合奏,像是在唱一首昂扬的胜利之歌,歌声汇成一首狂放的自然乐曲,直达天际。偶尔,我还能听到一只小鸟扯着嗓子,拼命地高声啼叫,像是努力证明自己比其他鸟儿唱得更好。这一曲赞颂自然是美丽合唱,大地上的任何人都不能唱出来,因为他们没有这样的嗓音,也没有这样的心灵。我听着鸟儿的歌唱,心里流淌着荣耀和喜乐,整个人都融化在这快乐柔软的歌声里,被一种深沉的谦卑感动得两眼模糊。
《夏》十六
早餐桌上摆着一罐邻居送的蜂蜜。这蜂蜜不是商店里的加工品,而是邻居自家酿的。因他的蜜蜂经常光顾我的花园,所以蜜蜂酿蜜后,他给我送来一罐。不得不说,单看着罐蜂蜜,我心里就很高兴,那感觉甚至远胜于吃在肚子里的愉悦。不过,我也想尝它一尝,毕竟是蜂蜜嘛!
约翰逊曾说:饱读诗书者和目不识丁者之间的差别好比活人与死人之间的差别。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句话一点儿也不夸张。要理解这点,只需想想文学联想是如何影响人们对普通事物的看法就可以了。如果我不知道依米托斯山和海布拉,头脑里没有任何诗歌,不记得任何传奇故事,那么蜂蜜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我长时间居住在城里,它可能会让我想起令人愉悦的乡间气息。不过假设在我眼里,正如在从不读书也不愿读书的人眼里一样,乡村只不过是长满蔬菜、玉米和青草的地方,这联想又有什么丰富意义呢?的确,诗人是创造者。在褊狭人性的践踏下,他凌驾于感官世界,创造出自己的世界,将自由的灵魂召集于斯!薄暮中,蝙蝠在我窗前飞来飞去,我可以觉得它很讨厌;黑夜里猫头鹰咕咕叫,我可能会迷信联想到某些东西,或者根本不会注意到它。可为什么我看着蝙蝠和听见咕咕叫的猫头鹰会觉得无比欣喜呢?因为诗人的世界里有它们,它们让我超脱了无意义的现实世界。
《秋》十P121
斯宾诺莎说:自由的人很少想到死亡。照他的理解来看,我不能算是自由的人。我经常想到死亡,事实上,它一直存在于我的脑海里。不过从另一方面讲,我确信自己是自由的,因为我虽然会想起死亡,但我从不敬畏死亡。曾经,我害怕死亡,只是因为想到对于依赖我而生存的人来讲,我的死亡是场灾难,而我自己从不会为生命的终结感到苦恼。当然,我不怎么能忍受苦痛,想到躺在病床上受尽折磨,也会忧心忡忡。若是一个人生前在重重压力下,勇敢平静地与命运抗争,到临终时被病痛折磨变得软弱,那真是件足够可悲的事情。不过,幸好我还没有这种可怕的预感,不会受此困扰。
散步的时候,我经常绕道穿过一个乡村墓地。虽然我不喜欢城里的公墓,但却常被乡间的安息地吸引。读者石头上的名字,我想到他们生命中的烦恼和恐惧都已经结束,心里会产生一种深沉的安慰。无论躺在墓地的是老年还是小孩,我都不会感到一丝悲伤,相反地,想到他们到达了终点,我会有同等快乐的成就感。生命走到尽头,随之而来的是永恒的安宁,既然如此,到达终点或早或晚又有什么关系呢?没有比“长眠于此”更让人满足的事,也没有比死亡更体面的事。死亡的路上,有最高贵之人,也有最凡庸之人。无论身份如何,每一位逝者都完成了活着的终极目标。我不能为他们感到悲伤,只是想到他们消失的生命,心中会燃起兄弟般的柔情。在这个乡村墓地,逝去的人躺在枯叶覆盖的沉默中,似乎在鼓励生命尚存的人,轻声说着:今昔吾躯享安宁,他朝君体亦相同!
《冬》十七P188
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民族都知道一句最俗的格言:时间就是金钱。要是把这句话倒过来,那就会得到另一个宝贵的真理:金钱就是时间。在这些个天色阴暗、雾气笼罩早上,每当我走下楼,看见书房里炉火烧得劈啪作响、火苗不断跃动时,就会想到这句倒过来的真理。假如我很穷,根本没钱购买给人带来欢乐的炉火,那这一整天将会是怎样迥然不同的一幅景象啊!物质上的舒适是头脑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而我不就是由于物质的匮乏才失去了生命中许多宝贵的时光吗?金钱就是时间,我可以用钱买到供我愉快支配的时间,否则那些时间根本不属于我。不,若是没有钱,时间还会让我成为它的悲惨奴隶。金钱就是时间,谢天谢地,这宗买卖并不需要太多钱。在时间的真正使用上,拥有太多钱的人和钱不够用的人表现得一样糟糕。我们这一生不就是为了购买时间或是试图购买时间吗?可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都是一只手抓住时间,另一只手就把它扔掉了。
P82 夏 十三
瞧瞧我步履蹒跚、颤颤巍巍的样子吧!曾经大风灌喉权当酒,曾经奔跑在湿润的沙滩上,曾经赤脚在海草上、岩石上跳跃翻滚,曾经挺胸抗浪,在被浪花吞没后肆意欢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