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M:《我怀念的》林俊杰
最近一直陷入一种说不上来的焦虑之中,大概也是因为夏天来了吧,给本就肤浅的自己更增了一点浮躁。我当然不会承认是最近天天加班搬砖的缘故,毕竟我是如此的热爱工作。概因我有一位坚持不懈向我传递社会主义正能量的母亲。所以,恩,那就只能是夏天的原因了。
话说回来,夏天一直就是我很喜欢的季节,冰镇啤酒,爆炒田螺,麻辣小龙虾 。凌晨十二点还未退凉的重庆永远都是那么喧闹。三五好友,呼朋引伴,不喝酒不撸串,你好意思说自己对得起人家夏天吗。诚然,我喜欢长裙,波西米亚,小碎花,亚麻纯色,蕾丝连衣,每一样都喜欢。但是也并不妨碍我夏天看看街头那一片行走的小短裙,毕竟我就是这么一个说一套做一套的虚伪先生。
在准备动笔之前,一直在纠结是否要重开标题。毕竟以前一个系列从来没有写超过三篇。不过懒能治好一切的强迫症,偏巧我是懒癌晚期,所以,那就这样吧,反正我又不是处女座。
前一阵新配了一副圆框眼镜,然后不知道是眼镜太重,还是我真的太习惯之前那副伴我走过整个大学生涯的眼镜,和新眼镜的磨合一直不算太顺利。左边鼻梁上起了一小片红肿。看来习惯果然是非常强大的力量,就算说服了大脑,可是还有倔强的身体记忆。毕竟它确实陪伴了我一段不短的时光啊!
理理思绪,那副眼镜陪着我的岁月里,发生的事儿确实不少了。
大一带着这副眼镜组织了那台迎新晚会;大二带着这副眼镜迎接了新一届的学弟学妹;大三带这副眼镜去了扬州实习;大四带着这副眼镜最后去了成都。想了想,都不知道自己要说点什么,因为好像这几年来很多的东西,春秋笔法似的在《自言自语一》和《民主湖记忆》里面都一笔带过了,再去展开也觉得累赘得没有必要。不过反正左右不也就是自己的自言自语碎碎念,要什么既定的主题呢。
上个月有个特别好的朋友结婚了,就是那个在我的自言自语系列里面出场率高得吓人的老徐。感觉像是突然袭击,上个星期还和我悄悄的筹备要怎么求婚,用什么道具之类的,还要我去做人肉道具顺便当个幸福见证者(忽略我的心理阴影面积)。然后他转头就一声不吭,说了句懒得求婚,直接在朋友圈甩出了一本结婚证。对于这个毫无征兆的内心转换,我是相当服气的。
一直很羡慕那些认识很多年,相识相知相恋然后结婚的人。
虽然在别人看来,我也有一段不短的恋爱经历,毕竟和豆沙包一起也走过了四年多的时光。不过就好像现在网上很多的论调一样,都希望对的人晚点再遇见,等到我足够成熟,你足够温柔。可是人生就是这样啊,有趣又无奈的事情就是它的不可预知性,你或我都并不能决定对方何时会出现。大家年轻时候总是要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也当然可能会喜欢过许多不同的人。
说一句俗气的话,这就是青春吧!
不过老徐的故事呢,就比我更曲折,也更圆满那么一点。猫小姐是他老婆,和我也是很好的朋友,概因我们彼此认识都已十年。说来也巧,时间点正好在他放弃对那个我们共同都喜欢过的妹子死缠烂打之后。可能这就叫冥冥中自有天意,让猫小姐来收了这个妖孽。
《重庆森林》里面说,每天你都有机会和很多人擦身而过,而你或者对他们一无所知,不过也许有一天他会变成你的朋友或是知己。我们大家的认识源自一顿火锅串串,故事久远得我已经记不清楚具体的细节。总之,他们就这样开始了这段缘分。
十年中,他和猫小姐一直走走停停,分手复合,复合分手。
在这个过程中,他当然也交过别的女朋友。不过命运的强大之处就在于,你没办法扭转故事的结局。总之,他们就这么结婚了,留我在原地一脸茫然。
十七八岁的时候,喜欢那个穿碎花裙,在人群中坐立难安一脸羞涩的女孩;二十多岁的时候,喜欢那个在家里会一起做饭,但却会耍赖地把刷碗的工作推给你的姑娘;当有一天,那个喜欢的人突然变成了自己老婆的时候,大概心里也会有一点不同的感觉吧。
当然,老徐是个很嘴硬的人,所以他也从来没有公开表达过对仁慈命运的所谓庆幸。
而我,我从不避讳,更好像是不断地在强调,自己一直很羡慕他。
比如羡慕他有那一手麻利的厨艺,可以在猫小姐过生日的时候提前回家做好一桌的菜肴。他从来没有说过,而是用行动去展示自己的内心。在这一点上,他就比只会嘴炮的我高出不知道多少。
好像,是值得深刻反思呢!
执拗的自己,仿若一个不知变通的孩子。所以以前写随笔纪念毕业的时候,才会自封是偏执狂校友吧。
因为微博上碰巧关注了同道大叔,所以借用不靠谱的星座学来说,我确实很像那个背着沉甸甸的包袱,奋力爬上山巅的大公羊。就好像同道大叔说的,和摩羯谈恋爱之前先考虑好这几个问题,他不想说话的时候你要怎么办,工作起来六亲不认你要怎么办,不爱说甜言蜜语你要怎么办,想明白了之后发现,还谈个屁的恋爱。
所以,我经常陷入反思自己是不是不适合谈恋爱的逻辑怪圈,也是有道理的了。
说到工作起来六亲不认,好像大家对摩羯一贯的印象都是工作狂。对于我上一次换工作,很多人都没法理解。原因是太闲了,感受不到自己的进步。
回头看看那个高中时候每个周四下午都要请假出去玩的自己;那个周末一个人去KTV的自己;那个大学时候玩游戏玩到凌晨三点的自己,那个早上第一堂课看心情选择去不去的自己;从这个角度来说,确实是岁月让自己成长,也让自己成熟了。
现在,忙碌和悠闲对我来说好像都一样。就好像上个星期一直加班到第二天凌晨六点的时候,自己也并未觉得比上一份每天下午五点钟准时下班的工作辛苦一样。重要的是看到自己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成长。从这一点来说,我确实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工作狂吧。
原谅我总是喜欢给自己加戏。本来是说老徐,结果说着说着又绕到了自己身上。毕竟我就是这么一个,自恋加神经病的矫情中年人啊!
前不久,为朋友参加比赛的摄影作品配文案的时候,还被喷了一顿文字没有男生应该有的大气,太过细腻以至于矫情。
可惜呀,我就是这么矫情汉子。
不以为耻。
这么多年,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我以前说每个人都会教会我们一些东西,就好像我喜欢上了吃奥利奥,喜欢上了吃豆沙包。但是想想,好像自己也有很多的东西从来没有真正的改变过,还是更喜欢用香皂而不是沐浴露;还是喜欢在没事的时候坐环线的公交,一圈两圈;还是喜欢去书店闻新书的油墨味道;就连PO散文所用的字体,都是千年不变的正楷。
可能,人终究都是会变的,生活会让我们不停的变换自己想要的东西。
但有一些东西,我们都希望它不变,或者变得慢一点,让我们回头的时候还能看见那个自己。十七八岁的时候,是那个穿着白衬衫,碎碎的刘海贴在前额,有着灿烂笑容的男孩;二十多岁的时候,是那个在公司加班到深夜,随便吃一个宵夜还是觉得生活很美好的傻瓜。
所谓成长,就是我再也回不去那个只会打篮球打得满身臭汗,却不知生活艰辛的男孩;而你,现在或者将来,可能也回不去那个满脸羞涩,却不懂得烹饪,连一碗面条都不会煮的女生。我们过着自己的生活,所成为的自己,不过只是符合了自己当时的标准,满足了我们内心的期望。
写得不少了,起身接了杯水,顺便站在窗边看了看外面静谧的夜。美中不足的是这时候窗外没有来一场恰到好处的雨,烘托一下该有的气氛。
后海有树的院子,夏代有工的玉,此时此刻的云,二十来岁的你。
所谓人生四件可遇不可求的事,当你遇见的时候,记得要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