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最喜欢的一件事是逛超市。
那时候村里面的超市不像现在这么豪华,应有尽有,分门别类,那时候的超市也不叫超市,也没有那么高端的名字,比如“便利店”,村里人都在门面的上方或者门上识别——“小卖部”三个字,孩子们最喜欢听到的一句话莫过于:走哇,带你去小卖部!一溜烟便都欢呼雀跃的前腿后腿的跑着去了。
小卖部永远是孩子最喜爱的聚集地,那儿就像有无限的宝藏吸引着他们一样,乐此不疲,满怀向往。一个玻璃球,一袋花生米,一根冰糕,一块糖,一张卡片。。。那些日常中能用微小的价值所换来的满足感并不是仅仅是能用“买”字来诠释的。
那个时候的生活简单纯净,生活里无非“吃喝玩乐”四个字,大人们嘴里的“不务正业”到孩子们那成了认真对待生活的圣旨。水墨作家林曦曾在一场主题为“无用之美”的讲座里说过:“我每次做决定的时候,我都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地去品尝。我不是去权衡利益,我是去品尝,品尝这件事情在我的心里,在我的每一滴血液里,我能不能感受到甜蜜的味道。”现在的我们还能因为逛一次小卖部感到满足和开心吗?城市里那么多大型的商场、超市,彻夜服务的24小时便利店,琳琅满目的步行街。。。带给我们的只有忙碌的疲惫和功力的应付差事而已。
每每加班到深夜,穿过繁华的市中心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区,沿着静默的小路往回走,除了道路两旁的路灯,还闪亮着的便是小区里充满烟火气息的小超市。游离于喧嚣闹市中的一抹静谧灯光,静静的等着你回家着陆。就像一种令人安定的信念、沙漠中突然出现的绿洲、荒野中偶遇的一位旅伴,解救你的孤独,照进你的灵魂,给你温暖。这时候我便常常想起小时候村里的小卖部为什么令我那么着迷,因为有一盏灯永远在我的心里照耀着我内心阴影的一角,让我不至于在社会的洪涛骇浪里被淹没,保留着最宝贵的童趣和纯真。
小卖部还是家长里短所有消息的来源地,总是少不了麻将和纸牌的闹场,赢一次牌,胡一圈麻将,所有的消息便都游走而出了。小时候我以为村里这样的聚集活动无非是为了在平淡的生活中找些乐子,但是现在我才明白,我怀念的,也是那些人最着迷的——是人们世代沿袭的人间烟火。它们不同于真正的烟火,它们是精神,是一种人们活下去的灵魂,有他们在,村子才是活的。
长大以后很少回到村子里,更不会去小卖部玩到深夜,只是偶尔走在回乡的路上的时候,遇到小时候的那些长辈,便会亲切的打上一声招呼:小卖部打麻将去哇!
很多个晚上,我们玩累的孩子,就是跟在这些从小卖部鱼贯而出的人们身后,借着小卖部微弱的灯光,找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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