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结束,打车回家。
路上,司机问我有没有装“di da”软件,说是有优惠。“di da”,这词在我脑海里转了转,突然想起来,上周出门办事,也有司机问我有没我安装这个软件。
“di da在你们那(司机知道目的地)应该也已经推广了吧。”司机又说到。
“嗯,我听过这个。只是我不大用车,也习惯了用滴滴。”
“di da最近有推广优惠。”司机又强调了一次,趁着等红灯的时刻给我看了下软件扫码安装,我才真正看清楚“嘀嗒拼车”四个字。
我有些好奇,“你们是怎么知道嘀嗒的?”
“他们上门推广的啊,在嘉定西地铁站,看到我们出租车,就帮我们安装。”
“那你们为什么愿意接受嘀嗒,还向乘客推荐呢?”
“有优惠啊,乘客有优惠,我们有补贴。每单补贴5块呢!”
“那不是和滴滴之前的做法一样吗?”我越发疑惑,心想,一样的产品、一样的套路怎么能成功呢。
“对,和滴滴一样是打车软件。但是滴滴现在已经把市场占了,早就没有优惠了。嘀嗒想要打开市场,现在在大放优惠啊。”
“那嘀嗒也不可能一直优惠下去啊,以后还是会变成和现在的滴滴一样。那你们以后也不一定会使用它啊。”我暗暗在心里又补充了一句话,“像我这种形成滴滴惯性的用户,怎么会去使用嘀嗒呢”。我很怀疑一个几乎一样的产品怎么会被用户选择。
“对我们司机来说,哪个平台给叫车信息,我们就选择哪个单子。而且现在滴滴也很霸道,都是指派订单了,不像刚开始的时候,司机可以自己选择单子。我们现在都不知道目的地,有时候路不顺,有时候郊区车去不了市区的,一开始都没法知道。”司机貌似有点不满滴滴现在的“霸权”,看起来他觉得对于司机来说知道目的地再选择是否接滴滴平台上的单子很重要。我知道这不是简单的一个司机的想法,因为类似的由滴滴平台分配用车单子引起的司机不便,在我这两三个月为数不多的打车经历中,已经从好几个司机那里听到了。显然,这样的举措虽然对于滴滴软件的用户——我们这样的打车者来说,我们的叫车不会因为目的地而受到“选择性歧视”;但是对于另一方用户——司机来说,当这个一开始滴滴平台提供给司机的权利被取消,甚至久而久之,司机觉得自己的“选择权利”受到限制时,他们对这产品的不满慢慢在积累。而此时,嘀嗒拼车携带着市场开拓期的优惠和据说“可见”的目的地(“可见”目的地只是听司机随口一说,未加以确认),满足了一部分司机的需求,挤进了市场。
见我沉默,司机又继续说道,“我觉得吧,他们两个都在市场上挺好,有竞争,你说是不,说不定以后还能相互比拼怎么为我们更好地服务呢。”看起来,司机很满意有选择的权利,这个选择不一定是说可见目的地的选择,而是一种我可以选择“不同的服务供应商”的满足。
说真的,司机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我特别感触。人(用户)——产品——人(服务商),这几者的关系、互动,由于市场的存在,就这样一直“鲜活”的变化着。
我想起自己的工作,想起我们努力在为教育提供一种我们期待的更好的可能性。也许行业内,已经有很多人在做教育改善的事,已经有很多人做得很好,或者说“深入人心”,甚至有好些“行业标杆”。
那又如何呢,人是这么的多元化,人对教育的需求是这么的“鲜活”,而且随着时间、环境的变化会发生改变,它是“活着的”,这是多好的一件事,也是多好的谋求更好的教育的机会。
没有任何一个产品、没有任何一个服务提供者,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哪怕它强大到拥有最好的资源、最好的团队、最好的影响力。
所有有心的人、有热情的人,都可以为更好的教育出一份力。
初稿写于2017.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