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離婚了。”
再從馬孔火車站回家的路上,我的住家媽媽突然跟我來了這麼一句。
“我這十三年過得實在太不如意了。”
我看了看她,沒有回應,我很驚訝但又似乎覺得挺理所當然的樣子,好像所有一直以來覺得擺放不正確的拼圖終於找到了正確的位置。
她告訴了我她的愛情故事。
“我曾經有一位相愛了五年的男朋友。”她道“可是我們最終還是沒有在一起。”
“他走了,離開了我”
“當时我真的很傷心很難過,我真的特別特別的愛他。”
“在他走了以後,他又出現了,我們在醫院認識的,他是個好人,經常約我看電影、吃飯。”
“大概是因為他也不年輕了,還比我大八歲,不到幾個月立刻就向我求婚了,我當时覺得他人也挺好的,想也沒想就答應了。”
“而在婚禮的前一天,我最好的朋友發生了車禍,意外去世了。”
“這件事情對我的打擊實在太大了,本想在婚禮上拒絕結婚,但後來又礙於面子....”
之後的事情都理所當然地發生了,十三年里他們陸陸續續生了四個可愛的小孩,住家媽媽的事業也蒸蒸日上,過上了十人九慕的生活。
“我很愛我的孩子們,可我並不愛他。”她説。
十三年來和一個自己不相愛的人處於同一屋簷下每日都是如此煎熬,毫無共同點的兩人,南轅北轍的性格,讓她在這十三年委屈自己,將就著得過且過。
“所以等你長大之後,不要重踏覆轍,一定要找到自己真正愛的人才能結婚生子”她這樣對我説。
十三年的夫妻,四個小孩,兩個人的關係變成了一個家庭,從情人變成親人,从愛情變成親情,現在才說要離婚,是否有些為時已晚。
我跟她說其實在中國有很多曾經不相愛的人他們在一起了一輩子,養育了一對對子女。我們前幾輩人的盲婚啞嫁,再到現在被逼婚的女性,再看看上海人民公園的相親角,他們的婚姻也許往往並不是因為愛情,而是被生活所迫,他們和他們不認識也不愛的人結了婚,但他們別無選擇。
這些人甚至連結婚都不是自願的,又何談愛情,將就著,湊合著過完一輩子。
我住家媽媽聽完之後很驚訝地説“可人生祇有一次啊!哪能將就呢?”
因為不將就所以擺脱一段長達十三年的不愉快的婚姻,因為不將就所以鼓起勇氣離婚,也是因為不將就才能有機會過上自己理想中的生活。
成全了自己卻可憐四個孩子不能在一個父母相親相愛的家庭裡長大,但我相信就算父母不相愛了,親情還是永遠存在的,現代社會的離婚率如此之高,孩子應該也不會成為學校里的特例吧。
也不知道為什麼,聽完我住家媽媽的這個例子之後,我突然不那麼害怕結婚了,雖然這麼想有點自私,但是在自己有經濟條件的情況下十三年的婚姻還是可以說離就離的,離了婚之後照樣過得好好的,畢竟我們有選擇的權利。
然而衹要在結婚之前深思熟慮,給多一點時間瞭解對方,大概也不會發生這些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