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平庸无为,都是咎由自取

简书签约作者·米格格

背英语单词是一件辛苦的事,高中时老师就提醒我,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要经常写一写,记得才牢固。到了大学以后,没人催着赶着查词汇了,也就走马观花似的看一看,好像都记住了,可真到用的时候,一个也记不起来。

练听力的时候也是这样,开始还坚持每天听VOA,跟着读,偶尔一天犯困了,就睡了懒觉没早起,还觉得挺惬意的。渐渐地,就松懈了,隔一段时间以后,原来能听懂的也生疏了,一切又是从零开始。折腾了半年,好像一直停留在chapter1,后面的书页还是崭新的。

大学的英语老师说,我的语感是很好的,可那又怎样呢?底子还算不错的我,至今还是没把这门感兴趣的、有天赋的学科学到精通,运用自如。刚上班的前两年,也曾在一位朋友的鼓励下,发了狠心,背下了厚厚一本托福单词,当时成就感真强,只是没有了后来。

现在,我的英语水平依然没有质的飞跃,恐怕连四级水平都不够了。去年还有尝试,每天背扇贝单词,最后坚持不到十天,APP就不再被打开了。是自己没有学英语的天赋吗?是真的一点时间都挤不出吗?不是!所有的问题到最后,都只能归结于一个字:懒!

依然要说在英语学习上远超过我的室友丹姑娘,我真心觉得,她比寝室里的任何姑娘都要优秀,至少在做事态度上,是20岁的年轻人中的佼佼者。在多数人忙着恋爱的时候,她早出晚归地学习;在寝室里的姑娘打牌消遣时,她坐在床上拉伸练瑜伽;在周末大家忙着约会赏景的时候,她去必胜客和肯德基打工,用赚来的钱买书、买化妆品和衣服。

毕业时,丹姑娘的英语能力已经很强了,虽不是英语科班出身,但口语交流很流畅。我这才知道,她经常和校内的外教交流,还参加市内的一些英语角活动,把这门语言用在了生活中。当我们感慨大学的时光从指缝中溜走,而自己却双手空空的时候,丹姑娘却成了一只丰盈的蝴蝶,翩翩起舞。

她比我们飞得快,也飞得高。在我们一群人挣扎在生存边缘的时候,我在人人网上看到了丹姑娘的消息,她居然已经到德国和法国出差了。这样的高度,是那个时期的我,绝对达不到的。至今,我对这个孤傲不合群的姑娘,依然存留着一份好感与敬佩。今天写这篇文章前,我还跟一位朋友感慨,大学的时光被我荒废了太多,后悔当初那么懒。

也许,每个人的青春路都是曲折的,走过一些弯路,犯过一些错误,若不是那样,就不会在深思后,成为现在的自己。当我意识到青春很短暂,通往理想的路还很长的时候,我清醒了许多。我真的不想,在下一个十年的时候,去回忆里拾荒,再度感叹年华被挥霍。

我彻头彻尾地改变,是在选择了现在这个职业的时候,那年我23岁。

为了更快地熟悉工作流程,我牺牲了周末睡懒觉的时间,一个人去国家图书馆看书、查资料。在筛选资料时,不是随意挑选合适的就用,而是精心地比较,选择更好的、更有可读性的,偶尔还会根据自己的想法去构思一些情节和故事。

有过组稿经验的人大都知道,这样是比较费时间的。很多人都愿意省劲,管它资料好不好,管它新不新,只要差不多能说明问题,就直接为己所用。到最后,出来的东西就会变得流俗,说不上来哪儿不好,但也着实不会给人带来太多的感触。

按照我那种方式,每完成一篇文章都要经历几番周折,包括在字句上面,我都会精心雕琢。总觉着,只有自己认为满意的东西,才能拿出手交给别人,这样的话,就算被问起,都不会觉得心虚。若还是被挑出毛病,那也果真说明自己还需要努力。

同事G是一个特精明的人,任何事情都不吃亏。他对工作的态度,向来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每次跟我一起去图书馆,看我翻阅着大摞的资料,吭哧吭哧地复印,再一路拎回家,都摇头感叹,说,你这是给自己找罪受,差不多就行了。我说,就当减肥了吧!

其实,偷懒谁不会呢?有些投机取巧的东西,不是自己不知道,而是不屑于那么做。我不愿意再像大学时一样,凡事都糊弄,认真对待的结果,不是做给谁看,是让自己心安,并真的能够从中有所收获。我不后悔当时花费了比同事多一半的时间去打磨文稿,也不后悔花费了大量的复印资料费,那些都成了我现在头脑里的知识容量,变成了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G在公司只做了半年,就跳槽去了其他地方。兜兜转转几年了,在网上闲聊时问起,最近在忙什么?他依然在做和从前类似的工作,发来稿件给我看,水平虽有些提升,可还是经不起推敲,细读起来有很多小毛病。最主要的还是,行文逻辑和表述方式,丝毫没有新颖的感觉,可读性不强。

他告诉我,想转行做自由撰稿人,让我帮忙介绍一些稳定的合作者。我直接把一位熟络的编辑介绍给他了,但后来编辑告诉我,合作未达成,说G的文笔太粗糙,组稿的痕迹太严重了。说白了,就是习惯了偷懒,不愿意动脑子,原创能力不足。

我真的很庆幸,大学时候栽过跟头吃过亏,醒悟得不算太晚。若是延续了那份舒适和惰性,我或许也在公司里浑浑噩噩地混口饭,过着满心都是理想却不肯脚踏实地努力的日子。现在的我,更加确信七个字:优秀是一种习惯。克服懒癌,人生真的可以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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