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的指甲很长,经常长到不小心翻得疼痛甚至出血来才记得剪,那时候不知道是啥原因,一直不想剪掉,可能是看了一部叫做《射雕英雄传》的电视剧,被里面梅超风细长的指甲所吸引了吧,我想着留长了指甲至少可以当做武器自卫,下次谁要找我打架,我特么挠谁。
但没想到我没挠到别人,却经常挠到自己,但我还是不想剪。
以至于我后来滚到泥巴中去,挠的一手的污垢,自己都有点看不下去。我姐看到之后都会把我逮起来强行把我指甲剪掉。
姐姐经常喜欢在我身上做手脚,今天把我按在椅子上给我洗头,明天用零食引诱给我掏耳朵,或者抱在怀里给我挤脸上的污垢,总之她见不得我身上任何一点不好的地方。
看上去像是在折磨我,其实这些小的地方,我甚至一点都没注意到,只是在她眼里见不得我这样。
她说指甲不剪掉细菌会藏在指甲缝里,你又爱咬手指(小时候),以后必然是干苦力的命,长期下去不得了。所以看到一次给我全面清理一次。
所以我从那时候开始有事没事地剪指甲,没事就剪,甚至很短很短的时候都剪,几次剪到肉里几乎能蹦出血来,我那时候还随身带着指甲钳,看得惯看不惯都剪。
所以后来我手上的指甲完全没有,弄得我剥个桔子都得拜托别人,所以我曾一顿以为自己是不是残废了,后来我把右手大拇指的指甲留着剥东西吃,只有在我实在看不下去的时候修剪修剪。
我没想到曾经留着指甲用来挠人的目标变成了吃东西。以至于后来我成了周围剥桔子的代言人。经常弄得一手油,却能分到别人一半的桔子,是不是也是一种很好的状态呢。所以干嘛带着一种敌对的状态面对世界呢,收敛锋芒,还能结识可爱的朋友。
这些年剪指甲的习惯一直延续下来,每次在洗完衣服扭干水的时候,指甲上的皮肤总是白邹邹的,仔细看看这双手,已然变成了一双毫无作用,只能敲打键盘的手,没有打人的利器,也没有藏污的余地。
不去伤害别人,自然也不会伤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