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东台市东台镇双新村(古丁溪场北头灶)的明代高谷先茔碑,除见南北两块残碑外,另有龟趺碑座与碑首散落在保护圈栏内的草丛间。各构件外表形状均受损坏,特别是碑身部分。
碑石材质花岗岩,南残碑宽102cm,厚32cm,上端呈山字形断口,有卯槽遭破坏,仅留右侧残孔12×9×12cm,但可以断定原上缘有左右相同两卯。碑面中高80cm,左侧50cm,右侧70cm。下端有方榫,即榫舌,尺寸约50×13×8cm。北残碑埋入于地,宽102cm,厚32cm,地面高120cm,近地部位左右侧均较大裂口,上端有榫舌,尺寸约为33×12×10cm。两碑阳均有文字,无界格,字为阴刻正楷,工整舒展且瘦劲有力。边侧隐约云龙纹,棱边皆作倒角处理。对比碑文,行列间距对应,字迹相同,南段相对可辨,北段漫漶磨泐,借以材质尺寸推定两碑段为同一碑身,后又曾经历仰俯不同且荒于野的断裂状态。据村民杨继美回忆,“此碑身早在抗战时期即遭受敌伪以挖宝为由的人为破坏,分裂成两段。文革期间南碑被挪动到大队加工厂埋入地面作为碾米机基础,前年才应文保要求,重新挖出运回原处。”有趣的是这样的无心之举到也成了保全此段文字的缘由,这块约占全文四分之一的碑文为整合资料,从而为完整解读高氏先茔碑铭提供了联结依据。
另外龟趺断首,可视尺寸为170×136×25cm(边缘地表高),座底陷于地,深度未能测量。而甲纹清晰,上有左右向空槽60×30×13cm,漕内有积水和硬币。碑首残留尺寸80×32×108cm,为双螭争珠造型,盘结相交,恢弘大气,内刻篆额天宫“高氏先茔之碑”。测量中,我注意到围栏上挂着的“高阁老墓”中国文化遗产铝牌标识,时间为2013年12月。
根据碑文辨识与碑石尺寸以及各榫卯构件,可以确定原碑是通榫卯的形式将碑首、碑身及龟趺连接于一体,南残碑为碑身下半部。推测碑通高约3.5米~4米,其中碑身高>2米,宽1.02米。作为赠封官同一品的高氏先茔碑,其营式基本合乎《明史》、《明会典》中关于碑碣的规定:“一品螭首,二品麟凤盖,三品天禄辟邪盖,四品至七品方趺。”“一品石碑、螭首高三尺(0.98m)。碑身高八尺五寸(2.78m)、阔三尺四寸(1.11m)。龟趺高三尺六寸(1.18m)”。注:明1尺约等于32.7cm。
在重构碑体外形感知之外,对于波磔之间缺文失字的补全以及揭示其蕴藏的历史内容才是文物考释自不待言的行为初衷。而作为诞生于公元1454年的高氏先茔碑,是目前我市境内发现最为悠久的碑石,如果从这一年代意义上考量,或许已经超出碑文本身所要表达的价值预期。
《高氏先茔之碑》断碑整理录文
高氏先茔之碑
通议大夫南京兵【……】翰林侍讲兼国史
经筵,天台【……】文
官中顺大夫太仆少【……】并篆
荣禄大夫少保兼太子太傅工部尚书东阁大学士高公,帷幄之臣元老。
赐诰命推恩其先,于是公之曾祖暨祖君考欲追封荣禄大夫,如其官。曾祖妣刘祖【…】。
天子念南京。
祖宗创业根本重地也。特
命公祗奉祝币修事于孝陵,
兼察民隐赈灾恤患。既竣事,选得便道,快迈□□其乡。诚旷世之盛隆,人伦【……】采哉。顾吾祖考之墓在兴化者,其昭德垂后。神道之碑欲归
以树之,惟泰州丁溪高曾之墓尚未有表悯,后湮没无闻。以状授宁,曰子【……】丁溪为始祖地。宁辞不获,按状高氏世为河南怀庆人,宋
建炎南渡侨居江淮间,既而中原沦于金,乃卜居泰州之丁溪场,始为泰【……】裂。泰为被边之地,民习武事鲜知文学,独高氏能业儒弗
变。公高祖讳彬、曾祖考讳明,俱怀材抱道,晦迹不仕,以仁厚长者称于乡。【……】君,元季避地姑苏,时张士诚据有吴郡,擅爵禄人士,之趋
利者奔走恐后。士诚遣使以币聘隐君,隐君度士诚无成,力辞不就,惟闭门【……】叹隐君明识远虑,不可及也。天下甫定,隐君自苏徙居兴
化遂占籍焉。四子,长曰元吉,洪武五年乡荐,进士,为乐昌县簿。次曰元晖,举【……】清远,累辞征辟。尝授业里中,后进子弟多所造就,实公
之考也。次曰元昕,得其家学,为乡善士。公窃惟高氏自丁溪以来,世以清白【……】天理之自然也,故公以清材硕德际遇。
列圣辅导。
青官劝讲。
经杂逐掌。
帝制经纶密勿,寅畏贞亮简在。
上心礼遇之隆,倚毗之重,杰然为时名臣岂偶然所致?朝播暮获者所以哉。宁表【…】。
丁溪之原 有蔚者阡 积善委祉 发于曾玄
保傅帝前 诏嘉所自 追崇厥先 天童昭回
下贲九泉 木茂有本 水深在源 刻碑墓道
景泰五年(1454)七月初九日立石。
以上行文顺序,最大化的按照原碑文排列,其中“【……】”等符号皆表示北碑身下端埋入泥土暂不可见或者因破损已彻底丧失的文字部分,为了便于阅读理解,对比古代行文格式,在考录原碑文的同时,对某些上下文词汇与句首作了一定移动缩进,例如“保傅帝前”一词,原文上下分行,帝前居于行首。
整理碑文的过程,是在尽可能对碑像降噪清晰化的同时,也是引经据典考察碑中人物的过程。此碑撰者,笔者考为景泰五年南京兵部右侍郎杜宁,篆额为彼时南京太仆寺少卿翟敬所书。而按碑云“顾吾祖考之墓在兴化者”中的人称变化,推知此文先是由高谷讲述先祖家族行状,后由杜宁援笔而就,借以通达文中“以状授宁”,“宁辞不获”等语句之诘诎。
高谷(1391-1460),字世用,号育斋、桧轩老翁。明直隶扬州府兴化县人。永乐十三年(1415)进士,选为翰林庶吉士,十九年(1421)擢为中书舍人,二十二年(1424)升左春坊左司直郎。洪熙改元(1425)敕阶承务郎,以学行升翰林侍讲。宣德十年(1435)主持顺天府乡试。正统元年(1436),荐侍讲读。三年(1438)《宣庙实录》成,由侍读承德郎进侍讲学士。九年(1444)主持应天乡试,十年(1445)升工部右侍郎兼侍讲学士,入内阁为宰辅参预机务。十四年(1449)升工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景泰二年(1451)升少保工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居次辅。三年(1452)为少保兼太子太傅工部尚书东阁大学士,景泰七年(1456)《寰宇通志》纂修成,进兼谨身殿大学士。天顺元年(1457)二月致仕,天顺四年(1460)春正月卒。成化二年(1466)冬十月谥文义,三年(1467)五月初七特赠太保。其为官淳谨廉静,清慎端亮;恪持公论,孜孜为国。正统敕谕称其简静端方,廉平直亮,明于古今;景泰赞其文学器识弘远,夙有誉望,蔚为名臣事;成化思其忠厚温明,安详恪顺,莹然良玉。主要事迹有“乘舆未还虏情叵测择奉使者中书舍人赵荣奋欲往谷即解金带与之”、“乘舆还京谷议奉迎礼宜从厚有千户龚遂荣者意与谷合投书于谷谷怀之以示群公卿有希旨者以遂荣言”、“给事中林聪因言事忤执政御史劾其私将置聪重辟谷持正论开谕遂得末减”、“贵胄与寒畯争进已不可况又以不得选遂欲杀考官乎因极言于朝俨得免”等事略,《明实录》、《国榷》、《明史》以及历代扬州兴化府县志等皆咸有可述。譬如碑文中“命公祗奉祝币修事于孝陵”有关史实,《明实录》对其来龙去脉,和高谷此次回乡立石的起缘均留有较浓笔墨。如征引关联文藉辞句,有助解读碑文“赐诰命推恩其先,于是公之曾祖高祖君考欲追封荣禄大夫”、“惟泰州丁溪高曾之墓尚未有表悯”等内容,并对明代封赠、恤典、展墓、京卿等制度以及碑文人物提供相关参考与榷议。
封赠为封建社会政府推恩方式,即按照职官的品秩、给符考成与功绩,以诰敕加赠本人或将本人职级给授于其曾祖父妻室,生者称封,死者称赠。主要有诰封、敕授、貤赠等例与。《明会典》卷六云:“凡推封,洪武二十六年定一品赠三代,二品三品赠二代,四品至七品赠父母妻室,凡文官一品至七品,止封赠散官职事,其合封一代二代三代者,俱照见授职事。”“凡封赠职级,正一品至从七品,曾祖父、祖父、父,各照见授职事,依例封赠。正从一品曾祖母、祖母、母,各封赠夫人,正从二品祖母母妻各封夫人,正从三品祖母母妻各封淑人。”正从四品至七品母妻则各封恭人、宜人,安人、孺人不等。作为用人激励体制,在竭忠尽智,劬劳王事的前提下,这种由国家主导,与文官之间的荣誉调配,封赠制度也达成了封建个体对忠孝双全的价值实现,有如王直(1379-1462)《抑庵文后集》中言“夫为士君子缨冠束衽而立于朝凡上之所施如此非苟为荣也所以劝忠与孝也劝孝云者使既有以显其亲而益思不辱焉也劝忠云者使推所以事亲者事君而求无愧焉”。即所谓“但存忠孝答神明报国荣乡两俱足”(高谷《送黄振宗主事归祭》)。另外无论是考满常例封赠,“国初在京品官逾年实授给本身诰敕三年考称始得封赠”,还是基于旌忠、旌劳和庆典的覃恩特例封赠,贯穿社会的王化教育皆会使恩荣与显达流芳百世,“岂徒有以见其家之福而朝廷之盛恩泽之隆亦于此而见将必有低徊叹羡于无穷者。”(《抑庵文后集》)
高谷作为五朝元老,生前有案可稽的三次封赠,一是洪熙改元敕阶承务郎推恩及亲(父母、妻);二是进内阁未久,英宗念其辅导有劳,正统十二年(1447)十一月辛卯赐工部右侍郎高谷吏部左侍郎曹鼐等人诰命并封赠其祖父母父母妻;三是景泰四年(1453)七月戊寅明代宗赐少保兼太子太傅工部尚书东阁大学士高谷与少傅兼太子太师礼部尚书胡濙等人诰命并封赠其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妻。后两次累赠为覃恩特例,参见《明实录》。对比碑文“荣禄大夫少保兼太子太傅工部尚书东阁大学士高公惟幄之臣元老。赐诰命推恩其先于是公之曾祖暨祖君考欲追封荣禄大夫如其”,高谷自景泰三年任“少保兼太子太傅工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官秩从一品,散官按例“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俱于三年之后,照例升授”。很显然双新立碑是基于景泰四年封赠,即推恩及其曾祖父母。而文中“顾吾祖考之墓在兴化者,其昭德垂后。神道之碑欲归,以树之,惟泰州丁溪高曾之墓尚未有表悯,后湮没无闻”之句表现出的晦涩歧义,诚若文首“赐浩命推恩其先于是公之曾祖暨祖君考”,笔者以为此处“高曾之墓”系“高祖之墓”书丹临摹脱误。只是揣摩碑文,在明确高谷祖考坟墓与其高曾祖等先茔分处兴化丁溪两地之后,这样不经心的“错误”或许旨在慎终追远,并能最大化地表达出撰碑者内心的荣亲情怀。“按状高氏世为河南怀庆人,宋建炎南渡侨居江淮间,既而中原沦于金,乃卜居泰州之丁溪场,始为泰(州人)”,动荡更迭之间记忆所能溯及的最远且含糊的高氏家族南迁行状,即关于其高祖高彬等人印象——“公高祖讳彬曾祖考讳明,俱怀材抱道晦迹不仕,以仁厚长者称于乡”的碑文描述。但无论是历代扬州府志、兴化县志、中十场志还是同时期高谷神道碑等所提及的最远人物俱系其曾祖高明,例如撰于天顺四年的李贤(1409-1467)《工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兼东阁大学士致仕——高公谷神道碑铭》曰:“公讳谷字世用,姓高氏。其先世居河南之怀庆,有仕宋者从高宗南渡徙维扬,今为高邮兴化人。曾祖讳明、祖讳椿、父讳焯俱以公贵,累赠少保兼太子太傅工部尚书东阁大学士,曾祖妣刘氏祖妣王氏妣黄氏俱累赠一品夫人。”(《古穰集》卷十二)管窥所及,这也契合封赠定制与诰敕之下各类题材本身所必须懔遵的修撰规则和封建教化要求。比如《宣庙实录》修纂凡例“中外文武官有特恩赐予皆书”。
对于人物行状,像家乘、碑铭这类褒奖性体裁对世系爵秩记事越久远越好,通常牵强附会。在同为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李贤所撰,天顺六年《礼部尚书忠安胡公神道碑铭》一文中,胡濙先祖溯至南北朝刘宋太子左卫将军胡藩,藩《宋书》有传。当然对于家世描述,主要取决于材料提供者,有趣的是收录于弘治四年《育斋先生诗集》序中的《高公谷神道碑铭》原文,指出文中高谷行述是由当时翰林院侍读学士钱溥所叙,碑刻为礼部右侍郎李绍手书,碑额为吏部尚书王翱篆。该篇墓铭虽被《国朝献徵录》、《国朝列卿记》、《明名臣琬琰录》等等明代文集广泛收录,但上述碑文成员并未显示,问题应出自《古穰集》,在后期成集时作者基于实际的有所取舍。嘉靖《兴化县志》(1559)丘墓云:高谷墓“平望铺东北学士李贤巡抚郑晓撰墓志”。郑晓(1499-1566),字窒甫,谥端简,著有《吾学编》、《徵吾录》、《策学》等作品,《吾学篇》皇明名臣记卷八撰有“太保高文义”传,万历《兴化县志》(1591)卷六“人文之纪”补遗曾援引该文。检索郑任职巡抚时间为“嘉靖三十二年十二月庚辰(1554),改刑部右侍郎郑晓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等处”。参见《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第三十三卷嘉靖二。相对卒于成化二年(1467)的李贤,嘉靖志中两者并列处置,讹脱显而易见。虽然这样的错误三十年后在万历志中得以纠正:“文义公高谷墓在县治北平旺铺河东,学士李贤撰志,巡抚郑公晓撰行略碑”。然而分列后的歧义仍未消弭,两志在纂録上分别采用了“墓志”与承接墓地的“志”的说法,语焉不详,以侧面概念回避陈述核心,后者在肯定所谓“行略碑”的同时,却极易引发对神道碑存在的质疑。
明代万历之前在京外致仕官员丧礼恤典,按例取自上裁。比照洪武二十六年定“公侯及在京一品二品父母妻丧、三品四品父母丧、曾授封赠及致仕者,各照品级造坟安葬,在外止祭祀”;永乐续定“凡在京在外文武官员,不拘品级,其以死勤事者,恤典取自上裁”(《明会典》一百一卷)等规定。参考《明实录》诸多赐祭葬记载,如《明英宗睿皇帝实录》景泰四年八月“少保兼太子太傅工部尚书东阁大学士高谷夫人郭氏卒,遣官致祭命有司营葬”(二百三十二卷);十一月致仕礼部尚书杨翥“至是卒讣闻令有司葬祭”(二百三十五卷);天顺四年二月致仕兵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苗衷卒,“讣闻,遣官谕祭命有司治葬,赠荣禄大夫少保谥文康”(三一十二卷);五年四月致仕礼部右侍郎钱习礼卒,“年八十九敕有司营葬祭谥曰文肃”(三二十七卷)等等记事。同比天顺四年正月高谷卒,“讣闻,遣官谕祭”(三百一十一卷),并未给予“营葬有司”(造坟安葬)、赠谥等致仕官员如例恤典,对应理解神道碑文“上闻讣嗟悼,遣官谕祭于其家”与原文“上闻讣嗟悼,遣官谕祭于其家令与夫人合葬焉”之间差异,犹见明英宗复辟多年对景泰辅臣仍持有介意,在赐碑、营葬事项上表现出的前后动摇不定。结合历代府县志均未采录神道碑文实情,无论列传与艺文,大体可以得出否定结论。例如嘉靖《兴化县志》卷三人物传征引廖道南(1494-1548)《殿阁词记》(志注国史传)卷一“谨身殿大学士高谷”;除上文万历《兴化县志》卷六人文之纪外,《扬州府志》(1605)卷十七名臣列传、康熙《兴化县志》(1684)卷八人物乡贤解说、雍正《扬州府志》(1733)卷二十九人物等众多旧志征引文献基本取自郑晓“太保高文义”传,各有删改。比较李贤行文,郑晓“太保高文义”增加了成化赠谥,尽管其行略部分疏于前者,但以此传立碑,不仅反映出天顺五年(1461)曹石之变后朝廷对景泰辅臣的态度转化;同时也是对明代文官们,特别是夺门以来所推崇的纲常大义的极力彰显,诚如文尾赞言——“方毅端靖,洁廉无私”、“孜孜为国,恪守公论”、“进退有道,始终不渝”、“官至台鼎而家业萧然,敝庐瘠田仅足衣食”等等从政思想与人格特征,以及寄托自身被严嵩所逆的精神取向。《吾学编》中“皇明名臣记”成集于嘉靖丙寅(四十五年,1566)八月,“太保高文义传”原稿,则可能撰于嘉靖三十二年郑晓巡抚凤阳期间,即嘉靖三十八年的《兴化县志》中所提“墓志”。另外从地方志编修者角度,除了对严嵩当朝,专权擅势有所顾忌外;考虑神道碑铭有引用致仕敕诰:“卿之归也,与亲戚故旧徜徉丘圆,展契阔之深,怀道朝廷之盛事,清风高致,足以厉廉。夙德雅望,足以敷化而导俗,则卿亦永有终誉焉”威迫性言辞,比较修于成化三年《英庙实录》二百七十五卷中对该部分的删减,和序录:“皇考英宗睿皇帝以不世之资嗣承正统,践祚始自冲年而德政彰闻天下,盖有不言而信不动而化者矣,惟夫深仁厚泽浃于人心也”等赞语,李贤所撰碑文显然不太适合国朝封建史记,故嘉靖县志人物传部分纂修舍弃李郑文选用廖道南文。由此推论郑晓“太保高文义传”或为县志所云“墓志”与“行略碑”文,也符合神道碑有文无碑的笔者逻辑,事实有待平旺铺“碑文”残留物考证。联结现实资讯,值得辨别的是,高谷在《送兄世勤》一诗里也点明其先茔在丁溪,祖墓在兴化阳山西。“南归谁似吾兄足,白酒黄鸡聚邻曲。梦回红日已三竿,始信无荣亦无辱。盘盘先陇临丁溪,祖茔更在阳山西。年年几度洒麦饭,饥乌日落空闻啼。”诗中阳山为战国楚令尹昭阳墓,万历县志云在县治之西四里三百步。而高氏先茔碑为高彬其人唯一记载,此碑文信息应该也为宋元以来本地区人口组成、丁溪场附藉所属以及厘清旧兴东两县划界丁草争议提供了某些翔实证据。本文不作缀叙。(上篇完)
刘晓东 2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