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网络
文/野玛
我喜欢阅读,学习最繁重的时候,还坚持一周一书,如《牛虻》《茶花女》《林海雪原》等等,都是那时涉猎的。
后来听说,有人一天一书,还有人一年400书,心里暗暗惊奇时候,也在好奇怎么做到的?
最近参加一个写作班,课程里老师教我们如何快速阅读:
第一步,预览封面、腰封、目录、前言;
第二步,扫读标题、粗体字、图片/表格、陌生词、小章节的开头结尾;
第三步,部分精读,对扫读时标注/折页的内容进行重点精读、思考、有特别的感想可以记录下来。
“如果预览之后发现这本书要讲的内容不能满足自己想要达到的目的或想要解决的问题,请果断放弃。浪费一本书钱没关系,读一本书不合适的书所花费的时间才是最大的浪费。”
我对老师介绍的这个方法,总觉缺了点什么。直到读到另一段话:
“略读和跳读——打住!这两者的基础是基于对一本书整体逻辑走向的把握而产生的。因此在一开始培养阅读习惯时,我会建议一页页读,一段一段读,从书的第一页到书的最后一页读。”
作者说,在对一个话题进行深入了解时,她会首先选一本开宗明义的书。读这本书的时候也会采用同样的通篇精读来保证对话题的理解和把控。
这正是我想要的。
通篇阅读使我心里踏实。
从书的第一页翻到书的最后一页,有时更像一种仪式,是对书与我彼此的负责。
那些年少翻过的文学,现在再读又是另一番体会:
《千与千寻》,我们都是汤婆婆,却自以为是千寻;
《三毛选集》,少年的流浪再美,都让家人父母担惊受怕着……
即使一些技术类书籍,技能之外我也能学到那些扣人心弦的句子:
《番茄工作法图解》,各种懒惰是枝叶,各种拖延是枝干,焦虑是主干,而各种原因是树根。懒惰之树有多高大,取决于树根的多少,树根越多就越复杂,懒惰之树就越难砍;
《天下没有陌生人》,亲人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我们并没有太多的选择,更像是命中注定的偶遇与交集,是一种天择的产物。但朋友关系则来自社会机制的选择,在个性或背景上有更多交集或互补的人会慢慢走到一起,这是自己选择的结果,更要好好珍惜……
如果拿到的是自己陌生领域的书籍,你问我怎么办,还会一页一页地阅读吗?
梁文道有句话说得特别好:“如果一个人一辈子只看他看得懂的书,那表示他其实没看过书。看读不懂的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阅读。”
自己选的书,哭着跪着也要读完。
我面临着浩瀚书海,以前是一本一本地读,真拿到一本难懂的书,那可谓“读日如年”;后来学习了“莫法特休息法”,以此调整了自己的阅读方式:左手一本感兴趣的文集,右手一本艰涩的新领域书籍,交叉阅读,时日推进。文集自不必说,新领域书籍,果然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这“莫法特休息法”讲的是,新约圣经的翻译者詹姆斯•莫法特,他的书房里有三张桌子,一张摆着正在翻译的圣经译稿,一张摆的是正在写的文稿、一张是正在写的侦探小说。莫法特的休息方法就是从一张书桌搬到另一张书桌,继续工作。
最近看文章,有人在文章后台给作者留言说:
“读了你的文章,觉得读书很有必要。所以我花365元在一个平台买了音频读书服务。这个平台邀请了很多知名学者专家,每天花20分钟为我讲一本经典好书,也就是说,我每天花1元钱,一年就可以读完365本书,太赚了。”
作者哭笑不得,我也是。
这么一个追求速成的年代,连读书都可以让别人代劳了。
不是说听书不好,唐诗宋词,某些散文小说,这些带有韵味和情怀的,眼睛已不足以品味这些书页之间弥漫的香气,不如闭上眼睛去听,让大脑沉浸在书的情境里慢慢体会。
但如果只是听书,又会错过多少好书?专业性强的书,某些地方需要着重理解和记忆,看的时候可以单段单句反复看,听书就不行了;图形类公式类较多的书,也必须得看,在耳边千万遍描述形状,还不如眼睛看一遍记得牢固;百年经典的书籍,我也建议眼看,那字里行间的沉淀,有着只能自己参透的美丽!
“三毛看闲书上了瘾,便把小说藏在裙子下,在课堂之上偷偷阅读。
有一次她读《红楼梦》,看到宝玉出家那一回,整个人投入情境,竟神思恍惚起来:
‘看完这一段,我抬起头来,愣愣地望着前方同学的背,呆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中滋味,已不是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地坐着,痴痴地听着,老师叫我的名字,我竟没有回答她。’”
我们为什么要阅读好书,因为阅读好书也是在关注我们本身。
全靠他者的介入,全是外部的参照,只有外部知识的刺激,我们就会越来越读之无味,什么书都渐渐看不入去了,我们的想象力也会越来越贫弱。
我们需要有意识地读书,毕竟美,没人能够帮你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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