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天花板的墙角上,有一台微型摄像机。
它一动不动,面无表情地盯着它视野内的一切,好像是想把货架上那些巧克力棒、薄荷软糖之类的东西统统吃进去,犹如一条盘踞在树上的蛇,缓缓地吐着紫色的信。
而A先生却自有办法。
他环顾四周,周围虽然有不少人,但是没有人注意到他。他拿起一条菠萝果汁糖,用左手提着自己半满的购物篮,用身体挡住摄像机的视线,眼睛盯着身前的货架,用右手手指轻轻把糖推进自己的大衣袖子里,然后装作闲逛地渐渐走远。
等到觉得自己紧绷的神经稍微松驰,A先生微微笑了一下,看似随便地把手插进卡其色大衣的口袋,一松手,糖果就从袖子滑到了他深深的口袋里。
只是A先生不知道,同时微笑的还有B先生。
B先生同样地一松手,不过从他的袖子里滑向外套口袋的,是A先生鼓鼓囊囊的钱包。
但是B先生也不知道的是,同时微笑的还有C先生。
10分钟后,在收银台。A先生面对收银员时嘴角那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凝固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大衣口袋里的钱包早已不翼而飞。
同时,排在A先生后面结帐的B先生嘴角漾起一股微笑。
不过这微笑在瞬间融化,因为排在身后一直沉默的C先生的一句话:
“伙计,我看到这家伙偷了你的钱包!”
A先生先是满脸惊愕,然后几乎是本能地,一把揪住了B先生的领口:“你这不要脸的小偷!把钱包还我来!”
周围的人群都围拢来,人们的视线犹如一条条的蛇,踊跃欲探。
B先生发现已经不可能偷偷溜走,也不示弱地回击到:“你就很好么?叫他们看看你的口袋!”
A先生的脸瞬间变成了赭色,整个人仿佛被踩到尾巴似地突然跳得老高。他挥舞着拳头,却迟迟没有击出去。
眼看着两个人要打起来,可怜的收银员终于报了警。
警察来了,问东问西,调查了一番。
折腾了一个小时后,A先生红着脸为那条从口袋里拿出来的糖果付了款,而B先生则被两个警察一边一个夹着,带走了。
“目击证人呢?我们要做笔录。”一个警察问。
大家这才发现,不知在什么时候,C先生已经消失了。
大家都不知道,这时候C先生正嘴角泛着微笑,开着B先生的车在公路上风驰电掣。他听着B先生的CD,嚼着B先生放在车里的口香糖,乐得差点没笑出声来。
他来的时候,刚好在超市门口看到B先生开着那辆白色的新车驶入停车库。
他刚好使了一个妙计,把B先生困在那里,自己就可以有宽裕的时间,从容地用他引以为豪的偷车技术把B先生的车轻轻松松搞到手,大大方方地开出车库。因为他知道车主正被警察缠着,绝对不会出现。
C先生简直佩服自己:在那么快的时间里想出这样绝好的点子,需要多快的反应和多高的智慧!
把这车倒腾出手后又有一段多么逍遥的日子在等着他!C先生脑海里已经浮现出俱乐部里女郎们高跟鞋的弧度,他的嘴里似乎已经尝到了威士忌的麦香!
然后,他的笑容凝固了。
另一方面,历经磨难的A先生终于回到家,他诅咒着倒霉的运气,把买来的东西丢在地下,身子歪倒躺到沙发上,打开电视。
电视里正在放着本地新闻,年轻漂亮的女主持在播报:
“新闻频道最新现场连线:一辆白色轿车在1号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据目击者称车子超速行驶,冲出护栏滚落山崖然后爆炸起火,驾车的年轻男性当场身亡,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画面上,一个浓浓的黑色烟柱高高升起,犹如一条被唤醒的蛇,立起身子,在寻找着什么。
任宁,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于澳大利亚墨尔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