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护理院为激励子女常来看望老人,推出了“奖孝金”制度。只要子女来看望次数达到一定数目,便可获现金抵用劵。此规定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赞成,有人反对。而在我看来,这项制度是一种管理创新,应予以鼓励和支持。
每当“孝”与金钱联系起来时总会有许多人感到无法忍受,尤其是看到“奖孝金”实施后子女看望老人次数暴涨”这一结果时,很多人会痛心疾首,称“孝道不复”。但不可否认的是,“奖孝金”制度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子女们去护理院看望老人。在没有损害社会道德和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老人们得到了子女们更多的关爱,子女们也从中获得了一些收益,何乐而不为呢?
诚然,“奖孝金”制度确有“用钱买亲情”之嫌,但应注意的是子女们需两个月看望老人30次才可获得200元现金抵用劵。这点收益甚至可能不够来往车费。所谓“奖孝金”,也只是一种激励子女看望老人的方式而已。只要其初衷是好的、结果是好的,我们便没有必要对其过分苛责。当“孝”与商业挂钩时,我们应该做的不是刻意排斥,而是要去努力放大这种“联合”对社会的益处,扬长避短。我认为,该护理院的做法也是对社会上“孝道”的保护与激励。因此,对“奖孝金”制度的非议并不能完全站得住脚。
“奖孝金”制度是一种管理创新。推行“奖孝金”制度其实是护理院和子女、老人三方的共赢。对子女来说,此制度能激励他们多去看望老人,又能缓解经济上的压力;对于老人,能得到子女更多探望与陪伴;对于护理院,此举既能扩大知名度,又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发放的“奖孝金”最终也会被用于老人的护理。三方共赢的局面并不是一句“孝怎能与钱挂钩”驳倒的。事实上,与商业结合,“孝”的价值才能得到更大限度的释放。当然,这种“结合”需以“孝”为主,商业只是其手段而已。若本末倒置,“奖孝金”制度鼓励的便是畸形的亲情。只有在鼓励孝的前提下,“奖孝金”才能走得更远。
在我看来,这种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应该推行得更深更远。我们不能因为它将“孝”与商业挂钩便认为“孝”沾染了铜臭味,进而拒绝深入理解乃至全面否定。应当看到这项管理创新的闪光之处,同时我们也需看到其中的不足并努力去完善。“因噎废食”从来都不是最佳选择。只有趋利避害,将这种管理创新不断完善以臻于完美,才能让“孝”在当今社会上发出更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