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持续发力,让八项规定成为内化的意识、成为一种自觉。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提高政治站位。所有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带头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坚决反对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以良好作风为所有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和表率。
健全长效机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办法》,切实改作风、树新风。持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专题学习教育成果,开展作风建设负面清单考核,加大明查暗访、惩戒问责和公开曝光力度,不断增强对“四风”问题整治力度,坚持经常抓、长期抓,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系列规定落实到位。
推进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将责任链条拉紧、绷紧,将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完善重点工作分解台账,落实“调度-通报-督查”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形成雷厉风行、上下同心、力行实干的精神风貌。
突出重点工作、重点关节。中央八项规定施行以来,所有党员干部同志高度自觉,主动对标,不折不扣践行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用餐、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规定。领导干部在慰问、调研中,带头轻车简从,坚持带着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倡导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发文实效,严控发文、会议数量,做到精文简会,留出更多的时间抓项目、抓发展、抓民生。落实减少事务性活动要求,严格管控各种研讨会、表彰会、庆祝会及各类典礼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最大程度地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有效遏制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等现象,把财力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等工作上。
总体来看,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执行严格。但与中央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望相比,依然有一些差距和不足,如少数干部存在消极应付现象,“吃喝风”现象还时有发生;制度建设上,刚性约束疲软,问题出现反复;执行落实上,主动性、自觉性不够,监管较为薄弱。下一步,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规定,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
深化学习,提高认识。要认真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对各项规定的学习领会,深刻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上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转变作风的实效取信于民。
建章立制,久久为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规定,贵在坚持,重在执行。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三公”经费支出、调查研究、理论学习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用制度保障规定保障落实。进一步严格考核,把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真正做到以考核促规定执行、促作风转变。
督促检查,执纪有力。把“认真”二字贯穿落实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规定,始终坚持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每月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零容忍违反中央和省、市、县委规定的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迁就,以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各项规定。
学习宣传,营造氛围。将八项规定精神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宣传好文件精神。对贯彻执行不力、违反规定的个人、部门或单位,坚决严肃处理。通过正反两方面、形式多样的宣传,使文件精神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以坚决贯彻执行各项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