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不到痛。
一开始,对于这件事,我是无所谓的,甚至觉得很好(毕竟生理的疼痛是磨人的)。但久了,我发现,随着疼痛感的消失,我的整个人慢慢变得麻木,我无法感觉很快乐或者很痛苦,因而在面对朋友们认为的乐趣时,我的大笑就显得不真诚,在他们难过时,我又无法哭泣(眼泪总是最真诚的)。我也试图通过自残找回痛觉,但失败了,总之,我成了别人眼里一个乏味的人。
长久以来,我一个人生活,作息规律,平日里极少出门,也极少见人(当然我也没有爱人,一个乏味的人是很难让别人爱上,或者爱上别人的),这样的生活,很平静、很方便。一个多月前的晚上,我打算去公园走走,上一次出门已经是今年初春的事了。
我在公园的小道上漫步,来到一处很僻静的角落,那儿有一块不小的草地,周围也没什么人。过去的时候,在草地中间的树下,我看到一个穿长衫的男人,手里捧着一本书,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礼帽,他的脸我看不清。在离他大约五米外的草地上,我坐下,草有点扎人。没过多久,男人开始大声朗读,他读的是什么,我不知道,因为他的声音太好听了,以至于声音的内容我完全忽视。等到结束,我想和他说句话,表示赞美,没等我走到,他就离开了,我只好转身回去。在路上,我不小心摔倒了,情况有点严重,整个膝盖被磨破,混着砂砾,开始渗血,还有一处不知道如何产生的、大约三公分长的伤口,不过,这并不妨碍我走路。
后来的一周里的夜晚,我和那个男人都在草地上。他仍旧朗读,有月光的时候,他就站在月光下捧着书大声念。有时侯,天空中云多,光线不怎么好,他就背着手,站在草地上,时不时念一两句,大部分时间都沉默着。
除此之外,我的生活与往常一样,不过,非常值得一提的是,我有了些不同于以往的感觉,我感到结痂的伤口在生长,让我忍不住想要用手去挠,很微妙的感觉,我知道这是正常现象,因为伤口需要长出新的皮肤。但我很欣喜,毕竟是第一次,我对伤口有了反应。
第八天的夜晚,我想和男人分享一下我的欣喜,这种倾诉的愿望,第一次如此强烈(尽管这两个星期以来,我们没有任何的交谈)。但是很可惜,那天晚上,他没有出现。那天夜里,我的伤疤痒得厉害,醒来,开着床头灯,伸手小心地挠,绕着边缘,用指甲“哧哧”地刮。
第九天的夜晚,他出现了。我很高兴,上前和他说话。
“昨天,你怎么没来?”
“有事。”
我没再讲话,虽然心底想问他有什么事,但这样似乎有些冒昧。不过好在上面的对话证实,男人知道自己是他的忠实听众,这种类似约定的默契再一次让我觉得高兴。
如此,又过了两个星期。在这段时间里,男人每天都来,但时间不如往常准时,有时很迟过来,只念了几分钟就离开了。一般夜里,我十点便要上床睡觉,九点十分我便会从公园起身,准备回家。有一天晚上我竟然等到了十点,准备离开时,男人出现了,我看见他来了,重新走回去。他没有念诗,我就跟着他一起沉默着,那天有月亮,应该是下弦月吧,我不清楚,总之月亮只有小小的一弯,没过多久,他跟我说了声再见,就转身离开了。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开口和我说话,对着他的背影,我说了声再见。
回去的路上,我觉得通体舒畅,回到家,洗澡,在擦拭身体的时候,看到了久已忘记的伤疤,近来它已经不会发痒,只是也丝毫没有要脱落的迹象。
第二十四天的夜晚,我去草地比往常更早,在发黄的草地上坐坐,又站起来在栏杆前吹吹风。这一天,我带了一本波德莱尔的诗集,这是我随手从书架上拿的,事实上,我完全没有读过,我只想和男人说说话,这本书应该会是一个很好的切入口。但是,那一天,我等到很迟,他还是没有来。回去的路上,我很气愤,他怎么不提前告诉我。
后一天的夜晚,我故意很迟去那,心里想着,如果他发现我没在,心里会不会很不是滋味。想到这儿,又觉得有些开心,加快了脚步。到了草地,没看见他,我的胸口开始有点堵,酸涨涨地难受,我还是站在那,站了很久,已经没有月亮了,周围都很黑,只有草地边沿每隔一米安置的照明灯发出绿色的光,照在枯了的草上,颜色难看极了。
我还是每天去草地,成了一种习惯。等到第三十二的夜晚,那天,月亮接近满月,月光很亮,男人出现了。时隔一周再次看到他,我很激动。他向我走过来,还是穿着长衫,戴着黑色的礼帽,距离我不过三十公分,今晚的月光如此明亮,可我仍旧看不清他的脸。
“我要走了。”他对我说。
“为什么,你要去哪儿?”我的声调提得有点高,显得反应过激。
“一个有湖的地方。”
“那是哪儿?这世界上有湖的地方那么多。”
“不,这世界上,有湖的地方太少了。”说完这话,他转身走了。
我还想和他说点什么,挽留他,或者问问他,他要去的地方在哪。可我既走不动路,又发不了声。很快,他就消失不见了。
我的胸口堵得厉害,深深吸了一口气,吐出,依旧觉得难受。我走到已经完全枯了的草地上坐下,抱着双腿,下巴搁在膝盖上。突然想到我的伤疤,不知道它是否脱落。
我撩起裙子,褪到膝盖以上的部位,看到了那条长度约为三公分的伤疤,它没有脱落,我用指甲在结痂的壳上往里按,太硬了,我嵌不进去,我就从下端入手,准备把壳翻掉。起初,我很小心地用指甲一点点翘起它,边缘部分还是有些脱落的,很容易就翻起了,可是中间部分似乎还是和肉连得很紧,小心试了几下后没能成功把它翻起。我停下,月光照在我的皮肤上,有点惨白。我往远处的黑暗里望了望,重新回过头,用指甲挑起已经翻起的部分,接着用两个指头捏起翘起的小块,快速地向上一扯。
“咝”了一口气,结痂翻起,中间还是肉粉色的,带着血丝,没有重新长出皮肤,因为我的提前剥离,开始慢慢往外渗血,我觉得好疼啊,我笑着落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