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篇文章
“越过山丘
遇见十九岁的我
戴着一双白手套
喝着我的喜酒他问我幸福与否
是否永别了忧愁
为何婚礼上那么多人
没有一个当年的朋友
我说我曾经挽留
他们纷纷去人海漂流
那个你深爱的小妞
嫁了隔壁的王某
……”
最近5周岁的乐乐特别迷这首高晓松致敬李宗盛的歌。
“越过山丘
遇见九岁的妈妈
和我一起玩儿”
这是她改变的歌词,虽然不工整,却也是琅琅上口。
细细品味之下,这是一件多么奇趣的事情。
越过山丘,穿越时空的隧道,遇到九岁的妈妈。
也许在孩子的心里,时空也是五光十色的,她常常感叹,我就一直读着中班,爸爸妈妈就一直这样的年纪。虽然原意是出自我的很多次感叹,感叹想一直持续现在的年纪,陪着她无忧无虑的过着。
于我们何尝不是,如果能越过山丘,遇见青春的我们,这大概就是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最向往的事情。
同学会一波接着一波,从大学,高中开到了中学,小学,最近还刷到一波幼儿园的同学会,掩面而泣啊!啊啊啊!
同学们相互寻找,热情攀谈,明明没有这么多共同语言,明明没有什么生活交集,但是,我们仍然乐此不疲。
因为我们怀念我们共同的青春。
那时候,我们的脸上泛着胶原蛋白的光芒,最不幸的也就是烦恼着冒不完的青春痘。
一抬头,露出白生生的脖项,天鹅般优雅无褶皱。
什么衣服上身都是妥帖的,小腹紧致,胸部无下垂。烦恼的大概就是飞机场的人生,哈哈。
跑起来呼呼生风,一头汗水,恣意地一甩。
绿茵场上,篮球场中,谁能进球谁就是帅。
那时候的男生,个个都是瘦瘦的,即使脸庞黝黑,也是泛耀这青春的汗水。
寝室里,每晚卧谈会,男女生们分别讨论着他们心中的男神女神。
有勇气的付诸下暗搓搓的行动,没勇气的付诸下赤裸裸的目光。
萌动的青春,有煲不完的电话粥,回不完的同窗信。
那时候,车马很慢,从这里到那里,要用很长很长的时间。
为英语考级,夜里挑灯,被里手电,拼桌恶补。
为吃个泡面,先加卤蛋,后加火腿,美味绝伦。
为期末的生活费发愁,为回家的火车票焦虑,为到家前最后几公里的三轮车费拮据;
却在周末里大吃大喝着肯德基,悄悄添置着新衣服,默默买着张信哲王菲的磁带,静静的望着其他同学脚上的纽巴伦发呆。
如果二十年是一个周期,那么最美的相遇应该在高中时代。
彼时刚好懂了些人生,刚好脱了些青涩,刚好是甜苦相交的岁月,刚好是青春最美的时候!
于是,我们见到了同学,就像看见十七八岁的自己,徜徉在那时候的时光里。
同学会,就成了一个交织着那时岁月的梦幻场景,有人认证你的青春,证明你的时光,不管是好是坏,是美是丑,有些忘记了,有些还记得,却是真实存在过的。
好多人说同学会,都是带批判的多,写负面的多。
即使如此,我仍让愿意相信它是美的。不过是一群中年人,到了中年,开始回忆青春而已!何罪之有,即使有负面,有炫耀,有比较,也就是你自己心存芥蒂而已,你若忽略不见,谁能你相较!
凡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岂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