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纪律规矩可以说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融会贯通的产物,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形成于先秦时期,诸子百家各个学派的思想构成了当时文化的主体,秦汉时期商鞅将秦朝的律法推向高潮,隋唐推进中国封建法典开始定型,形成了律、令、格、式、敕、典、例等形式的法律,明朝形成律、诰、例、典、律等形式。在古代法律文化发展历程上,历代统治者有的是称帝之前,多数是称帝之初便颁行作为法律体系主干的法典,法典篇目和内容既沿袭前代,又结合当时需要有所创新,到唐代已形成了较完整的法律体系。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旧法统的废止,开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新篇章,1956年完成第一部《民法草案》,1964年7月完成了《民法草案(试拟稿)》,1986年制定了《民法通则》......,1922年制定的第一个党章规定了党的各项纪律,1988年3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开始起草,于1997年2月27日正式发布,使党的纪律处分工作进入了有规可依的阶段,200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条例进行了3次修改,2015年10月第一次对条例进行修改,去除了与国家法律相重复的条文内容,2018年8月颁布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二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三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内容与时俱进,符合监督执纪的现实需要。
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是不断完善的实践,彰显着时代的价值和实践的意义,为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也告诫我们党的纪律始终是条带电的线,触碰不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和关爱党员干部,是对党员提出的更高要求,广大党员做到知纪、明纪、守纪,应认真学习,增强自律意识,严格约束操守,把遵规守纪印在心,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全党开展党纪教育,能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让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具体内容,同事,这次学习教育给党员干部又一次提升自我的机会,借此机会全面学习党规党纪,深刻剖析自己的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自我约束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