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红尘别恋(1)一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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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的话:也许认识你,原本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但上天偏偏如此安排,因此我只有默默接受。直到某一天,你从我的生命中转身离去,我已经无力分辨——那曾属于我们的美好时光,究竟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还仅仅只是为了预言今日的离殇……


-1- 一个电话

2003年,南国的广州,大学毕业近一年的罗默,找到一份在广告公司当文案策划的工作,再次成为一名“小白领”。在这之前,他饱尝了投简历石沉大海、面试时被婉拒、试用期内被辞退的各种辛酸滋味,先后做过街边派单员、产品推销员、保险公司销售代表、高尔夫练习场客户经理(工作任务是向比较有钱的大小老板们推销会员年卡,价钱很贵),等等,甚至还进过一家名字很奇葩的叫做“中国社会调查研究所广东分所”的,主要业务是专门给一些小超市、小商场“颁发”一块上面镌刻着“消费者信得过合作单位”字样的铜质“荣誉证书”,挂在商铺门口显眼位置,该证书收费1500-6800元不等——因为还分等级。还有一次“工作历险记”,就是他差点进了一个传销组织,表面上是去乡下推销各种日常用品包括牙膏牙刷、洗发水、沐浴露、电动小风扇、电动按摩器等,实际是把人骗到偏僻地点加以控制,幸好他半路上看出破绽,找借口溜掉了;那个传销骗局后来通过看电视新闻得到了证实,让他为自己的一时机警而窃喜不已。

为了能在广州这座美丽的城市继续生活下去,尽管心灰意冷,尽管“屡战屡败”,罗默还是选择勇敢面对,他像以往每次面试一样——心里如履薄冰,表面强作镇定,以饱满的热情再次参加面试,对着广告公司的老板,流利自如地吟诵了一首自己的诗作,同时呈上几篇曾发表在校刊上的自己的散文,并临场发挥写成一篇广告文案……几天后广告公司打来电话,通知他前去入职上班。

罗默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因为他再也不想让父母为自己操心,更不想春节回家被一帮亲戚朋友问起自己的工作收入时尴尬不已。他暗暗发誓,这次无论如何也要在新公司做满一年,因为他最不想被初恋女友看不起。实际上他已经长达三年零四个月没见过那个女孩,他们之间早就分了手,除了期间通过三次电话,而且每次通话都不会超过三分钟,双方都是冷冰冰的语气。

罗默一进入这家公司,就像一部马力全开的机器,熬夜加班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又像一只不知疲倦的蜘蛛,拼命抽出自己智慧的丝线,织出一张完美的蛛网,用来牢牢粘住猎物,而现实中的“猎物”就是公司的广告客户——公司老板看重的金钱来源。罗默很快成为老板的得力干将,从一个普通文案摇身一变成为策划部经理,工资也翻了不止一倍。

“拼命三郎”式的高强度工作,尽管令身体疲惫不堪,但内心却感觉非常充实。罗默深知自己的每一个工作成绩,都意味着一次职业能力的提高,而一次次的磨砺和考验,已经让他成长为一名合格的职业经理人。现在的罗默,即使他离开这家公司,也能凭着自己的实力,很快的找到一份新工作,并且足以胜任。

罗默以前性格内向,属于典型的文科生,但他自封为“闷骚型”,知道自己属于外表波澜不惊实则内心波涛澎湃的那类人。这倒是真的,罗默的内心一直有一团永不熄灭的激情的火焰在燃烧着,心里从没放弃过希望,对事业的、对人生的和对爱情的希望。正因为心底永不磨灭的希望,所以他一直执着地活着。

罗默大学期间不愿意谈女朋友,他觉得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就足够了,这个人就是他日夜惦念、记挂的初恋女孩。他从来不觉得那个女孩抛弃了自己,就没有机会再回到自己身边。虽然夜阑人静的时分,他总会感到一阵凄凉无助的孤单,但他熬过来了,熬成了一种习惯,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上的美感。

现在工作安定了,收入也够自己养活自己了,于是罗默开始酝酿一个计划,准备再次打电话给那位女孩,想把自己目前的境况告诉给她,并把多年积压在心头的话语向她倾诉。

四处打听,费尽周折,罗默拿到那位女孩的手机号码,虽然是一串数字写在一张便笺纸上,但罗默的手在颤抖,心里波澜起伏。鼓足了勇气,罗默拨通了那个号码,当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子清脆的声音——那既熟悉又遥远的声音,那一年前自己在电话里听到,至今才再次听到的声音。

罗默心里好像有一阵狂风吹过,不过他仍然故作镇定地说:“是我,你现在怎么样?”

电话那头停顿了三秒钟,传来一句冷冷的回答:“怎么会是你,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不要再来找我了!”

“我只是想打个电话问候你一声……”罗默一脸苦笑的表情。

“你知不知道,我的心中已经没有留给你任何位置了,我跟你早就撇清了!”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激动。

罗默预先准备好的很多话于是只能重新吞进肚子里,他冷冷地回答:“好吧,既然我在你心中没有了存在的位置,那我们就做做朋友好吧?”

“谁想和你做朋友,我要是跟你在一起别人会怎么看我,你就死了这条心吧!”电话那头传来她激动而愤怒的嗤笑。

罗默的脸痛苦地抽畜了一下,他悲凉地说道:“那就算了吧,本来我是好心好意想跟你谈谈,没想到你连谈话的机会都不给我了……放心吧,我答应你,我以后再也不会主动找你了!”

电话那头嗤嗤地冷笑一声,说道:“很好很好,我早就说过我们是不可能的,也希望你不要再来骚扰我了,就这样,拜拜!……”

没等她说完,罗默愤怒地摁停了电话,把手机重重地扔在桌子上,马上转身去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猛喝了起来……

那一年,罗默栖身在广州的一个城中村中,每个月交九百元的房租,大约是他工资的五分之一。靠着自己的“可观”收入,罗默可以高兴时一个人逛逛街、喝喝咖啡,甚至是一个人看一场自己认为有意思的电影。也是在那一年,罗默养成了每晚喝两瓶啤酒的习惯,而且喜欢边喝酒边抽烟。

那个不欢而散的电话过后,罗默有半个月时间是夜半起来喝了第三瓶啤酒的,但广告公司紧张繁重的工作迫使他不得不戒掉半夜起来喝第三瓶啤酒的“嗜好”,他怕自己第二天起不来会迟到。

罗默所处的那个城中村,位于广州天河区的繁华地段,只不过尽管周边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但这个城中村就好像是钢筋水泥森林里的一块凹地,村里是清一色的出租楼房,最高的也仅有八层。数量惊人的出租楼房挨挨挤挤的,就像许多火材盒捆绑在一起。由于城市规划建设原因,这个村的村民全部由普通农民摇身一变为城市小市民,每家每户都把祖屋翻盖成出租楼,用来按月收取租金,养活全家几口人绰绰有余,且剩有不少积蓄。

那些出租楼房有个共同特点,就是每层楼分为一至三户不等,全部设计成面积狭小的出租屋,用来出租给广州规模庞大的外来人口中的一小部分人,里面既有在周边写字楼上班的公司白领,也有在附近开商铺做生意的小老板,在菜市场卖鱼、卖肉、卖菜的摊档主,商场超市的员工等等。租屋的人群中有一种人身份很特殊,她们——我必须这样称呼,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小姐”。也许是迫于生计,也许是家里急需用钱,也许是由于欠债,也许是出于“自愿”……总之她们干起了这种“灰色营生”。

每当城市华灯初上,夜幕降临,罗默每晚下班后的傍晚七点钟左右,一走进城中村,白天有点儿冷清的每条巷子里,开始变得热闹起来,巷子两旁那些白天拉着卷闸门的“小档口”,已经敞开着,从里面泛出明亮的灯光。如果你走近瞧瞧,就能看见长长的沙发椅上,并排坐着一溜的青春靓丽、容颜姣好的女子,全部约莫20岁上下的年龄,或者浓妆艳抹,或者略施粉黛;或者衣着暴露,或者朴实无华,打扮成清纯淑女。我不得不承认,她们有的甚至长着一张明星脸!只要你经过那些门口,那怕瞄上一眼,站在门口的一位女子就会立刻笑意盈盈地向你打招呼。这种现象在当年的广州似乎并不少见,很多城中村都有,但以这里尤为令人“惊艳”。若干年后,广州已再难觅当年这番景象。

罗默就是居住在这样的一个城中村里,白天上班、晚上回来休息,周末要么窝在房里看书睡懒觉,要么出去玩。尽管正值青春冲动的年华,但罗默面对身边的“莺莺燕燕”基本熟视无睹,不为所动。罗默一直在等着那位仿佛是控制了自己整个灵魂的女孩,除了她也许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女人值得他的“付出”。但自从打了那个“不该打”的电话之后,罗默有时喝醉了也会忍不住偷偷多看了几眼那些长着一张明星脸的“风尘女子”。

下一章  除夕夜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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