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天刚蒙蒙亮,一辆浅绿色的出租车缓缓的停在了12号当铺门前。
一个身穿红色长裙的胖女孩推门下车,抬头望了望这悠长而破败的街道,转身走了进去。
当铺不大,刚刚好放下一张桌子作为前台招待之用,仅有的两把木制椅子静静的躺在角落,落满尘土,后墙挡着一块刺着金边的大红绸缎,上面的鬼神图案显得狰狞且清晰可见。
吧台前只有一位老者,高高的颧骨顶着一张满是褶子的脸,像是被抽干血肉骨髓的千年干尸,一动不动的闭目养神,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有人进来。
“你…你好…”女孩试探性的打声招呼,不知道这样的人还能不能发出声音。
“有屁就放!”一阵不耐烦的声音呼的发出,就像直接从胸腔里抽出来一样刺耳。
“你!……哼,我是来租“故事”的,我有“酒”。”女孩说着,便将一个信封递了过去。
在这一行里,你如果是来典当,则说,我有“故事”,你有酒吗?如果是来租,则说,我租“故事”,我有酒。如果没酒想租“故事”,就要把自己放“故事”典当出去。
那褶皮老者睁开混浊的双眼,瞄了她一眼,又看了看东西,“规矩知道吧!”
“知道,午夜取“尸”正午还,不留一丝在心间。”
这一行有个规矩,租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故事,都要在半夜十二点拿走,意为取时正点,也为防止隔墙有耳。正午十二点还,意为完璧归赵,所有使用过的都将消散。不留一丝在心间,就是要彻底忘记这段记忆。
老者一看这个胖女孩是懂规矩的人,便伸手从面前那不知道有多久远年份的木桌里掏出来一个厚厚的账本,里面是所有“故事”的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