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给我你的外套,让我像躲在你身体里。喜欢你,是会把你说的全都信以为真的那种喜欢。带着春天的甜蜜,夏天的炽热的那种喜欢。
你不用再问我喜欢是什么感觉,很简单,不分缘由。
我不算一个太挑剔的人,比起我口中吵着爱吃的榴莲芝士蛋糕,我更喜欢小店里小笼包的世俗感。偶尔喜欢半夜两三点的喧嚣和热闹,却发现自己更爱清晨第一缕安静的阳光。喜欢这种感觉是说不上来的,只有一切细微的行为和表情能够体现。就像你看到他时的幸福感,脸上总会露出掩饰不了的喜悦,微微一笑。
最近很多人都痴迷于一部电视剧-《欢乐颂》,包括我。我几乎会把自己放到每一个人设当中去比较,有好有坏,可归根结底我还是活出了自己的样子。你应该不大记得年少轻狂时喜欢一个人的冲动了,你甚至会局限于如今的瞻前顾后。可你为何不思考一下《欢乐颂》里面的一句:“珍惜现在,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比起意外我只期待明天。关于你爱说的来日方长以及细水长流,我想我是没有办法到达了,就好比我站在高处却看不见你眼里的风景。
喜欢是一种可以蔓延的情绪,只要心有余力就可以翻天覆地般的去琢磨,就像我一直想要成为你喜欢的样子,却忘了你一直喜欢的是那个最初的我。喜欢看我在阳光下大笑露出可爱的小虎牙,发现我吃到一颗很甜的草莓而喜出望外的样子,还有就是吹着夏夜少有的凉风发丝随风摇曳的惬意。可你不曾想到我还是会在半夜的时候突然惊醒,总以为你会在身边给上一个拥抱,醒来十分却只剩下空荡的房间和孤傲的自己。喜欢那样的自己和那样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