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是我的大学同学,第一次见到他当然是在宿舍啰,我记得他当时正在看《从文家书》。十四是他的女朋友,只不过十四的学校离我们学校有两个多小时的地铁。
我第一次陪他逃课去十四的学校是十月中旬的一个周一的下午。记忆中十四的学校除了大好像还是大。南方的十月上旬桂花还没有开败,诺大的校园仿佛被浸在了桂花的海洋里,醉人的花香让行色匆匆的人不禁放慢前行的脚步,沾染上哪怕一点点的花香也好。十三给她打了电话,在来之前十三没有通知她。我们就站在一棵缀满了金黄色桂花的桂花树下等她,十三俯身捧起被风吹落的花,他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它们,眼神里是说不出的忧伤。
时间倒回到一个月前,那时我和他才刚认识不久。就如你知道的一样,我是欢喜踢球的,十三也踢,而且很厉害。他的彩虹桥过人耍得很漂亮,于是我就整天缠着着他要他教我,他也爽快地答应了,只是周六周日除外。开学以来的每个周末他都早出晚归,直到那一次,他一回来就躺倒在床上,一觉睡到周一中午,那是他第一次没有去上课。中午,我把午饭带回去给他,他从被窝里看了我一眼就转过头继续躺在床上。我看着把头别向床内测的他,淡淡地说了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下午等我上完课练完球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时接到了他的电话。
“你死哪去了?这都六点多了,还吃不吃饭啊,我他妈都饿得差点昏过去了!”
“在回来的路上啊,等我,今晚我请客。”
如果十三没有在去食堂的路上问我要烟抽,如果十三没有在吃快餐时叫我请他喝酒,那么我会认为十三又满血复活了。也许你不知道,十三在这之前是滴酒不沾,就更不要说抽烟了!我看着被烟呛得直咳嗽的他什么也没有说,真的,在这漫漫的人生里,有些东西是你必须去经历的,谁也代替不了。就像我眼前的十三正在经历的,我作为他的朋友,除了默默地看着还是默默地看着,因为我们彼此都清楚,这一关只能自己过,再多的安慰都无济于事。
“小W,你有没有很很地爱过一个人?”十三拉开罐装啤酒,“看你活得没心没肺的,大概没有吧!”我瞪了他一眼,“爱过啊,可是人家不爱我!”他笑了笑,“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那晚,十三喝多了也讲了很多话,有关他和十四的故事我就是在那晚知道的。
十四是他对她的称呼就像十三是她对他的称呼一样。他们相识有十年了,虽然她一直在他的生活中,可是他开始注意到她是在高二,或者说他是从高二开始喜欢她的。关于他是怎么喜欢上十四的我不记得了,又或者他就没提到过。
我想每个人的高中都是毕生难忘的吧,我的高中是因为苦而让我难忘,难忘得我一定会一生都将它铭记于心,因为我他妈的真的不想再回去了。十三的高中是因为十四而让他难忘,他时常说,如果他集齐了七颗龙珠,他会向神龙许的愿望是让他的高中永远永远都不要结束。是啊,躺若梦想成真,那么他就能和十四永永远远地在一起了。然而,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十三不但再也回不到高中,而且他也将永远地失去十四,因为你等不到一个不爱你的人。只是我永远不会对十三说出这句话。
十三是从高二开始给十四写信的,我很难想象他是怎样把时间从无尽的试卷以及永远背不完的单词词组课文里抽出来的。当然对于我这种半吊子的人来说,时间不是海绵里的水而是午后操场上惬意的阳光足球场上不停滚动的足球手机里海量的小说,然而,十三却不同,他属于被我们称为学霸的那类人,学霸的背后大多是不足为外人道的艰辛。我感觉他们的时间永远不够用,就更别提寄情书信什么的了。十三说,他给她写信多数时候都是深夜,等一封信写完已经是凌晨一两点了,偶尔他也会在试卷都答完后在草稿纸上先打个底稿,晚上再誊写时就会快些。
十三给十四的信里只字不提爱情,他说他以为那些关怀就是爱情,他说他以为为她写信到深夜就是爱情……可是,后来,后来就没有了后来。 十三说,无论她报什么大学他都会跟着她,可世事难料,最后他高考落榜。他说他真的很失败,他的分数连十四最后一个志愿学校都够不到!家人劝他出省吧,虽然远一点,可毕竟还能上个好点的学校,他什么都没有说。他花了一天查出了和她所填学校离得最近的而他的分数又能够到的所有学校,就这样他们来到同一座城市上大学,虽然是同一座城,但她在城东,而他却在城西。
我想,一座城,两个人,总会有相爱的一天吧。可十三和十四之间却不会有这样的故事。十三对十四的爱很深。周末他会站两个多小时的地铁去她的学校,只为看她一眼,他一直默默地做着一切,可最后十四拒绝了他的好意,她告诉他,他们做一辈子的朋友蛮好。可十三不要也不想只是做她的朋友。
我想,如果有得选,十三大概是不会来这所学校的。后来我问他,如果你早点知道她不爱你,你还会选择这所学校吗?我看着他,他看了看远方,“我想大概不会吧!”良久,他转过头看着我,“可我也不后悔!小W你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吧,你和我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同。就拿抽烟喝酒来说,你从不主动喝酒,聚会实在推却不了时你才喝,我总感觉你每次都自己把自己灌醉,你一包烟有时能抽一个月,我从书上看到,一个人只有在孤独时才抽它!所以,我想上天安排我来这里更多的是想让我认识你吧。”我看着他,笑了笑,“我他妈要是个女的就跟了你了!”我们一起笑,只是笑到最后我们都哭了。
一醉解千愁,十三自打那次喝醉后醒来就变了个人似的。他上课总是坐第一排,也奇怪大学的课堂第一排好像总是空的,所以即使迟到他也不用担心位子被人抢,一天的课结束后他就到图书馆二楼自习。就像又回到了高中时光他把每一天都过得匆匆忙忙,我想像十三这样的人出现在我们这样的学校也许只是命运的一个小插曲,目的是让他在人生的路上走得更远吧。诺大的足球场少了他也就寂寞了许多,只是我不知道不踢球的十三到底过得快不快乐。我每天陪他坐第一排弄得专业课老师都记得我了,偶尔逃一次课都不行,要是我那哪节课没去下节课老师第一件事就是问我上节课到哪儿野去了!
十三给她的信不再写在漂亮的信纸上,而是写在一本黑色封皮笔记本上,他从一开始的每两三天一封到一周一封,他从一开始的洋洋洒洒的几千字到几百甚而一句话,他在一点一点地试图遗忘掉那个闯进他生活已经有十年的女孩。可是,我想告诉他,十三,没用的,你越是想遗忘一个人,就越会刻骨铭心。可是我也不会把这句话告诉他,每个人都不希望在重拾希望时被人浇一盆冷水,哪怕那希望根本就子虚乌有。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等待,因为你永远无法确定你等的那个人是否会按时归来。杨过用了十六年没有等来小龙女,余言耗尽青春也等不来颜晴的爱,金岳霖一生也没有等来林徽因……可是他们比十三幸运,因为他们等待的人或多或少都爱过他们,可十三等的人从来就没有爱过他!
起风了,金黄色的桂花纷纷扬扬的飘落。十四打来电话,她要上课,不会来了。十三松开紧握的手,桂花从指间滑落。
“小W我把《从文家书》送给你好不好?”我们走出十四的学校时他没有回头,“我再也不会回来了吧!我想看看一个人一生能走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