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文人里最被误解的人,莫过于鲁迅,而他的「拿来主义」更是被滥用曲解。将拿来主义曲解得「淋漓尽致」的非中国综艺莫属,以至于忍无可忍的韩国出了一条基本可以说是针对中国综艺节目抄袭的法案,真是在国际上丢尽了颜面。
拿来主义又绝不是简单的「为我所用」,那些洗稿专业户将别人的想法,创意占为己有,随便一下字词的位置,改一下措辞,就厚颜无耻地说是自己的原创,这样的人,是可耻的文字投机者。
鲁迅对于拿来主义有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
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茅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
简单来说,是「取其精华」的物尽其用。
之前艾玛女神在英国地铁掀起的「丢书大作战」,国内也跟风搞起了丢书行动。可能主办方也没怎么搭过地铁吧,拥挤的人潮里怎么能容得下一本书?请来丢书的明星既不是有名的「书虫」,又不是文青所爱的偶像,这纯粹就是一场线上狂欢的线下活动而已,连主办方也承认,这一活动为成立仅一年的公司带来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但丢书的真正目标不是鼓励人多读书吗?有人真的因为捡到了书而认真读起来了吗?还是只是为了发个朋友圈引起一波点赞?这样的活动,这样的拿来主义,属于自我陶醉式的狂欢。因为没有直达本质的模仿绝不会超越前者。
那真正的拿来主义又是怎样的?不作东施效颦,惹人讨厌,而是主动思考:为什么这样的事情能受人们欢迎,它最本质的引爆点在哪,能否做得到?借鉴的过程中是否会水土不服,又如何改良?
谈到「拿来主义」,有一个词跟它可谓「同胞兄弟」:模仿。模仿本质上不就是一种「拿来主义」吗?
『模仿的技术:企业如何从“山寨”到创新』的作者井上达彦通过研究一些取得瞩目成就的大公司发现,这些伟大的公司的成长历程都似乎有着惊人的一致性——天才式的革新从一开始几乎都起步于模仿。
在他看来,模仿是一项需要高智慧的理性行为,如果只是单纯地照搬模仿对象,往往是无效的。
拿丰田汽车来说,它从销售流程上借鉴富山卖药人的「先用后利」、美国超市的「采购-库存-上架」,解决了生产过程中的大量滞销的销售问题;在生产系统上模仿福特汽车,同时结合超市欧式中「JUST IN TIME」的逻辑,将强制安装变成按需安装,创立了新的生产系统,这就是模仿者经过创新后反成为了被模仿者的成功典范。
「模仿」不仅对于企业经营有着特殊的意义,它更是我们认识世界‘接受新知识的一条必由之路。每一位创作者,包括作家、编剧、演员、导演等等都会有模仿的对象,但绝不是照搬。如果没有自身的创作点缀,这样的模仿只不过是赝品,永远不值钱。
我们通常认为,真正的创造是从0到1,然而从1到2的模仿,或者是-1到1的逆向模仿,同样能产生真正的创造。其实,模仿不可耻,可耻的是,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