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例中赵老师的关心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其对待学生的态度、观念、方式等是不正确的,因此我们要用一分为二的眼光辩证地看待赵老师的劝告:
(1)赵老师的劝告违背了新课改“学生观”中“学生是发展中的人”的要求。赵老师的劝告中说“学生很皮”,只要“三天不打”,就会“上房揭瓦”,建议张老师通过“凶”、“严格控制”来树立威信,这是赵老师只片面地看到了学生身上存在的不足,是没有用“发展的眼光”一分为二看待学生的体现。
(2)赵老师的劝告违背了新课改“学生观”中“学生是独特的人”的要求。赵老师的劝告中说这个年龄阶段的学生非常皮,要张老师“凶一点”、实行“体罚”才能管理好班级,赵老师用的是成人的眼思维看待学生,没有把学生看作独立个体,没有正确认识到本阶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身心发展特点。
(3)赵老师的劝告违背了新课改“赞赏、尊重”的“师生观”要求。“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改的核心理念,赵老师只看到“学生非常皮”,只想着严格控制,忽视了学生身上存在的优点,违背了新课改对待师生关系要尊重赞赏的要求。
(4)赵老师的劝告没有遵循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的特点”。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正处于“危险期”“心理断乳期”,其特点是自我意识正经历“第二次质的飞跃”,心理上处于“半独立半依赖”“半成熟半幼稚”的状态。赵老师单纯依靠“凶”“严格控制”“体罚”的方式,不利于本阶段学生个性、思维、情感等心理特征的发展。
(5)赵老师的劝告违背了德育的“尊重学生需要和要求学生相结合”的原则。赵老师说“这个班的学生非常皮”,建议张老师要对学生“严格控制”,赵老师对学生只是想着“严格要求”,但其“要凶一点”“体罚学生”的方式是侵犯学生人格、没有做到热爱学生的表现。
(6)赵老师的劝告违背了“关爱学生”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要求教师能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关心学生健康、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赵老师给予张老师依靠“凶”“控制”“体罚”管理学生的建议,是没有遵循“关爱学生”的体现。
(7)赵老师给予张老师通过“严格控制”“体罚学生”的建议,是只看到了教师威信中的“权力”因素,忽视了教师的人格、资历、才能、品德等才是树立教师威信的决定性因素。
(8)赵老师的建议不利于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和优秀班集体的培养。赵老师劝说赵老师采用“控制”“体罚”等“专制型”的管理方式,不利于发扬教育民主,不利于构建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更不利于班级正确舆论和良好班风的形成与发展。
总之,作为教师,应该要全面、深入、客观地认识和评价当代青少年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发展现状,不能片面地采取“一刀切”“一锅煮”的方式,要把“孩子当做孩子”,多“站在优点看不足”,而不是“站在缺点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