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时候我还在一家互联网小贷公司,人们叫它P2P,我拿着五千五的底薪,乐滋滋的就进去了,还记得面试的时候去了中环广场,觉得场面很大。于是开始了为期两周的培训,那时候大家都是西装革履的,我尽量简单,素色出镜。
那天中午很尴尬,应该是狼狈,那是周六。我忘记了要去公司指定的地方去做地推,我穿着拖鞋,短袖,这肯定不符合西装革履的地推标准。我咬咬牙,走进了热风,一家服装店,匆忙试了一套衣服,搞得全身是汗,就直接买单,准备坐地铁过去,但是身体告诉我,这衣服真的不合身,那时候手头很紧,饭钱都是问题,工作也是凑合,不是自己喜欢的。我活生生的感受到了,狼狈,原来是这样子的,我又走回热风,要把衣服退了,去他妈的地推。我穿了一双新袜子,耷拉着拖鞋,走在了满是人群的街道上,消失在人群中。
二
那时候刚到上海,公务员也不考了,驾照也拿到了,姐姐也出嫁了,我被推到了现实的大门口,没有后退的余地。那时候,我面试了很多奇葩的公司和岗位,每天都想着放弃,面试前给自己打气,出门都要鼓鼓勇气,更不用说在地铁上了,那时候不知道地铁上是什么鬼,老是放一些励志的短片,那时候我终于知道,强忍泪水是什么感觉。
叁
总会有些喜悦吧,我记得自己在银天下开了第一单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在聚光灯下,拿着话筒讲着自己多多不易,万众瞩目,觉得自己又像刚毕业那会儿,无所不能。
Ⅳ
我觉得自己总是不停的站在起跑线上,只是起跑的人换了又换。我记得,高中的时候在去高老庄的公交车上,被以前同校的初中校友一眼认出,还叫出了我的名字。我记得,在杭州西湖,一抬头看到了好久不见的老朋友,老班长,那可是在西湖啊,人山人海的。我记得刚加入银天下的时候,经过了培训下组后,在默扣的时候一抬头看到了自己的发小。我记得自己面试一家地产公司的时候,和hr一起打车的时候,居然知道了hr就是我大学宿舍同学的朋友,简直了。还有一件尴尬的事,我和两个基友去做足疗,已经到了离家挺远的市区,结果按脚的是我姐的初中同学,还去过我家...还有大学一起去支教的是我高中的校友,暂时想到这么多。
5
说说那段旅行遇到的那些人吧,想到哪说到哪。那次单人旅行,我在结束公务员考试的没几天,就搭火车去了广州,在东山口的一家青旅,江岭北一号,做义工。小黑,简直是人间极品,比我小,但是比我有才,口口是道,我是学园艺的,他又博学,所以我们很聊得来,他头发很长,我会暧昧的抚摸他的头发,我们还打架,还会经常去让黑八遛遛,说到黑八,他是一条土狗。我第一看到他,居然想到了麦迪的死鱼眼,可怕极了,但是后来慢慢接触,了解了黑八是个很骄傲的一条狗,即使被一群土狗围攻也不惧色,唯一忌惮的就是panda,那是一条猫,擅长秒呼黑八,让黑八猝不及防,在偷吃猫粮的时候。和panda相处,让我深刻的理解了一句话,是我在ONE上看到的,说的是如果你对生活充满的信仰,就会毫不犹豫的去虚度光阴,毫无畏惧。Panda每天也就睡个十七八小时,在各种人的怀里和沙发上。我现在还依然会有种错觉,就是我不知道哪里突然眼前飘过一丝猫毛。
逗逼的一群驴友,菊花,小妹,杨哥,双姐,李哥。我一直觉得这样的相遇相识确实要用掉好多运气,那时候我们在康定,我就是打酱油的。在康定冻成狗以后,想着兜兜转转就可以撤了,或者去趟成都,那时候所有的明天都是未知的,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活在当下。然后就冒出了一个菊花,看着文质彬彬的,大家都说她像少数名族,她要去做一件有趣的事,徒步去拉萨,我起初觉得好笑,就走去啊,没试过,更没听过好像。出于好奇,爱冒险,加入了他们,于是一大早就割肉买了雨衣,屁颠屁颠的走在了通往拉萨的路上。这一路啊,我一直觉得是最值得我骄傲的旅行。想着都觉得扯淡啊,我就背了一个书包,塞满了短袖和内裤。去西藏的海拔高则六千多,低也有两三千,冻死了啊,而且一路风风雨雨,还有雪山,藏獒,土著人民,一路风险,一点都不假,但我都没想过,也不怕,才有了这样精彩的体验。这要写,真的是一路上的每一天都是故事,搭车就认识了很多很多的人,有警察叔叔,有卡车大哥,卖西瓜的小伙子,青岛的土豪车,还请我们吃饭,拖拉机,大皮卡,但是我们七八个人,一点不假,挤在皮卡的后车厢,我也佩服司机的勇敢,这是严重的超载,而且车厢里还有货物,我们就义无反顾的挤啊挤满了,还一路歌唱,一路欢笑,让人永生难忘。但最让人难忘的是,也是最危险的一次,我们在快要绝望的天黑时搭到了一辆父亲带两个儿子自驾的车,我们算是挤了这位父亲道具的位置,搭上了黑夜之前的最后一辆车,还拍了日落金山的美景,这才是生活的意义,那时候我觉得。光搭车就是故事连篇,每辆车都有故事,每个人都在不停的寻找,没有停下脚步,虽然不知道终点在哪里,但一路上都是美景。
再说两个,说我们唱歌吧,我们一路都是没有停下歌唱的,我在康定的登巴唱了K歌之王,有个男孩跑过来说我是歌王。在新都桥住的也是登巴,在那里我在小清吧的台子上唱了《漂洋过海来看你》,我唱的是李宗盛的版本,自己唱完都是浑身麻麻的。说点人吧,我和菊花,我们有些相似的地方,都执拗,其实我没表现,因为看的比较淡,菊花带我上路的时候开始是有点嫌弃我的,觉得我像个流氓痞子,反正不是好人。但是才一天就改变了对我的看法,就是在新都桥,我独自去了居里寺,躺在蓝天草原之上,她来找我玩,是我找到这块宝地的,真的是宝地,真想死在这里,也很满足。她也觉得美,我就简单秀了秀我的拍照技术,就征服她了,我想我是那个最会抓拍她在空中停滞的专属摄影师。虽然第一印象很重要,但是相处才是揭开蒙蔽双眼纱布的最好方法,于是我们算是real驴友了。我们相处大多时候简单,也有难的时候,但都忍住不吵架,比如我把袜子和她衣服一起洗,然后她说,她梦里和我吵了几次。我可没梦见过这样的惨烈。这要是说下去,每人也得写个千把字。
她叫可可,是我在江岭北一号认识的摄影师,当然我也是她的作品之一,我们一样大,我们互相分享很多事,也会约着一起去live house ,她喜欢华晨宇,简直疯狂,省吃俭用去看花花的演唱会,我也喜欢,但是我不追星,我对事不对人,感情都是放在事上,但现实生活中,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人。
那个作家,大概三十左右吧,她是个很干脆的人,眼神也是,难道作家都是这样吗?好像周围没人能和她相处,但是我能,我总觉得我们之间像是有一根绳牵引着,交谈甚欢,临别我送她到地铁站,那背包真沉,我送了她一只百合,她给我一个拥抱。
那三个逗逼,我们一起去了我最想去的二沙岛,那真的是个小岛,干净,安静,蚊子也是无声无息的各种咬你,两个湖南的妹子,一个厦门的老哥,那天我和哥去理发,那家店简直就是以前老电影里的理发店画面,一个大招牌,就镶嵌在闹市的街角,我给店长仍了一根烟,他不好意思接,他媳妇说,直接扔,我就仍了,他接的很熟练,就是他媳妇把老哥的头发刮的干净了的,老哥还嘀咕说她没用新的刀片,这样会痒,笑死我了。
还有个肌肉男,缠着我和他去广州塔,还要自拍,各种炫技,在校园里直接搞了个太空漫步,感觉很假,但是很真实,他练这个动作有六七年了。但我也不羡慕,我比他高帅,赤裸裸的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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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遇到的人,我觉得真的是写不完,至少不是在我生日这天就能写完的,但是我可以罗列啊,毕竟来日方长。
我还记得我23的时候,自己买了一个芝士蛋糕,很腻,但还是吃完了。转眼才25,好年轻,乘风破浪,继续长大,去迎接可能会长高的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