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条狗啊”,是奇葩说第一季冠军马薇薇的金句,也一度成为了年度金句。
这句话的背景是当时的一个辩论题:不爱了,还应不应该在一起。
有一方说不爱了也可以继续在一起,相互陪伴。
在多轮辩论后,马薇薇以其特有的幽默和毒辣,说出了这样扎人心脾的话语:你需要陪伴,养条狗啊。
狗狗最会粘人了,养条狗好过借陪伴的名义将两个没有感情的人硬生生的捆绑在一起。
不爱,怎么还能继续在一起呢?不爱了,仅仅只是因为寂寞,需要陪伴,硬是还要在一起,不觉得扎心吗?
我想到的是最近正在热播的《人民的名义》里的高育良和吴老师。因为名誉,因为面子,因为权利,就算离婚六年还要隐忍着,恶心着自己,人前装恩爱,在同一屋檐下生活。
何苦为难自己,为难别人呢?或许大家各取所需,可是这样的陪伴还真不如养条狗。
日久生情是鉴于从没有过感情的不熟的两个人;而感情破例的两个人,不爱了,我们还在一起,我们需要陪伴,需要精神依靠,需要精神寄托,不要指望还能再次日久生情,也许有情,但跟所谓的“情”已经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陪伴,是因为喜欢,因为爱,而不只是因为孤独,寂寞。
如果,你只是因为寂寞需要人陪,还如养条狗。
还记得,好几年前家里曾经养过的一条哈巴狗——小花。
她可能是被人遗弃也可能是走失,妈妈把她捡了回来。后来就成了我们家的一份子,她比养过的任何一条狗狗都要惹人爱,粘人,聪明,感恩。
有时候妈妈去山上拾菌子,走很远的山路,她会跟着一起上山,到处乱窜乱跳,小短腿的她,每次妈妈都以为她走丢了,回不来了,却总能找到回家的路。
每次我回家,她都会欢快的出门迎接我,而每次走的时候,会跟着我把我送到公路边(走一公里左右),我走后再自己再一个人回家。
很好的朋友去到家里,她一点都不认生,不叫,不咬,会宠溺的抬腿趴你,亲近你,也会让人抱她,轻抚她的毛。
每次隔好远,呼叫她的名字,她都撒欢的赶忙跑过来,到你的身边。
小花真的是一条让人喜欢的不得了的聪明狗狗。
后来她再也没有回来。
听妈妈说是有一次护送我去路边坐车,我走之后,她没有回到家,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可能是被狗贩子掳走了,也可能是被车撞了,或者被吃狗人捉走了,不得而知。
总之是因我小花失踪了。
于是,到现在,看到别人家可爱的狗狗,我还是喜欢的不得了,但却再也不想去养。有的时候,狗比人还要忠诚,比人还要懂得感恩,比人还要有感情。
尤其像我这种感情泛滥的人,看到蚂蚁都要绕行的人,哪承受得了养了她却没有时间陪她,而我需要陪的时候她总会在的这种失衡感你?哪承受得了那种强烈感情的寄托,养了她依赖上了,哪天没有她都不行的依赖感?哪承受得了哪天她像小花一样突然就消失了的痛苦和无力?
有人说,喜欢是放肆,爱才会克制。我对于狗狗的感情应该已经到了爱的地步了吧。我很喜欢很喜欢,但我不会因为需要陪伴而去养你。
实事上,孤单寂寞冷的时候,不是只有男人可以陪伴,只有狗狗可以陪伴,你可以自己陪自己,可以泡上一杯咖啡,在闲暇的午后,晒着阳光,看一本净化心灵的好书,做一次伪文艺青年;可以登上小黄车,穿梭在这个城市,看一看不熟悉的街道小巷,寻找藏匿民间的美味;可以漫步梧桐树的林荫大道,仰头看阳光透过密密的枝叶,斑驳的打落在地上;也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之圣地——普者黑,虽已过了桃花盛开的季节,想必也是不错的;五一小长假,辜负了好时光,总觉得哪里怪怪的。身在云南这片人杰地灵的风水宝地,怎么可以虚度好时光呢?
听说澳大利亚每年11月份开始,就会有一个“紫色的仙境”,无数的蓝花楹在澳大利亚绽放,如梦如幻。
去年回到昆明的时候就发现了昆明的好多地方都隐藏着一大片一大片的紫蓝色的好看的叫不出名字的花,美的像一幅幅画。紫色花瓣落一地的时候,都不忍心去采,好像学一次黛玉葬花。
最近才知道原来那就是澳大利亚的蓝花楹。像我这样的穷屌丝哪去的了澳大利亚看什么“紫色仙境”,身为云南人真的不要太幸福哦,不用出远门,就能看到美丽的“紫色仙境”,近水楼台先得月,怎可辜负这好时光?
听说安宁八街10000亩玫瑰花也已经开成了海,到底是去呢还是去呢?
云南人喜欢吃花的传统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玫瑰花那么好看,你怎么可以吃?玫瑰不是爱情的象征吗?你把玫瑰吃了,是要把你的爱情吃掉吗?!(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歪理邪说,自创的)。
可是,可是,可是,作为一枚滋生的胖纸,长成这样,肯定是个吃货,在美食面前,怎么抵御得了诱惑?给我来一打帅哥都拉不回我吃货的心。
所以,有美景,自然少不了美食。
云南拿得出手的伴手礼不多,但鲜花饼绝对是之一。
酥松的外皮,金黄的色泽,甜而不腻的玫瑰馅儿,咬上一口,香浓的鲜花便在口中绽放,芳香可口。像我这样的,虽说嘴巴小,可是我能一口一个。
不说了,我的口水快要直流三千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