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解释:
人法地:是指人要以大地为法则。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健康就是顺应这个规律。春天,大地阳气升腾,地力恢复,人就要去耕种,去顺应百花生长。夏天,万物蓬勃、葱茏、茂盛,人体与整个大地都处在一种"旺盛"的状态之中。
秋收冬藏,秋天果实成熟,是收获的季节,我们讲的"贴秋膘",就是说要在这个意味着成熟的季节及时修身养性。冬天,一场大雪覆盖大地,整个地力进入滋养休息的状态,为来年的恢复做好准备。
地法天:大地会遵循于天。
春天百花盛开,是因为天上下雨;夏天万物葱茏,是因为阳光最酷烈;秋天果实成熟,经过了春生、夏长,到这个时节自然就该收获了;冬天万物休养,是因为天上下雪,覆盖大地。
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取法于道,道取法于自然。
道,大而玄奥,生成了天地万物。通过“道法自然”一词,我们知道,道是自然而然生成的。道向自然学习,效法并顺应自然。道是至高无上的,就连它都要顺应并效法自然,更何况人类。
所以,人类不应该自恃头脑聪明,有独立的思想,就可以主宰世间的万事万物,而是应该顺应自然,敬畏自然。如果破坏自然的和谐,大肆屠杀牲畜,任意砍伐森林,那么大道和天地就会随时惩罚人类。
因此,人类要与天地合二为一,要学习大道包容万物的胸襟,和大自然和谐相处。只有这样,人类才会生活得快活逍遥,无所为而亦无所不为。
扩展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
“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以自己为法则。
“道法自然”语出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