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病中,看孩子的任务被家人包揽了,在半睡半醒间又有时间看我的刘跃进了,哦请别被我误导,书名是《我叫刘跃进》。
我真的觉得自己挺“大器晚成”的,在读书这件事上也是一样。当然老刘在书中也不会像我这样说话,他会说,我岁数不小了,但是书没读几本,开始读书,是终于发现自己不会干别的。当然,如果读书也算手艺的话,那出的活也是差强人意,和有的“书台高筑”的人一比,就像铁达尼号旁边的小虾米。前面说“晚成”,也是大话,毕竟“晚成”还是会“成”。
好像是有本书的名字叫做《书是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应该在我尘封的待读书架上寂寞好久了,我只是知道它的名字,还不知道记没记错。虽然作者是毛姆,但我得承认是名字吸引了我,哈哈,没错,我就是这么肤浅。可不得不说,在我人生遇到问题时,书籍真的拯救了我,而且就像《超人冒险》中克拉克对露易丝一样,一次又一次。
当你遇到一本书,这里说的不是看完,而是像余华先生说的,(这里我忘了原话,懒得找,按自己理解掰一下)你不是匆匆的路过他,你们相遇,你透过他看到作者与你思想的沟通,感受到一种灵魂的碰撞,然后相见恨晚,你会渴望再次遇见,再次体会和品味个中滋味,千千万万遍。
刘震云先生的作品就让我有这种感觉,当然我真正感到的遇见,是在前年读他的《一日三秋》时,当时真心觉得这个风格太爱了,人间本来就是充满烟火气,人间本来就是一本传奇,同年,我也爱上了莫言,余华和陈忠实,虽然有些先生的作品,早年已经拜读,但是从前真是懵了个懂,就着麻辣烫吃了。
所以这些大神们的作品,我是倒序着读的,从最新到最早,这感觉可能更加刺激吧,像挖宝一样。
本来生病还为这两天的日更犯愁,但是看了几页刘跃进,感觉人立马精神了,胃也不疼了,下地也利索了,打字也有劲儿了。(请注意这不是广告)
我看刘跃进心里的感受是,这瓜娃子咋这么倒霉呢,但是看着看着会有点跳戏,因为我会一拍大腿:“刘震云简直神了!这是怎么想出来,又是怎么写出来的?这是我再长十个脑袋也学不会的写作套路!”
有个书友的评价我觉得特别贴合我的想法,“刘震云是一个会‘听话’和会‘说话’的人。他能听到一些被忽略的声音,也能听懂这些声音的情感。”所以要想写出这种作品,你得先有点这样的本事。
读书容易,写书难。读书有人牵你领你安抚你,写书的难度可就不是一句两句可以概括的了,但起码于我而言,读的越多,越不想去做写书的梦了,那是个厉害的人多得你说自己打退堂鼓都是在吹牛的领域,我还是做一叶浮萍,搁上面漂着吧,也挺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