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多,接到了好友的电话。她的哭声,在寂静的夜里,听得异常清晰。
“怎么办?我还是忘不掉他。我这么好,他怎么忍心分手,怎么忍心不喜欢我!”
“父母不喜欢他,我还是跟他住在了一起;我那么喜欢吃辣,因为他胃不好,我一日三餐都按照他的口味做;即便是生理期我也冷水照样碰,洗碗洗衣服;生病了不敢告诉他,我自己去医院吃药打针,就害怕又被他嫌弃我娇气;知道他讨厌逛街,我就陪他呆在房间里玩游戏;生气了,他从来不哄我,我也没怪过他......我都卑微到这份上了,他怎么还是不爱我?”
耳边的絮絮叨叨让我一阵恍惚:是啊,我都爱得这么卑微,他怎么就不喜欢我呢?
在他还未成为我男友之前,我曾绕着操场跑两千米,只为与他有一个偶然的相遇,能说上两句话。
他随口说的一本书我会马上去买,他喜欢的电影和歌曲我都会马上去下载,只为与他有共同的话题;我一有时间就去他空间踩,试图还原他生活的一点一滴;我想方设法放弃女孩的矜持去靠近他。
终于,我引起了他的注意,俘获了他的心,在众多追求者中成为了他女朋友。
大学毕业,怀着对爱情的美好,我推掉家里为我在家乡安排好的工作,跟随他来到西安这座陌生的城市。
刚来这儿,人生地不熟,工作也没着落。每天穿梭在大街小巷七八个小时,忍着别人的白眼,我就只为了能多发出一张传单,多赚十块钱,好让我们在他工作找好之前有饭吃;生病了,我能不吃药就不吃药,只为了多省点钱。
那么艰难的日子,好几次我都想打退堂鼓,可一想到他,我真舍不得。两年的时间里,我做了咖啡店的主管,而他而是一个小职员,可是没关系,我还是那么爱他。
上班再累,我都尽量在他回来之前做好晚饭;周末他跟朋友玩游戏,我就在旁边洗衣服,反正我也不会玩;他喜欢狗,我们就养了一条,虽然我不怎么敢靠近它;情人节了,我会提前订好餐厅、电影票,免得他又忘记了。
我以为我们这样就过下去了。
有一天,他跟我说,我们不合适了,分手吧。
我一下就懵了,怎么就不合适了,我对他这么好,就差把命给他了,还不够么?
张爱玲曾说过: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何止是尘埃,连自身都快不存在了!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再卑微,他还是不爱。就算知道了这个事实,你还是控制不住自己,不然哪来那么多受伤的姑娘“他怎么就不能爱我像我爱他一样?”
寻死觅活了一段时间,我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尽管现在想起来,还是那么痛彻心扉。可是不后悔,就算再来一次,我还是会一如既往、义无反顾的爱一次。
即便伤痕累累,可爱上他的那一瞬间的颤抖,为他的赴汤蹈火,都是我最难忘的体验。如果我的人生中,连这些都没有,那还有什么意义。
如今这个社会,听了太多脚踏实地面对现实的规劝,可是我们最怕的,不是投入真心换伤心,也不是赴汤蹈火却扑不到爱的实体,而是在循规蹈矩地认了命之前,连灵魂颤抖的那一刹那都没有珍惜过。想象到临终前脑中回荡的画面波澜不兴一潭死水,你真的可以瞑目吗?
说到底人都是自私的动物,那么为了自己任性一次又何妨,更何况这世上本就已经有那么多的妥协与无奈。遇到一个人,“曾照顾我感受,待我温柔吻过我伤口”,那么即便他是残缺的甚至是不真实的又怎样呢?如果枉然与遗憾只能成全文学作品中的伟大,那我不介意世俗一些平凡一点,用概率去和宿命论,赌对一把。
苦海翻腾中的饮食男女,遇到TA,请放下清高,为了爱,低到尘埃,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