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退法有如下六方面注意事项。
01.消退法获得长期效果的前提
当为孩子的问题行为困扰的时候,往往提示着管理者可能忽略了儿童在更多数时间内所表现出的预期的建设性的行为。初听起来,似乎不可能,尤其是那些被儿童诸多问题行为搞得头痛和疲惫的家长,更是觉得不可能有这样的事情。
请看下面一个司空见惯的例子。
在操场的沙坑边上,在小区儿童游乐设施的附近,经常可以看见很多孩子以及看护这些孩子的妈妈、奶奶等照护者。通常孩子们或在一起玩,或自己饶有兴趣地玩,而他们的照护者们也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或认了老乡,或交了朋友,总而言之,兴致勃勃地聊上了家常。
这个时候,如果仔细观察,经常可以观察到这样的现象,比如某儿童一边挖土,一边用土搭了一个类似房子的东西或者就是一个简单的洞口,他会转过头兴奋地说:“妈妈(姥姥)你看!”通常妈妈(姥姥)都没有注意儿童的这个反应,这个时候,孩子会提高嗓门,并拉长音调,再次说:“妈妈(姥姥)你看——!”此时的父母或其他照护者还是没有反应,或者仅仅是口头应承一下,头也不扭就“唉”或“好”一声了事。
但孩子通常并不满意,进一步的行动因人而异,但多数就具有问题的性质了。比如,我曾看到一个三四岁模样的男孩就把挖土的铲子一扔,气冲冲地走到姥姥面前,厉声说“闭嘴”并将姥姥推了一个趔趄。而姥姥此时才回过味来,忙不迭地夸孩子“做得好,做得真棒”。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现象在所有为人父母的身上都是时常发生的。
孩子吃饭时如果不挑肥,不拣瘦,不落饭,不磨蹭,大家各吃各的,甚至没有人会注意到还有个孩子也在同自己一起吃饭。
可是如果一旦孩子开始变得挑肥拣瘦,或者把饭撒得到处都是,或者磨磨蹭蹭,边吃边玩,而恰好家长正等着全家吃完饭赶紧收拾妥当后做点自己的事情时,恐怕家长眼睛里紧盯着的肯定就只剩下他的问题行为了。很多家长都会反映,孩子催一催,动一动,你不嚷,他不吃,似乎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吃得快点。
再比如,带孩子到商店,他喜欢某个东西,向家长说他想要,家长不理他或者拒绝他(可以有成千上万个理由这样做);如果他撒泼打滚,不给不罢休,只好满足他(同样有成千上万个理由这样做)。
这里的问题在哪里?问题在于,如果日常对孩子的建设性行为不够敏感,那么,孩子出现问题行为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而一旦出现了问题行为,就事论事地“夸奖”或者训斥或者惩罚孩子,都不是一个有效终止该行为的办法,甚至会强化并维持了问题行为。
所以,好的家长并不是严厉苛刻地总盯着孩子问题行为的家长,而是那些对孩子需求敏感,能够适时发现并强化孩子日常生活中建设性行为的家长。只有平时满足得够,消退时才能有底气,足够坚定。反过来,孩子不管提什么要求,都首先拒绝,当孩子出现了委屈、哭闹甚至自伤或攻击别人的时候,才反思自己是否太过刻薄的家长,往往会塑造孩子一大堆的行为问题。
02.消退法快速产生效果的保证
在临床当中我们也有很多使用消退法失败的案例。当我们分析失败的原因时,会发现对使用消退法信心不足,顾虑重重,最终导致了消退程序执行得不彻底。
比如,某3岁男孩,每当被父母放到床上就大哭大闹,不睡觉,父母每天都要花1-2个小时安慰他,让他安静下来。
通过观察发现,父母在睡前对他的安抚与注意是维持该问题行为的强化物。治疗师建议,采用消退法,临睡前告诉孩子自己睡觉,并坚决离开孩子的卧室,如此3-5天后,孩子就有可能在上床后很快安静入睡。
但是,如果父母对这一程序心存顾虑,犹豫不决,那么当孩子睡前的哭闹行为没有按预期的那样消失,反而加剧的时候,就会忍不住,过来哄一下。
或者父母虽然有意坚决彻底地纠正孩子的哭闹不睡行为,但爷爷或奶奶看不过,过来安抚孩子,都会导致孩子的问题行为升级,并越发难以纠正。
其结果还不如不听从治疗师的建议,因为结果是孩子的哭闹行为更厉害了。
其实,并不是治疗师的建议本身有什么错,错就错在治疗师没有很好地考虑父母及其家人在该问题上的执行能力。如果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一个建议不能够很好地被理解和完整地贯彻执行,那么这个建议应该缓行,并应首先考虑其他可行的措施。
使用消退法,就是要让所有与孩子有关的人士都明白当前的矫正程序与原理,并一致地坚决执行,才能在短时间内就出现效果,否则有可能出现适得其反的结果。
03.理解并忍耐可能出现的消退爆发现象
消退爆发指的是在开始实施消退法的时候,行为反应不降反而短暂性地增加或者出现新的非预期行为的现象。
并不是所有被消退的行为都会有消退爆发现象的发生,实际上,只有1/4左右的机会出现这种现象。但是了解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会增加执行的信心,否则就有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焦虑,甚至因此而终止该程序的执行。
另外,消退爆发并非全是坏事,塑造原理中会了解到,新的接近目标的行为就是在消退旧的已习得行为基础上通过消退爆发实现的。
04.消退不等同于忽视
消退是针对维持问题行为的强化物而言,但不是所有问题行为的功能都在于引起他人注意。只有当问题行为的功能在于吸引他人注意的时候,忽视才等于消退。
问题行为的功能是什么,或者维持问题行为的强化物是什么,只有通过行为的功能分析才能够了解。
05.正确理解“忽视”
忽视的含义是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自己原来在什么状态还是维持在什么状态,没有任何变化。
比如原来在看书,继续看书,而不是把书放一边生闷气;原来在跟别人聊天,继续聊,而不是受他干扰中断聊天去阻止或批评他,或者中断聊天后扭头不理会他。
因应着儿童寻求注意的问题行为而发生的任何行为改变都是一种变相的注意,是对忽视打折扣的行为。
举例:咨询师与母亲之不同
有一位孩子的家长,来诊室前答应孩子看完病去吃冰激凌,结果家长在跟医生交流孩子的问题时,孩子不时地插话进来提醒家长和医生去冰激凌的事情。若没有人理会他,他就会边提醒还边拉扯家长或者医生。
拉扯家长时,家长每每中断与医生的谈话,要么和颜悦色地反复保证,要么吹胡子瞪眼地呵斥,甚至威胁没有冰激凌吃了;拉扯医生时,医生既不因他的拉扯而动,也不因他的拉扯而转目看他,依旧如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一样努力听家长的话,或者努力把自己想表达的意见传达给家长。
结果,他拉扯医生越来越少,而拉扯家长越来越多,家长也越来越失去耐心,越来越多地威胁“再说一遍就没有冰激凌吃了”。其结果是孩子越发地拉扯家长并哭着要求去吃冰激凌,以至于家长连听医生说话的能力都丧失,更别说继续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问题了。
还有的家长不理会孩子时总是做出一个把脸扭一边的举动,结果孩子就跑到家长扭脸的一面,家长又把脸扭向另一边,如此反复。搞得孩子越来越纠缠,家长越来越狼狈。
06.消退常采取联合措施
如果采用消退的程序来消退问题行为时出现可能妨害行为者或者他人安全时,就不能再简单地使用消退法消退该问题行为。
比如,一个3岁男孩往大街上跑,边跑边回头逗他的照护者。很显然,该问题行为的功能在于引起照护者注意,照护者越是注意(紧张、呵斥、表情变化),他就越是跑得欢。此时,就不能采取单纯的忽视消退法,而是——
做法:不带任何附加情绪地迅速将他带离危险境地。
切记:在此过程中,不要跟他有言语和目光接触,更不能大呼小叫地追他喊他。
注:ABA践行课,是青岛新阳光研究所李克富老师推出的系列课程。节选转载,也是我收藏及消化吸收的一种方式。期与读者分享研讨。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