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也就十三四岁的时候吧。我恋上一张阳光灿烂的脸,那张脸展开的笑容能融化整个世界,后来,那张脸模糊了,但阳光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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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物质生活而言,我相对匮乏,但就学业而言我非常幸运。小学毕业后我和我的三个发小都考上了县里的初中,我带着父母那句砸锅卖铁也要让你读书,戴着贫困生的头衔开始了我的初中生涯。当时的我胆怯,排外只愿意跟发小一起,我也幸运地跟其中一个发小分到了一个班。但是我的那个发小是个开朗的女孩子,她愿意尝试去接触新同学,去找自己的新朋友,很快她就找到了一个学习很好的新朋友,两个人比着学习,我就顺其自然地落单了。而我还是固执地竖起我的保护盾不去交新朋友,并且越来越喜欢独来独往。我内心很想有朋友,但是我的行动一直没有开始过,所以我有点像班里的透明人。初二之后学习压力越来越大,我内心焦急又彷徨。那段时间我的世界是黑暗的,我想过为什么要活着,想过我会不会自杀,甚至想过会以怎样的形式自杀,自杀后会是什么样的情景。幸好,我没有干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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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打扫卫生的下午,我站在桌子上擦教室后门上方的玻璃窗,一个高高的男生搬着一张桌子跟着班主任从前门进入,把桌子放在教室后面,原来是转到我们班里来的。他的脸上挂着温暖的微笑,就像一缕阳光一下子照亮了我的世界,放下桌子后他回头跟班主任说:“那我先走了。”班主任回复后他就走了。我一边擦玻璃一边遗憾:唉,他怎么不参加大扫除呢!目送他离去,我久久不能回神,差点踩空了。从此,我的心里住进一个他,我的世界也变得亮堂了。因为一直告诉自己在校园里绝不恋爱,我就开始了我的暗恋生活。有的人觉得暗恋很绝望,我却觉得很美好。
每天早读我都会早早到教室,先偷瞄他在不在座位上(虽然每周换一次座位,但我还是能准确无误地找到他的位置),在的话我就开心地开始早读,顺便瞄两眼他读书的样子;如果不在我会装作仰脸背书的样子盯着教室门口,直到他进来,坐到座位上。每节体育课我都特别开心,因为他绝对会去打篮球,我就可以“大大方方”地看他了,当时班里有个个子特高的男生打篮球特别好,他俩关系也不错总是一起打球,但我总是希望投进球是他的。每个周末我们放假都要回家两天,这是我特别煎熬的时候,总是想快点过完周末就可以见到他了。为解思念之苦,我专门买了一个精美的少女心软面抄,封面是一双牵着的比成心形的手,每次想他的时候就会在本子上写下自己的心情,想象他在干嘛,想象他也许会像我想他那样想我。自此,养成了周末不写作业的习惯。因为我平时很安静,成绩也不是很差,老师们一般不检查我作业,逃过了几乎整个初中。初中快毕业时我发现班里一个活泼可爱的女生也喜欢他,班里人经常在宿舍开她玩笑,可恶的是她的朋友竟然在星期五下午在教室里替她表白!“丁明夏!孟小姐喜欢你!”我就站在离他们不远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希望他说话又好害怕他说出我不希望听到的答案。“哦,我知道了。”他笑着说,我感觉他那时好像看了我一眼。他没有答应!我高兴地快要笑出声了,然后愉快的背起书包回家跟我的软面抄诉说心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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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我一直惦记着他,还跟我的朋友说过。大学里,我恋爱了,对象不是他,也不是他那种类型的,我的男朋友不会打篮球,但是会溜冰,会乒乓球,会羽毛球,大学毕业后我们就结束了长达三年的恋爱长跑,结婚了。我已经好久没有见过曾经暗恋的他,也没有他的消息了,但是我没忘记他。偶尔想起他心里还会泛起涟漪,但是我知道我喜欢的是那种感觉,那种阳光照进心里的温暖感,我感谢他,所以我珍惜他。
我恋过一张脸,现在已经模糊了;我恋过一缕阳光,如今它依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