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是理查德·泰勒,他的行为经济学是得奖的理论。
如何帮助他人避免作出错误的选择?
法律中有对开车不系安全带,骑摩托车不带头盔,吸毒,赌博,卖淫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对一个理性的成年人而言,他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即使它是错误的,这是极端自由主义,政府有必要强制去干涉吗?
因为这些行为对个人不利,对集体包括对整个社会不利,所以从整体出发,政府有必要制定法律,采取粗暴的手段去处罚这些纯由个人决定的行为,以追求整体的社会利益最大化。
自由主义和专制主义的界限在哪?
我们是该奉行毫不干预的自由主义原则,粗暴独裁的专制主义原则,还是找到一种中庸的“自由主义的温和专制主义”呢?
理查德·泰勒的《助推》是利用行为经济学解决这一个难题的一种思路。
大到国家政策,小到个人习惯,都可以利用这种模式来解决。
想小孩子学习,就用他喜欢的方式去诱导,只用“助推”,而不用强迫……要形成系安全带的习惯,就坚决不买那种插进去的金属卡片,让不停的报警声逼你形成习惯……
有机会再看这本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