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特别爱看电视,上学后,大人就不让看电视了。没有电视的陪伴,附近的小朋友也不多,我就开始与书为友。最基础的书是我们上学的课本,然后是学校发的《小学生天地》(现在有多少人还记得这本杂志),把自己的小学生杂志看完后我还把姐姐留下来的《中学生天地》都翻了个遍。
后来无书可翻,家长也开始带着我去新华书店买书了,买的除了各年级作文,当然还有童话书。我记得有一本书是讲鬼怪的,很多短篇的鬼怪故事配以丰富的插画。那时候小伙伴间都喜欢换书看,不过小伙有一个小伙伴把书还回来时,我气炸了,因为在每一幅插画上,她都用彩笔进行了二次加工。那个时候我就是个很爱惜东西的人,所以,在得知她把我的书搞成那样后,头脑就失去控制的以牙还牙了。在她的书上,我也各种二次加工,只不过她应该是带着愉悦的心情来涂鸦我的书的,而我是愤怒的带着报复的心态来做这件事的。当然之后,我们很久一段时间,都没有搭理对方。
后来,我开始自己逛书店,自己用零花钱来买书了。我记得很清楚的是自己买的第一本书是《简爱》,这本书我现在都保留着。那个时候,已经开始有了名著情节,开始看名著系列的一切书。很多书读第一遍的时候,自己都会不知道在讲什么,脑中书的内容是碎片式的。例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直到看第二遍第三遍的时候,心里才有一个系统的认识。有一天,我在书店看见一本颜色很鲜艳的的书,封面是一个骑着扫把的男孩。哈哈,开始走进哈利波特的世界了,十一岁之前,我总是会幻想自己有一天收到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然而我只是个普通的孩子,但是却依然热爱魔法的世界。小时候,没有电视,没有手机,真的很闲,所以受哈利波特影响,我自己也在酝酿属于自己的魔法世界。没错,那是初中的时候,结合《哈里波特》和《千与千寻》,我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位叫林千寻,会小提琴的妹子。从这位妹子在普通世界的生活到进入魔法学校,我写了半个硬壳子笔记本。这本夭折的巨作,只给我的初中同桌看了,他的点评是“为什么里面那么多外国人的名字”,天知道为了给他们起名字,我把牛津词典的外国人名字看了个遍。后来写着写着,自己觉得模仿意味太多,没有了新意,就不了了之了。
小学和初中还有一段时间,大家都很流行去租书店租书,是爸爸给我办的租书卡。我拿着那张卡,把那个书店所有的漫画都看完了,后来求知欲强的我,还学着人家看《知音》,那时候我才在上小学呀。当然这些书,我都是放在课本里偷偷看的。
上高中后,看书就少了,大多数时候看的都是各类的杂志,不过杂志也有杂志的好处,短小精悍,耐人寻味,也比较生活化。像《读者》《萌芽》《花火》《看天下》《红袖》《绘心》等,同学间一人买一本,几乎是全班分享。
没有电子产品诱惑的时期,书是我们认识这个世界、开拓我们视野的最好的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