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世纪60年代由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法宝”。广大党员干部要握紧“枫桥”“金钥匙”,立足地方实际、岗位实际践行,为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赋能添彩。
坚持“党建引领”,打通基层治理“神经末梢”。“郡县治,则天下安;基层治,则百姓安。”枫桥镇枫源村创新探索党建统领乡村治理,建立党员结对联系制度,让每个党员联系6户至7户村民,党员“入户问诊”、群众“开门请诊”,实现了基层治理“零距离”,真正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走实了群众路线,要将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树立起党建旗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红色堡垒作用,聚焦党员当先锋、聚焦组织强堡垒、聚焦党建打头阵,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善治善为,同时以“党建+”为抓手,聚合多方资源,推动党建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的融合,将党建工作的优势和活力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效能和动力,为新征程“枫桥经验”的创新与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党建引擎动能。
凝聚“多元力量”,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众力并,则万钧不足举也;群智用,则庶绩不足康也。”近年来,在浙江涌现出“红枫义警”“乌镇管家”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枫桥式”社会组织,这些社会力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不可替代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治理从单一主体发展为多元共治,党员、干部要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化解一件矛盾纠纷等于化解一件诉源、一件访源、一件案源”的理念,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社会治理”成为各地探索和推进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枫桥经验”也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探索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形成信息化智能化的新时代网上“枫桥经验”。
推动“三治融合”,激活社会治理“一池春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村社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基础部分。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这个根基,村党组织要在不断完善社区自治体系的同时,积极推动法治、德治建设。在解决村社矛盾纠纷中,注意引进律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常态化开展法律大讲堂,让知法、懂法、守法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注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修养,弘扬公序良俗,促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有机融合,激活基层社会治理“一池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