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穿着绸缎袍子,双腿翘在桌子上,点燃一根烟,缓缓的吸,时不时用眼睛余光扫我,我去,一个写字的流氓。深夜精力充沛,噼噼啪啪飞速敲击键盘,故事行云流水,白天像只蜗居的猫,房门不出,眯着眼睛看天空。
你说,不写字你会死。我觉得读你文字的人,死的更快。你的确是有些才华,很早的时候,就被杂志社邀请当编辑,各大杂志,报刊都有你的文字,在原创网络里,粉丝无数。你玩着各种笔名,写作风格独特。
那些读者,很多试图了解你写作背后的样子。你知道的,这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纯属毫无意义的事。你从来不回复,不作答关于文字背后的自己。
吃到好吃的鸡蛋,尽管吃就行,还需要找出那只生蛋的鸡吗?你笑的天真无邪。
我一直建议,就用一个笔名,写到地老天荒。你回我,又不想出名。
很多人喜欢你的直接和纯真的质地,也有很多人讨厌你的尖刻迷离,在争议的文字里,你活的风生水起。一直觉得,你通常活在自己的文字里,可能这是很多写作者的通病,一时无法自拔。好的文字是需要投入身心的,就像演员,如果她不在剧中,就无法成为一个好演员。至少在演戏的时候,要十二分的全情投入。
我遇见你活在小说中的喜乐悲苦,整夜的咖啡和香烟,它们带给你灵感,也煎熬着你的伤感。每次小说完成,像经历了一场劫难逃生。
你故事动人,很多读者像中毒似的追随,我才会说,看你文字的人死的更快,因为,无法不再迷恋。
你的生活总是携带糟糕,不会做饭,不讲究吃穿,甚至不化妆,很没方向感,总是迷路。也没几个朋友,不写作时会单独逛逛街,看几场电影,或者远行。
你喜欢在路上,一颗无法安放的心,有时快乐的像孩子,难过时,却不轻易外漏,你的心事交给了文字,有的时候,你会不知道怎么跟别人沟通,圆滑复杂的人际关系里,独显另类。
那些年里,喜欢与厌恶并存的和你生活在一起。从心里讲,还是疼爱喜欢的,你是一个真性情的人。
来,干了这杯回味,它给你意味绵长。
你不喝酒,一喝就要浓烈的,就像你的日子,有时过的一马平川,有时动荡不安。
走过的路, 留下的印记, 温酒的杯子 。
残留的文字和离开的你。
都令人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