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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第一眼看到《乌合之众》这本书时,心中不禁有这样一个疑问:平时说“人多力量大”,怎么会变成一群乌合之众呢?这本书的副标题是:大众心理研究。全书看过之后,感觉书中内容比较硬核,这里仅选取其中自己能够理解的。
简单介绍一下《乌合之众》的作者——斯塔夫·勒庞(1841.5.7-1931.12.13),法国人,群体心理学的开山鼻祖。他是一位医学博士,游历欧、亚、北美三大洲,主要研究人类学和考古学。晚年,开始研究社会心理学,以《乌合之众》为代表的群体心理学研究而著称。看来,一个不看兵法的医生不是一个好的心理学家呀。
群体心理
首先需要区分一下群体,平时在同一辆公交车的人可以看成是一个群体。不过在社会心理学中,依旧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不同个体聚集在一起,彼此之间有互动行为和共同目标,这样就组成一个群体。因此,在同一辆公交车上人不是一个群体,在同一个单位上班的同事就是一个群体。
群体的意见和信仰有两个看似矛盾的特点:一、牢固的信念;二、意见易变。这样似乎可以解释心中的疑惑了,当群体具有坚不可摧的信念时,就是众志成城。如果群体意见摇摆不定,莫衷一是,就成一群乌合之众。
《明朝那些事儿》中提到不足一百名倭寇吓跑上万名明朝守城士兵,用“乌合之众”形容那些兵油子不足未过。这些士兵很符合群体的心理特点:个性消失,易被无意识因素控制。
群体表现出的心理特点,从可以从从众心理、责任分散等角度就可以理解。“中国式过马路”是从众心理的驱使,人家闯红灯过马路,我跟着也没问题。不过,仅仅这个现象归到从众心理或公德不高是一种偷懒行为。从众过马路的背后,可以思考是不是红绿灯设置时间不合理、道路规划不科学等原因。
“三个和尚没水吃”就是群体中责任分散最好的证明。懒是天性,没有确定的责任划分,人自然会躲闪或认为有人会做,不需要我去做。还有一个被反复提到的典型例子:1964年3月13日夜3时20分,在纽约,一个名为基蒂·珍诺维丝的女子在回家的路上遇刺。她喊叫:"救命!救命!"附近住户打开了灯,吓跑了凶手。之后凶手返回又对她施害,她又喊救命,邻居打开的电灯又吓跑凶手。最后凶手又出现将她杀死。在这个过程中,她被刺了76刀。虽然她喊了救命,邻居中至少有38位到窗前观看,但是,无一人来救她甚至报警。因为邻居认为其他人肯定报过警了。
不能简单地说这是道德沦丧,因为一个旁观者身上的责任彻底分散了。因此,在遇到危机情况时,需要向指定某个人求救,比如:“那位戴眼镜的男士,请帮我打120。”
群体领袖
群体中领袖十分重要,他像头羊,引领群体打造坚固的信念,防止群体意见摇摆。
群体中领袖是如何成功做到,主要在断言、重复、传染和名望四方面下功夫。在说服过程中,正是通过一种不容置疑的态度,直接断定一件事,让群体中的注意力聚焦。简短、有力,同时有容易记忆、传播。断言需要像放大镜那样将可以聚焦,形成一个焦点。
重复,就是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重复,重复,重复。不过,三遍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像复读机那样,在耳边一直回响。像广告那样,让人们张口就来,然后冲到超市去购买商品。
传染,听起来不那么积极,不过描述地却十分准确。在传染过程中有一根引线,引线将整个传染的炸药包引爆。这也是群体心理特点中容易被无意识控制的因素,特别是情绪传染影响。在篮球比赛中,教练在对方连续得分后叫暂停,除了调整战术外,也是切断不良情绪传染和蔓延,扭转士气。
名望,建立在人与人之间信任之上。传统观念中,一位饱经风霜、洞察世事长者,在众人面前是一个有名望的人。有名望的人往往可以主导群体中的意见,同时会树立一个牢固的信念。在整个过程节省了成本。
在群体中保持个人思想独立,也许可以避免成为乌合之众的推波助澜者。在群体中寻找一个优秀的领导者,也许能够避免“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你在什么样群体中发挥着什么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