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自立秋后,雨就淅淅沥沥下得连日不停。当久违的阳光洒满墨城内外的角楼飞檐、矮墙堂榭时,沉静了数日的墨城便热闹起来。
小商小贩的吆喝声不绝于耳,偶遇的街坊们寒暄着,城东的文玩巷刚来了奇货,桃苑的小兰姑娘又谱了新曲。方新站在门前看了一会儿,便转身进了屋。
这个位于城心的檀色门面——右侧是人声鼎沸的福运楼,左侧是宾客满座的梨园——鸦青色木匾上书牙色“聿日斋”三字,与主城的喧闹显得格格不入。
方新下山的这些年,疏于武艺,闲来无事开的书斋倒是经营不错,他便丢下刀剑,整日与纸墨为伴,倒也乐得自在。
江湖人道,聿日斋的老板是个清俊文弱的年轻男子,把小小一间书屋在墨城最繁华的地段扎深了根,却没人知晓他的背景和来历。然而这些有什么关系,方新只喜欢偏安一隅,听听那些素不相识的顾客们或真或假的人生百态。
1
聿日斋在早春开张,街上积雪尚未融化,虽是晴日,但春寒料峭还是让路人不自觉缩着脖子。
红叶进门时着一件月白色长衣,抱了个精致的袖炉,身后跟着两个小丫鬟。不祥的美,方新默默下了个判断。
丫鬟去柜台结账时,方新扫了眼桌上的书,“没想到姑娘名门风范,竟也喜欢这等淫词艳曲。”
红叶不客气地瞪他一眼,“我看这家书斋多为绝迹、手抄、野史、禁令之册,想来店主必定不凡,未曾想竟也和那些自诩的儒雅之士一副德行。”
方新听后立即换了正形,“姑娘莫气,方才是在下冒犯了,多有得罪,还请见谅。”红叶未应,转身而去。
方新熟悉墨城后,才知那女子名唤红叶,林尚书之女。他虽不热衷坊间传闻,但人言纷扬,关于红叶的事被讲的活色生香。
林尚书对这个女儿极为疼爱,恨不得连上朝都把她架在脖子上。红叶从小被宠着长大,倒是没一点刁蛮任性的小姐脾气,对家中下人,甚至普通百姓都十分客气,只是平时寡言少笑,一副疏离之貌,单在林尚书面前才见小女儿姿态。到红叶适婚,林尚书简直为女儿选一个好夫婿愁破了脑袋,没想到,红叶像发狂一般,撕了丫鬟拿来的画像,把各家送的珍宝也砸得粉碎。
红叶第二次来时披了一件妃色大氅,方新在书架转角处递给她一本书,“林小姐,这是专程为你寻的残本,我想你会喜欢的。为上次的事情向你赔礼。”
红叶接过书,双瞳骤然缩紧,眼里继而浮起一丝嘲讽,“你可想过,尚书大人若知你给我此书,你的脑袋,可就不在这儿了。”
方新笑得温柔,“情爱之心本就无错,只是人伦常理太过残忍。方新只是为留住顾客用了点手段。你瞧,我的脑袋不还在这儿吗?”红叶把书藏进袖子,又从店里选了本,方带着丫鬟离开。身后年轻的书斋主人轻轻叹了口气。
“嗨呦,你不知道林夫人那一巴掌打得是真真儿响,整个人气得发抖,指着红叶小姐说,‘你个贼囡,到底要怎么,全墨城就没个人能合你意了’,红叶小姐也不服软,‘没人像父亲那样’,林夫人便道‘我去哪儿再给你找个尚书大人。难道将军、贝勒会比尚书差?’,红叶小姐张了张嘴,临了也只说了句‘气大伤身,母亲好好休息吧。’”那人说的挤眉弄眼,好像林家母女争吵是自己亲眼所见。方新皱了眉,掉头走开,完全没听到身后卖货小哥找钱的喊叫。
红叶第三次来时是只身一人,她把前两次买的书带来了,“好书闲置实在可惜,物归原主吧。”方新看她眼神坚定,没有多言,“今日刚到新茶,林小姐可有兴趣留座片刻?”
聿日斋的后院满目翠色,屋子是露天的,几根木梁横搭墙头,缠绕的藤蔓在头顶结成网,地上高矮不一的花草懒洋洋地沐浴着被藤蔓缝隙切碎的阳光,清爽的草香让人有种做梦般的舒展。
“没想到你这书斋背后还别有洞天。”
“说书的讲,大侠落难往往会发现一曲幽径,遂觅得一绝佳之所,然后功法大成,造福百姓。”方新比划着手脚,神态夸张惹得红叶笑不可抑。
两人聊得投机,一直到太阳落山红叶才起身。临走时,她交给方新一封信,“你知道什么时候把它送出去。”
“决定了?”
“嗯。”红叶准备抬脚跨出门时,回过身看着方新,“第二次见面时你给我那本书,是想让我抢了父亲私奔去,还是求母亲和她共侍一夫呢?”
方新眼眸清亮,“我只是不想让你嫁给你不喜欢的世俗教条。”
那是红叶看方新的最后一眼。第二天,林尚书之女红叶的死讯就传遍了墨城,林府内外挂满白纱。
清俊的男子站在门前,稍远处,天已染上层层淡墨,云朵裹在一片含糊的晦暗中,向主城方向压过来。方新打开手中的信笺,字迹像红叶,一样清冷秀丽:
父亲大人在上,此别匆忙,还望见谅。父亲曾对红叶说人有前尘后世,我只盼轮回逆行,去到前一世,花月下、绣屏前,再无别离。此情无计可消,唯有一死。愿二老节哀,万不可为不孝女劳神。
方新将信装好,伸手招来街上一个顽童,给了他几枚铜板,“把这封信去林尚书府。什么话都别说。”
PS:其实整篇是写完的,太长看起来烦,就分开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