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天性是什么?
很多人说,是爱,不好意思,那是扯淡。
所谓交易,是为了让我得到我想要的,你得到你想要的,《国富论》非常清晰地阐述了这样的道理,显然,交易并非为了所谓的真善美。
就像男女之情,看似伟大的付出,其实也是利己的,至少,你希望并享受对方与你在一起而带来的快乐,或许是精神的安定,或许是肉体的痛快,即便责任,也是快乐的,因为倘若卸下那份责任,会更加痛苦。
实际上,我们的天性,是什么呢?
是抢夺!抢夺原本不属于我们的,我们渴望占有的,而不论你是出于何种目的,甚至占有本身就是一种快感,拥有越多,是能满足安全感与成就感的。
很多刑事案件,会有这样一种情形,罪犯本身并未想要事态升级,只不过因为携带了伤害性工具(譬如刀具之类),因此会不经意地采纳当下能够采用的最高手段。
科幻文学《吾名雷恩》里这样写到,哪怕下一步就会跌入深渊,也不会放弃唾手可得的权力……
其实我们都是如此,痛骂贪污,只因为我们没有贪污的机会,诉讼无力,只因为我们受制于法律道德的牵绊。
你会和一只蚊子辩论吗?
答案是不会,你只会狠狠地将它拍死在掌心之下,那就是扼杀一个生命的力量。而那个生命本身是没有对错的,唯一的错,只因为你可以轻而易举实现你的权力,去抢夺它的生命。
时常听闻有人歌颂正能量,前段时间,看到一位朋友转帖的关于正能量的一个帖子,里面从物理学的角度论述能量本无正反之分,但凡能量,都是一种存在,一种等待释放的存在,而在人性面前,能量的释放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占有,而占有的手段,便是抢夺,不过现代文明下,多数是没有鲜血的抢夺,而欲望,即便披上伪善的面具,终究没有丝毫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