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蓝色,喜欢阴沉却不昏聩的午后。
我听过很多遍爱别人要先爱自己,我都秉持怀疑和不解的态度。怀疑,怎么会有人会亏待自己。不解,怎样才算爱自己。最近在忙完手中事认真思考的时候。有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醒悟。我当然不会肤浅的认为,爱自己就是一切以自己为先,吃喝住行不亏待自己,庸俗的物质享受。我深知那是一种加害。我所理解的爱自己,是一种积极的状态。
比如说我喜欢蓝色,就常站在天台亲近我所爱,不远万里去看一片海。我喜欢不下雨的阴天那就逢其时,感受空气中夹杂泥土混着露水潮湿的气息和风雨欲来的宁静。我喜欢旅游,喜欢追寻远方的征途,就攒够钱,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去看看他乡的风土人情。我喜欢去探究那些被掩埋不曾被人关注的过往,那就去游历那些还藏着些历史痕迹的古镇。我喜欢逛超市,那就放学顺道去看看,推着小推车漫无目的的挑选,时常逛完一圈车筐里也空空如也,并不是需要而是喜欢。我喜欢老城区那种包含柴米油盐的气息,老人悠闲喝茶谈家常,小儿嬉戏百家藏。两口子细细碎碎的说着鸡毛蒜皮的小事。这种满满的烟火气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之前从不知道何谓爱自己,肉体总在奔波的路上,没有人甘于平庸,所以总是选择性屏蔽灵魂的声音。毕竟远方的海市蜃楼太过迷人,让自己容易忘记当下还没有搭好通往那的天梯。我也不想登上那个憧憬的高楼的是一个枯木老朽的灵魂拖着的木讷的肉身。幸,为时不算晚。
我喜欢浓厚的人文气息,不可否认的说我被这的许多细节感动爱上这座城。每当我兴冲冲的觉得融入这座城市时,街边叫卖的小贩,那地道的口音总能把我唤回现实,就好像租来的房子不能被称为家一样。万家灯火没有一盏是为你而开。回来没有一顿热饭的地方终究不是归宿。这不是我的城市,终究是故乡容不下肉身,他乡容不下灵魂。
我因此偶尔麻木,所以常常跟自己道歉。我的想法漂浮,难以诉说。里面常有许多令人不快的东西,比如忧愁,敏感。心倒也不是脆弱不堪,每次都能混沌从中醒悟,只是不喜欢它的反复,而我爱自己,要和这些的想法共存,磨炼然后同化。
爱自己是一个烂漫的开始,我该爱自己,爱这个倔强又孤独的灵魂。我明白去做能让自己产生成就感的事情都不会太容易,我理解逃避和懒惰,知道没有多少人能一口气到底。我抵得住......纵然,滥情、俗气、总要是往前看的,你喜欢的民谣和远方都很贵,稍不努力,连情怀都买不起。
人究其一生都是在寻找自己的路上,爱自己,买定离手,风雨同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