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青春,我想很多人的脑海里都会蹦出这么几个词“活力”、“洒脱”、“乖张”、“叛逆”、“疯狂”、“不羁”…
其实想想,我的青春都是在一大堆的书籍里度过的,感觉还蛮遗憾的,好好的青葱豆蔻年华,意气风发的时光,都让我献给了钱钟书汪曾祺等作家。
别的小女生,在青春这个情窦初开的年纪,大都在上演着“我喜欢你你不喜欢我你喜欢她那我怎么办”的懵懂故事情节。而我却只会“两耳不闻窗外事,专心只读散文集”。
直到有一天,住在我上铺的一个女生把一封粉红色的信件交给我,说是隔壁班一个数控专业的男生交给我的,还向我详细的描述了这个男生的所有细节,包括名字、年龄、星座,甚至兴趣爱好,喜欢的口味等等…
我见过那个男生,因为篮球打的好,被我室友强拉着去看过两次,之所以还记得他,是因为学校组织跳校园华尔兹舞蹈比赛时,他被分为我的舞伴。
后来我拆开了那封信,内容就不便详说了,洋洋洒洒的写满了三页信纸,我却只看到了里面的错别字,病句和用错的标点符号。
好吧,我这该死的强迫症,把人家深情款款写了三页的情书,被我修修改改,还指出了信中不通的语句和错别字,并附加了一句“信写好后请阅读两遍,可以有效的减少语句的不通”又让我室友帮我还给了人家。
只是没想到,室友是个如此八卦之人,她把那封被我修改的信拆开读了,并且交给他人传阅,交到男生手里时,已经有很多人看过了。
因为这种奇葩的回信拒绝方式,让那个男生一度的抬不起头来。
之后再见到那个男生也挺尴尬的,我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有没有给他带来伤害,想找个机会向他道歉,又苦于不够勇敢。
我想,如果当时直接无视掉那封信,或者看完直接丢了,也不至于这么让他丢脸。
这件事,困扰了我许久,在我有限的青春期里,始终让我无法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