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烦躁,脚底下是嗡嗡作响的电脑主机,头顶上黑色蜻蜓猛撞着白炽灯,旁边大落地扇吹得写字台上的账本跳起了呼啦啦之舞,远处还有宿醉未归的男女嚎啕大哭,他不说话。
凌晨四点,雾,毫不客气却又温文尔雅的攻陷了整座城市。他呢,在屈服的囚牢里,兴致勃勃的观赏这场屠杀:闪烁着冰冷目光的汽车,消失在同样冰冷的街道拐角;远行而疲惫不堪的河流,消失在同样疲惫的潮汐翻滚;伟大的梦想、龌龊的谎言同羸弱的躯体一并,也消失在同样复杂的睡梦咿语。他呢?在雾里度几步又能算得什么,不服输又能怎样,毕竟不是无所知的石头,毕竟不是无所不知的神明,那只是颗平庸的头颅,只有眼前大雾倾城罢了。
又或者,他是另一人。
心细如发的间谍?鲁莽强壮的打手?爱撸管的少年?讲故事无据可依的老者?谁知道呢,谁在乎呢,恐怕他自己都爱猜测自己的角色吧。我偷看他的手机,翻他的抽屉,发现根本没有止步的日期和完整的纪念品,相册里也全无他的风景,然而幸运的是,失策的手忙脚乱中,忽然想起他说过的话:“生命的痕迹无足轻重,即使再珍贵的时光,再喜欢的人,也会被死亡轻易偷走。”我开始怀疑他是潜伏在躁动男人身体里的哲学家。
自从他俘虏进监,我已经许久没有见过他了,以至于忘了如何相待。他还是那副模样,皮肤是讨人厌的黑黄色,眼睛无神,头发枯燥,双唇紧闭,非要说变化,鼻子上长的红痘算否?总之,一如既往的丑陋不堪。虽然世人皆嘲笑其相貌,但我绝不会因为外在而放弃他,我要更爱他,忘我的狂热之爱,爱他女人、爱他皮鞋、爱他刺猬,爱他妈、爱他胜过宇宙一切存在。
他斜着身子写作,写作喝不加糖的咖啡,脑子里尽是胡思乱想,双手离不开女人的乳房,最重要的是腿短到像是秦朝的步兵。如果这糙爷们儿在身边,我就停不下露骨的赞美和咒骂,他会化身成游离在我呼吸中的精灵,让我期待清晨走动的人群,让我盼望半夜眨眼的繁星,让我感到活着。
他老远便看到我,笑容可掬,问候亲切,抚摸适可而止,仿佛春风化雨,像是刚游了烟雨江南意兴阑珊归来的绅士,而不是刚从塔克拉玛干的监狱里死里逃生的俘虏。越是如此,更是难过,虚伪真的让人上瘾吗?孰不知,他不顾惜的缺点是我日思夜念的沟壑,等沟壑填满,他就弃我而去,寻找坦诚的国度。
他挂了披风,再轻抚去帽沿上的灰尘,扭扭捏捏的坐在了沙发正中,左右巡视一番,吃惊,再琢磨一番,吃惊。巫婆的毒酒效力过时,他醒过来,得知此中并无二人,门上玻璃只有模糊丑陋的自己,身后的人间亦不如想象中那般繁华,他哭着掏出手枪,颤抖着对我脑门一顶,世界随着脑浆崩出坍塌了。纵使我尸体溃烂的前一秒,我也不敢相信他能狠下心,但末了几秒一想,不怪他,只要是人,肯定是自私到底的野兽。
他开始烦躁,他不说话,他可能是另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