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路/by豆皮先森

图片发自简书App

归路

BY:豆皮先森

黄叶青苔归路,屧粉衣香何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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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翻来覆去地向别人叙述我的人生已经是件腻味十足的事情,可偏偏有人喜欢听,他们总是说些听起来很让人热血沸腾的话去带动更多的人支持他们的观点,所以我不喜欢讲自己的故事也不喜欢从别人口中听到自己的故事,这意味着我仍然要继续说着自己烂俗的人生,如同在同一地段上演着一场没有休止时间的话剧。

早在十年前我第一次和他见面,那时候的斯图亚特王朝已经被推翻,英国上下举国欢腾,我在那时候遇到了和我同样地域面孔的吴世勋先生,我们隔着街道遥遥相望,现在想想反倒显得浪漫起来,并且时至今日我依旧清晰的记得他明亮的眼睛和挺立的鼻梁以及微微抿紧的双唇。

我冲他无声地张开了嘴,我想他也许知道我是在对他打招呼,因为他走近了我,笑容优雅而疏离,总是让我想起那些个养尊处优的新贵族。

“你好。”我终于还是认真的对他打招呼,我告诉他我的名字是鹿晗,但他显然并不是很在意我叫鹿晗还是张晗或者李晗,然而我也并没有多大意见,因为我的初衷也只是为了给这位东方面孔的绅士打个招呼。

“先生,您好,我叫吴世勋。”他把自己高高的礼帽从头顶上取了下来,那是顶做工精致的礼帽,但我着实没有想到这位养尊处优的绅士会告诉我他的名字。

“也许我可以请您喝点东西像是那些出海的英雄们从美洲带回来的可可豆煮成的咖啡?”我向他提议。

他没有拒绝我,他当然没有拒绝我。

喝咖啡的时候吴世勋锋利的下巴略微抬起,像把刀在我脸上划下淡淡的痕迹。

“我们以后还会见面吗?”

“克伦威尔真是个英雄。”他转头望向窗外,侧脸也显得十足的好看。

我用匮乏的语言描绘着自己所有的感受,有人乐此不疲,有人不屑一顾。

“的确,他是个滑稽的伟大英雄,尽管已经逝世了很久。”说这话的时候我脑子昏昏沉沉地想着也许下次去美洲的时候可以带只烟斗回来,在那之前我没有吸过烟,因此这个想法显得格外突兀。

“我们不会再见面了吧,先生。”

他缓缓地起身把礼帽一丝不苟地戴在头上,走的并不犹豫。

我看见他位置上还冒着热气的咖啡,霎时说不上话。

但我分明看见他写在卡片上的地址。

我把它塞进西装口袋里,尝试着像他那样整理好仪容一丝不苟的离开,但我做起来太做作了,如同刚长大成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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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我果然去了美洲,是跟随蓝色眼睛的瓦德西船长一起的,他说要先去非洲继而到达美洲,这使我明白了他要做的事,所谓的暴富,不过是像出售牲口似的卖掉那些廉价的人。

在非洲他们带回来很多黑人,在去美洲的路上时我站在甲板上眯着眼睛向远方看,我不知道那片隐隐约约的陆地是不是我的家乡,那位至高无上的皇帝是否还活着。

这让吴世勋的出现显得不尴不尬。

我是今天才意识到吴世勋先生也在这艘船上并且很显然他认出来了我:“好久不见,先生。”

“您知道我在干什么吗?”我对他说,“我在想也许透过这片广阔的海域我可以看见自己的家乡。”

吴世勋笑容很淡,但已经足够了:“也许我的家乡也在那里,谁知道呢。”

“您想回去看看吗?总之我很想。”

他还是那副什么也不在乎的正经模样:“谁知道呢。瓦德西船长又不会带我们去看看所谓的东方的国家,那太神秘了。”

我和他攀谈起来,无非是他是怎么来到英国又是怎么会到这艘船上尔尔,他笑容总是认真的好看,疏离感在海风的吹拂下荡然无存,我依稀觉得我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先生,我以为你会给我写信。”吴世勋靠在甲板上,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看着我,风吹的他衣摆轻扬,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美丽的景色,我居然会觉得吴世勋的口气里有着惋惜。

事实上我的确写了但也的确没有寄出去,毕竟我不知道自己将要以什么样的口吻或是身份来向他问好以及寒暄。

他站直了身体离开甲板,在我目送着他背影离去的时候他也就转过身来,依旧是明亮的眼睛挺立的鼻梁,他微微张开双唇:“我们现在是朋友了,鹿。”

那时我认定了自己一定会给他写信的。

以朋友的口吻和身份向他寒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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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美洲我的确买到了称心如意的烟斗,我像个老烟鬼一样在里面塞上满满的烟草点燃,吞吐间我忽然意识到抽烟是无师自通的事情,就像我当初在街道上主动去向吴世勋说话一般。

回国的期间我的确给吴世勋写过几封信,但我不确定他是否给过我回信,因为那之后我去拜访了法兰西,那里还是老旧的封建君主专制,人民在皇室的压榨下显得沉重不堪。

我走在街头买了信纸回旅店给吴世勋写信,那会儿我有好多事情想说,但奇怪的是提笔什么都想不出来了,像失去了记忆似的。

在莱芒湖*2上看着穿戴简单的划船人的时候我忍不住唱起了欢快的歌,我心想也许以后我老了就可以呆在这里沉默地死掉,或者造一只小而精致的木船像这位快乐的渔夫一样过着简单的生活。

我把这些写给吴世勋,并希望和他分享我的喜悦,所有的心情被我用一个廉价的信封包裹起来随着摇晃着的马车和帆船到达吴世勋的信箱。

我依然不知道他有没有给我回信,在此期间我随着一位葡萄牙商人一起去了拉丁美洲,那里显得更加贫穷和落后,我的目光很空荡的发散着,商人喋喋不休的炫耀着他们国家的强大和财富,我有口无心的和他交流最后终于从他那里要到了两张信纸。

拉美还没有邮局,我只好先写下再拜托商人以后有机会从哪里帮我寄回英国。

“你的爱人真幸运。”他感叹,刹那间我愣住了不知道是因为他对吴世勋的称呼还是其他什么,我终于还是没有告诉他吴世勋是我的好朋友,因为猛然间我意识到自己一直把吴世勋当做信仰或是其他什么难以追求的东西,因此我努力地把自己的心剖开给他看却不奢求得知他的任何消息。

神秘的,美丽的。

我走在拉美的土地上,心里觉得荒凉。

再后来我辗转去了亚洲,长期的海路让我下了船就开始吐,我觉得自己要死了可是我活下来了,我在马车的颠簸中回到了中国。

更考究的说法是,天朝。

在这里我并不是很适应,我听不懂他们带着各种有声调的语言,我努力地凭借儿时的记忆去想,终于还是什么也不记得了。

我用英语在小贩的商铺里买漂亮的丝绸,两个人大眼瞪小眼都不清楚对方究竟在说些什么,终于我还是亲手取下那匹绸子递给他钱。

我在光滑的绸缎上给吴世勋写信,写完之后我把它折成很小的一块儿放在西装里,——这里的长衫显然与我格格不入,这和我想象中的故乡差异太过明显,也许这就是回忆的功效,美化一切不好的,让好的变得更加完美。

我还是走了,搭乘着买卖丝绸茶叶的英国商人的船只离开了我过去梦寐以求的家乡,我忽然意识到也许英国才是我的家,我对那里熟悉且喜爱,英吉利海峡附近的风总是凉并寒冷。

也许常年的海路让我吃不消了,在回程的途中我终于狠狠地病倒,死神站在我的肩膀上为我倒数生命,我能觉得命像沙漏里的沙一样流下,我无力改变也没办法去与命运抗衡,只是忽然就想念起吴世勋来了,想念他的一切甚至是那顶高高的黑色礼帽。

商人到了英国后就与我分道扬镳了,我的口袋里装着写给吴世勋的信,在光滑而鲜丽的丝绸上显得格外富有情调,我觉得自己和他的相遇突然变得传奇,于是我找到了马车并且平生第一次去拜访吴世勋。

拖着沉重的身体,我觉得自己命不久矣,所以不能留下遗憾。

手指无意识的揉捏着柔软的丝绸,我用难过的变了声的语气对车夫说:“先生,我好难过啊。”眼泪从我干燥而无神的眼睛里流出,我诧异当初回到天朝时的自己没有哭,孤独到沉寂的走在拉美寂静的街道上时没有哭,病到几乎要死在船上的时候自己也没有哭,但我面对着这位脸上有很深皱纹的老男人的时候哭了,下意识的眼泪不需要一点儿遮挡。

他低着头一股脑儿地拉车,汗水从他的两鬓流下,从他的脸上汇集在下巴处流下,我想他大概是没有听到罢。

敲开吴世勋家门的时候我手指显得很僵硬甚至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力气再敲动了,在我并不漫长的三十五年来没有什么让我那么惶恐,即使是死亡。

这位绅士打开了门,我看到他手指上夹着的卷烟,那瞬间我想起自己磨损严重的烟斗于是显得悲戚,我开口说先生您好,我很想念你。

他用手指抚摸我的带有胡渣的下巴,动作缓慢而迟疑,像是在思考什么。我跌跌撞撞地摔在他身上几乎要把他压倒:“吴世勋,吴世勋,我真的想念你了,我给你写了信,在此期间我去了中国,那里陌生的不像我的故乡,可是我爱它。”我颤抖着双手从口袋里掏出被我揉的皱巴巴的绸缎递给他,他肩膀轻微地颤抖了一下,缓慢地接过我手里的东西。

“我要死了,吴世勋。”

“鹿,其实我一直都记得清清楚楚,包括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点了什么口味的咖啡以及隔着街道遥遥相望时您眼底的光,也许我一直都没有告诉过您那时候太阳照在你的脸上,您周边的一切变得昏暗这导致您看上去就像沉浸在阳光之下的神。我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因为我想要了解您这个人,我认为您是个十足的绅士,事实上我的判断并不是完全的正确,可是我愿意从您的信中感受到自己的成长。”

“至今我三十一年来待在英国,于是我觉得自己长大了。”

他把我扶在沙发上,头顶上的水晶吊灯映得我双眼生疼乃至于逼回了我即将流出的泪水:“在临死之前见你一面,这是我的梦想。”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拿出了茶叶,娴熟的手法清香的味道又让我想起了遥远的中国,那个与我而言已然十分陌生的国家,我问他你想念中国吗,他很笃定的摇摇头说不知道,那里的印象对他过于模糊,他仅仅只是从母亲的只言片语中了解他的国度是个伟大的国家。

“这不是什么大病,鹿。”他用冰凉的嘴唇触碰我的额头,那时候我浑身战栗觉得不真实,“我母亲总是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离开的时候我狠狠地咬破自己的嘴唇,咸涩的眼泪砸在我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像极了那位车夫滴在地上的汗水。

我几乎连路都走不稳了,因此我不会自己逗弄自己说什么你一定会好起来之类的鬼话。

但我知道自己再也见不到吴世勋了。

回到旅店的上楼时我摔在地上,鲜血染不红那里墨绿色的地毯,我终于懂得了到力量抽空的感觉也感受到所谓死亡的无力,也许从今以后我再也没有办法给吴世勋写信了,辞藻华丽精心堆砌的或者是平淡温暖细腻的。

我从来不懂人活一生为了什么,我向很多人讲述我的人生,多到最后腻掉。

最后的余光中我看到窗外黄色的落叶,我想起莱芒湖湖边绿色柔软的青苔,我想起吴世勋冷而冰凉的嘴唇,我想起他那高高的黑色礼帽,我想起自己那只用了将近十年的烟斗。

一半因风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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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注:

*1:摘自纳兰容若《如梦令》

*2:即日内瓦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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