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同时有几件事摆在面前,你将如何选择?是先难后易,还是先易后难?是先啃骨头,还是先吃肉?
对于这个问题,各人有各人的见解和习惯。有人习惯于先易后难,先把容易做的,或者是喜欢做的事情做掉,然后集中精力,去做那件最难做或是最不喜欢做的事情。好比吃饭,一盘菜摆那儿,先吃几块入口即化的红烧肉,饱一饱口福,然后再慢慢对付剩下的那几块骨头。这时候,因为有几块肉垫底,不急不慌,啃骨头也就有了耐心。
这种见解和习惯,表面上看,是很有道理的,但在实践中,最后那一步的效果,往往很难实现。因为人们做事情的成效,和当时的心情有很大关系,做容易和喜欢的事情时,心情愉悦,反之则顾虑重重。当心情坏到一定程度时,很可能会选择放弃,得,那块骨头就甭啃了,扔给狗算了。这种做工作虎头蛇尾的现象,我们平时并不少见。究其原因,都是因为困难越来越大,心情越来越糟,最终失去信心,变得慵懒无为。
那么,怎样才能扭转这种慵懒无为的状态呢?心理学家提出的“普瑞马法则”,不失为一剂良方。
普瑞马法则,是依据心理学操作性反射的原则,针对人们的慵懒行为,研究出来的一种改进方式。这种改进方式,是一种强化作用的过程。比如,婴儿第一次叫“妈”,妈妈微笑地应答并亲吻他,使婴儿强化了“妈”的概念,以后每叫一次就更强化一次。这就是婴儿学会的第一句话是“妈妈”的原因。这个现象表明,第一次很重要。
运用普瑞马法则,改变人的慵懒行为,就是把人们先易后难的做事习惯颠倒过来,把最困难最不喜欢的事放在第一位,最先完成,接着去做困难小一点的事,最后做最容易的事。由于是排在第一位的事情,绕也绕不过去,必须得做,难度越大,激发出的斗志就越强,付出的能力也就越大,所以,在完成第一件事后,你的高水平的能力得到了强化,而且接下来每做一件事,都要更强化一次。这样一来,既提高了办事效率,也增强了信心,使人的行为更富有朝气,更具有实际推动力。
普瑞马法则的实际操作,重点要把握好选择、实施、效果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成语典故,分别作一解读。
第一个环节:选择——擒贼先擒王。擒贼先擒王这个成语,出自杜甫的《前出塞》诗,意思是说,两军对阵,如果能抓获或者击斃敌人的主帅,敌方将不战自败。用以比喻做事情要抓关键,就像哲学上所说的,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其他矛盾就会迎刃而解。我们运用普瑞马法则,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选择,在许多要办的事情中,选择出最难办的事,这个最难办的事就是困难之王。把这个王抓住了,解决好,其他困难都不在话下。
第二个环节:实施——丁是丁卯是卯。丁是丁卯是卯这个成语,出自曹雪芹《红楼梦》第四十三回。丁是天干之一,卯是地支之一,二者都排在第四位,如果错位,就会影响农历。原著里说的是贾母为凤姐过生日,要大家凑份子钱,凤姐当着老太太的面,主动提出要为寡嫂李纨代出份子,但到了经办人尤氏去取银子时,凤姐又不愿往外拿,尤氏不依不饶,说你不拿我就找老太太要,凤姐被逼得没办法,只好笑着说:“我看你厉害,明儿有了事,我也丁是丁卯是卯的,你也别抱怨。”意思是说,我也和你顶真,丁卯不差,不留情面。后人用这个成语,比喻做事循规蹈矩,丝毫不含糊。根据普瑞马法则,我们把即将要做的工作,按照难易程度,一件一件地排列出来,具体到做的时候,也就是在实施过程中,这个排列的顺序,是不能轻易更改的,更不能把某一件事省略掉,也是要丁是丁卯是卯。因为,一旦改变或省略,前面建立起来的工作信心的链条,就会断裂,同样也会出现虎头蛇尾的结局。
第三个环节:效果——置死地而后生。置死地而后生这个成语,出自《孙子·九地》,本意是说,把兵士投入到生死存亡的绝境时,会激发出他们死战的决心,表现出以一当十,甚至以一当百的战斗力。引伸出来的哲理:越是艰难困苦的环境,越是能磨练人的意志,也越是能出成果。一般地说来,“置死地”都是被动的,兵士不会主动去寻找绝境,那个绝境是主帅安排的,是被逼进去的。人生的困难环境,多数也不是自找的,都是被社会或领导逼进去的。但在普瑞马法则中,没有人逼你。人的自发性,也是普瑞马法则的一个重要特征。这就要求,要对自己狠一点,自己逼自己,不留退路,自己主动“置死地”,迎着困难上,不向困难低头,不给自己半途而废的任何机会,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以上三个环节,基本上包含了我们平时做事的全过程。当然,这个过程,是指按照普瑞马法则设定程序行事的过程,而不是相反。换句话说,我们做事情时运用好这三个成语,就会形成一种内在的动力,变慵懒为主动。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三个成语,其中有两个记载于兵法之中,或许会有人问,说普瑞马法则怎么又扯到兵法上去了呢?其实,兵法中包含的辩证法思想,可以适用于一切领域。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要、军界将星、商界大佬、专家学者,都在研究中国的《孙子兵法》,这些人学它,并不都是为了打仗,政治家学以治国,军事家学以用兵,商人学以理财,学者取其精要之术,普通人学习它,则是为了卓有成效地做事。人类的智慧,在许多领域都是相通的,普瑞马法则和兵法中的辩证法思想融合在一起,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可能还有人说,哎呀,这么多年,我做事都是先易后难,这个习惯怕是改不了了。积习难改,这也确实是个问题。但是世界上的事情,都不是绝对的,难改,不等于改不了。关键是要看,改变为一种新的方式,对你有没有吸引力,也就是说,你是不是真想改。这就好比谈恋爱,男方女方分居两地,往往会成为修成正果的最大障碍,但如果对方是个知书识礼的大美女,或是个多才多异的小帅哥,那点距离又算得了什么?
从行为学上看,一个新的习惯是可以养成的。不是有人做过试验吗,养成一个好习惯,只须21天!你不妨把先吃肉变换成先啃骨头,21天后,你会觉得这骨头越啃越香,啃完后再来一块红烧肉,那种满嘴流油的感觉,真叫一个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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