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目连救母》,下了课就跑去礼堂。非常主观地讲不甚喜欢,但它作为一种从未接触过的艺术形式,也算人生更完满了?
锣鼓喧天,唱腔浑圆。台上的所有都是古装戏里才能得见的行头,对多年未接触电视剧的我就有一定的视觉冲击了。极巧的是,最近看的《京华烟云》中正好提到这幕戏,但名字叫《目连僧劈山救母》。两者有了联系之后有了奇妙的感受:小说里是十九世纪初年开始的故事,有钱人家就是在喜丧之时,小小一方戏台,一家子邀来亲朋四下落座,话语家常,消闲时光。而穷人家里基于“戏台”有两种境遇,一是终其一生与之无缘,另一则把孩子卖给草台班子学艺,正如《霸王别姬》;或者像《京华烟云》里有一家三口,沿街卖艺,被叫进王府花园给老爷小姐们露一手的情节。我以前怀有对明星的艳羡,可自从知晓古今多少伶人苦楚,就没那么多无来由的羡慕了。
但这幕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剧,有些坐不住。剧有几大元素凑起来:唱腔,对话,杂技,肢体,服化道。其他不谈,谈谈这唱腔。名为“高腔”的祁剧特色,贯穿始终,可能是我不懂欣赏,或者“快餐文化”的侵蚀,那样慢悠悠的唱出剧情,实在有点着急。况且,这本就是自宋代流传下来的剧目,而以前的娱乐项目有一大特点就是—长,在缺乏娱乐手段的年代,用来打发时间是上上之选,如四大名著等,不仅中国,英国的作品也是如此,Charles Dickens的著作和He Knew He was Right是我尝试去看,但确实太长,还没看完的例证。对于以前的古物传承有了新的看法,有些东西没办法,不适合当代的环境,没有受众,没了生存的根了。是事物发展的客观事实,也是人“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的本性。
有个情节:傅家执意开荤,释道两家有人来劝,被泼狗血,貌似是想说他们傅家不信这些鬼神?也不甚明了。在中国特定的习俗下面,各种规矩对人的约束力是很强的(被泼狗血的人内心的痛苦是这一习俗强加的心理负担)而我最近脾气很不好,让我突然想起那个殴打法航工作人员的女博士。读书的目的有一部分是为了习得社会上通用的,广泛接受的规矩或者行业规矩(见《博弈与社会》),出格的事别去做。所以“恨斗心中一闪念”,现在脾气不好的原因是,没办法,这就是一个人的阶段问题,抛掉以前的瞻前顾后,必然现在对各种事情的直接看法浮于表面。但“摩擦成本”这一概念很是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