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产妇跳楼坠亡,产妇为何无权决定自己的分娩方式?
文/胡大小姐
这几天出了个新闻,把我给气坏了。
榆林一产妇因疼痛难忍,要求剖腹产,多次被拒后,情绪失控,坠楼身亡,一尸两命。
涉事医院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发表声明称,产妇马某于8月30日15时34分,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
医院经检查诊断,胎儿头部偏大,自然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两次建议剖宫产,家属均予以拒绝,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监控显示,在此期间,产妇因疼痛难忍,两次在医务人员的陪同下走出分娩中心,跟家里人说太疼,要剖腹产,甚至不顾肚大如箩,艰难下跪,婆婆也只是冷漠地朝她挥挥手,让她回去观察。
晚上20点左右,产妇从5楼分娩中心坠下,抢救无效身亡。
人死在了医院,家属又岂会善罢甘休?
果不其然,家属马上质疑医院护理不周,还表示,自己早就同意剖腹产,是医院死活不同意手术,并针对坠楼提出疑点1,2,3.
逝者已逝,真相已经无从知晓,只留下我等吃瓜群众循着蛛丝马迹,思索着到底谁在对着亡灵撒谎。另厢,产妇的娘家和夫家已经开始为谁领赔偿金开撕。
置身事外,除了一声叹息,我更想知道,女人生孩子,明明痛在女人身上,为何和分娩有关的所有决定却只能是丈夫下达?为什么产妇本人毫无发言权?
我曾在《这一刻,男人都是生杀予夺的皇帝》中提及我生孩子的经历。
我很幸运,情况一切正常,就等宫口打开便可顺产。这是个漫长且痛苦的过程。有多痛苦?顺产过的人对开宫口的痛有过这样一些描述:生不如死,痛不欲生,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我也疼痛难忍,请求用无痛分娩,即用麻药,能有效减轻宫口扩张带来的痛。医生马上同意了,随即出门准备。
然后我就接到先生在产房外打来的电话,意思是他已经签字,批准无痛分娩了。
麻药一打,果真就从地狱上了天堂。
细细想来,那一针麻药还是拜先生所赐。要是他不同意无痛分娩,我不得在产房里数着秒针活活痛死?
还有人情况糟糕的,遇上剖腹产or顺产,保大保小等选择,都只有丈夫说的才算,产妇本人倒成了任人宰割的母兽。
对此,我非常不理解。
因为对于绝大多数产妇来说,我们只是腹痛,并没有神志不清,为何我们的签字没有法律效益,一定要让我们法律上的配偶决定是把我们开膛破肚,还是在罕见的十二级疼痛中苦苦求生?
榆林产妇坠楼事件的医院解释说,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销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我大胆猜测,这个《授权书》是每个产妇入院都要签署的文件。要不然为何每一个产妇都无法主宰自己的生命?
有业内人士解释说,产妇在手术过程中可能会有昏迷,死亡等意外状况,毕竟任何手术都是有风险的。万一出现突发状况,产妇本人的签字可能不会被家属认可,导致医患纠纷。
听明白了,医院为了让家属不找茬,所有的决定都绕过产妇了。(有网友反映,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比如香港和新加坡,产妇可以自行签字。)
虽然医院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我们女人,却是真真把命交给他人啊。
这一刻,男人手握生杀予夺之大权,那些活着生下孩子的女人,都要感谢丈夫的不杀之恩。
忽然觉得天价彩礼有道理.
客观来说,签字权一时半会估计不会变更,女人不太可能在短期内拿到自主权。那么,如何避免在最脆弱的时候承受不必要的痛苦,甚至是生命危险?
无他,嫁个好人。
蜜里调油的情话听听就好,不着边际的承诺也不必当真,要的是他能真心怜惜你,心疼你,尊重你。
唯有怜惜,他才不忍你受罪;唯有心疼,他才想方设法减轻你的痛苦;唯有尊重,他才重视你的意愿。
他还要有主见。当妈宝男碰上顽固不化的父母,你毙命的几率大大增加。
古人云: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如今穿衣吃饭倒不指望人家,却还是把命交了出去。
生孩子向来是九死一生,虽然现在有高超的医疗水平和精密的医疗设备,也架不住有人把拦住生门不给走,留下一条死路啊。
为了不英年早逝,各位小主,三思而行啊。
PS:趁着电脑出故障,好好偷了一下懒,舒服。
胡大小姐:资深的只穿裙子星人,用文字探讨人生,尤其唠叨两性。看人间百态,说爱恨情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