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当我们遇到侵权、抄袭的时候应该肿么破

写作群里有同学讨论到被抄袭的经历,个人深有体会。老实说,虽然在共享活动中讲了一些有关抄袭维权的事情,但只是浮光掠影的说了几句而已。

倘若要认真细致讲起来,咳,我要和简书小编再专门申请做一次分享会---恐怕都说不完,不是个人文章热门,而是现而今这世上厚颜无耻的人真是多到超乎想像了。那么,当我们遇到侵权、抄袭的时候能做些什么呢?还是用事实说话吧,不过事先预警一下,事实通常比泰剧还狗血是真的,确定坐稳了?那就发车了。

我至今还清楚的记得,自家发现的第一篇被抄袭的文章,是评论《楚乔传》被抄袭的。嗯,是的,一篇义正辞严的批判抄袭行为的文章被抄袭的到处都是,真是让人呵呵了是不是,不过当时个人内心涌起的只有一句“MMP”,当然这只是最初阶段的冲动而已,因为后来在网上搜索的情况,让人感到一口两口的血已经远远不够吐了。

古人曾言:有井水处皆有柳词,互联网时代是有人写文就有人抄袭。远看大风刮过,近看匪我思存,大神们尚有此遭遇,何况我辈业余写文者耶?话虽如此,但“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我辈虽非大V,也要努力维权到底才是正理。

毕竟,这世上很多事,除了自己尽力去争取之外,没有任何方法可说,捷径可寻。每个社会人应该都已被无数事实教育过,人只有靠自己,维权更是如此。下面说说个人在维权方面的经验、教训,当然主要是教训。

首先说当时的情况真是一地鸡毛,个人许多文章都被各种平台抄袭到爆,其中影评尤其成为重灾区。举个例子,自家写过187篇影评、剧评,其中多一半被抄的到处都是,所谓到处都是,就是说不是一家抄而是多家抄,比如百家号、搜狐号、东方头条、360图书馆都有发表,署的当然不是个人的名字,太多平台此处不一一列举了。

面对这种情形,在内中一怒再怒,口水一吐再吐(血槽已空)之后,果断一家家维权去。这里,个人不再表述当时的具体做法,因在分享会中已有提及,只是在方式方法上提些个人建议。

在遭遇抄袭、侵权行为后,我们首先要做到是,头脑清醒、内心淡定、情绪冷静。不足以,事绝不可成。

然后,我们对这等卑鄙放弃无耻的行为进行正确分类,一曰侵权,二曰抄袭。侵权行为主要是在未经你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发布、或转载了你的文章,简单粗暴讲就是发文章时还署了你的名字,写明了作者是你。这种行为如果你时间有限,或者面对的问题太多,比如个人之前遇到的情况是一篇稿被近十个平台抄,那么就抓大放小,先暂且放下,之后再说,毕竟最最卑劣无耻的还是那些抄袭者。

当然,如果要追究,方法也是很多的。或在文章下面留言,或在网站举报,或私信文章发布者,要求撤稿,如不撤稿,将会采取维护行动,诉诸法律云云。

此处请注意,你的私信或留言写的越义正辞严,就越可能成功是必定一定以及肯定的。虽然我们不想承认,但不得不同意的是,我们所面对的这个世界,大多数时候还是欺软怕硬的。面对这种情景也不必伤感叹息,努力成为更强的自己才能解决问题。

再来,我们就要面对一个庞然大物----抄袭者了。可能有很多平台抄了你很多作品,署上了一个个形形色色、毫不相同的名字,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都无耻侵犯了你的权益。

面对这种情况,不必气也不必急,个人的建议塈心得是,找点空闲,找点时间,泡杯清茶,打开一个喜欢的有声书音频文件,喝着茶、听着书、点着鼠标、来场集中战。为何要做如此多的铺垫,无他,被抄的太多了,要做的工作也多。个人曾经专门拨出一个下午处理百家号上那些抄袭我的文章我会不说,这还只是一个平台而已呢。

在火力全开的逐一投诉之前,请先进行一下创作。是的,我知道,现在的你已经愤怒到爆表,只想各种颜色各种字体的骂上一番。但是且住,请让我们保持一个业余写文者的基本操守。更何况,基本每个平台都要有情况说明一项等你填写,不为自己备好武器如何迎敌呢。

于是,在开始举报前,我们要先洋洋洒洒的写上一篇小作文。内容大抵如下,本人为***一文的原作者,你平台所发表***(抄袭文章链接)为抄袭之作,个人对此情景表示愤怒非常,并将维权到底,如贵平台不尽快删除抄袭文章链接并对抄袭者进行应有处理,我将诉诸以法律方式解决。以上只是段落大意,中心思想就是作者很愤怒,后果很严重。

另外,我们也可对各平台加几句专业订制语句,如对百家号说说百度以前的劣行恶绩,对网易号、搜狐号痛心疾首的表示,你们这样的大公司,怎能如此疏于管理,如不及时处理,个人将联系媒体、记者进行报道云云。

总之一句,语气要严肃,火力要充足,中心思想是要将此类抄袭行为的性质说的越严重越好,不然对方是绝不会当回事的,切记切记。

以上这篇小作文虽然看起来写的很麻烦,但实际上只要写好一篇通用款既可,在不同平台发出时只要改上一两句便可使用。另外,如果想进一步起到加强作用,建议一并复制粘贴以下这段法律条文,可起到锦上添花的功效。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我是认真学法普法的分割线。

以上,当你完成了这篇义正辞严的维权小作文后,就可以喝着茶、听着书、开始复制粘贴之旅了。是的,以百家号为例,当初个人文章被抄袭的最厉害的就是他家了。前前后后,怕不是抄了数百篇左右了。

但百家号毕竟是百度旗下的,表面文章还是要做一点的,所以在各平台中,他家是最方便进行抄袭投诉的,虽然也是抄袭的最厉害的。咳咳。点击网站右下方投诉建议,在反馈类型里选择抄袭投诉,然后逐项填写,个人文章原始发表链接、抄袭文章链接,在问题描述里面复制粘贴自家预先写好的维权作文,然后提交,然后下一个。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到,一个工人负责某个产品的所有工序时的工作效率,要远远小于他只专门负责一个环节的时候。100个工人独立完成一件产品的效率,要比100个工人分工协作共同完成任务的效率要低许多倍,这就是分工合作的好处。所以,当我们维权时,也要做好时间管理,比如说处理完一家再处理一家,不要一会举报百家号,一会举报大鱼号那样的,因为每家的举报格式都不尽相同,所以集中处理完一家再做另一家是效率最快的选择了。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预先保存好你在原创平台的后台管理图片,在举报时,我们通常都要提供自己这篇文章的首发地址。

那么,如何证明你就是这个作者呢,很多平台都要求你提供在此平台的后台管理图片,如果你有一文多发的习惯,个人建议使用简书或豆瓣做为原创平台来提交。

这一方面是因为个人用新浪博客提交过失败了,但更主要的是进行这种维权行动时采用如简书、豆瓣这种知名平台的链接更有机会成功是真的。毕竟大平台的说服力还是比较强的,总是能让人敬畏些的,个人亲测有效。

当然,以上虽然说的热闹,但个人在维权时也是成败各半,不是证据不足,而是有些平台着实太不要脸,生动演绎了一番“人至贱则无敌”,

您好,360doc网站上的文章均为 360doc 用户收藏,不代表 360doc 观点。

如有文章涉及侵权问题,请按照 http://www.360doc.com/law.html 公示的具体内容和步骤与我们联系。

如果维权进行到这里,你还是不肯屈服于360图书馆这样的黑恶势力的话,对方会用事实教育你哒,简单说就是以公司法务部的名义要求你提交包括身份证传真件在内的一大堆个人资料给他家,他们才会考虑删除侵权链接,这种标准,你能达到吗?如果真的照做了,他家拿你的身份证去办一堆信用卡肿么破?

当然,说一千道一万,以上只是一个维权路上的小学生所提的一些不客观不成熟的建议而已,实际情况还要大家自己应对,但要想维权成功,还是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积极努力,不然那些侵权、抄袭文章就会摇曳多姿的一直挂在那里,帮抄袭者们赚取收益。

不过,文章结尾处,还是要引用一位深受抄袭之害的作者大风刮过在微博上说过的一段话:“我年轻的时候鸡血过,和人掐过架,然后才明白,网络嘴仗除了双方一嘴毛路人看场好热闹外,一般没有其他结果。陈年老旧帐,翻来扯去,扯不出什么五道三皮,扑腾的尘埃还会呛到自己。不当理会的便就忘却。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路,各自的道,各自的缘,各自的因果。频频回头,总看着旁人,必然不能踏实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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