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缸里的玫瑰花

她是在学校的微信群里看到的这条招聘信息:

       

很抱歉打扰大家,我是13级的卜凡,我有个请求,虽然可能有些过分,但我真的希望有人愿意帮助我。我需要一名女生陪我三天时间,相貌要端正,气质要好,身高在170左右。我不会做任何出格的事情,最多是牵一下手指。报酬是一套晚礼服,任意挑选两件衣服,还有两千块钱。我的电话是178****6981。

这条消息一出来,群里就炸开了锅。各种议论、猜测、怀疑、询问飞快地刷屏,在几分钟之内就成了校园头条。

她完全符合这些要求。

“如果只是牵手的话……”

只是考虑了一小会,她就按那人留下的号码拨了过去。

电话接通,里面传来男子低沉又有些沙哑的声音。

“你好,我是卜凡。”

“你好,”她说,“我看到了那条消息,觉得自己大概符合你的要求。”

“好,今天下午能见个面吗?就在学校餐厅。”他问。

“可以。”她答应了。

他就在餐厅门口等着她,他说他穿着白色衬衫,个子很高,应该很好认出来。而事实上,她对他的第一印象要远比这复杂。他太瘦了,就好像谁在薄薄的一张纸上随意勾勒出这样一个人,连他对她露出的生涩的笑容,也只像是那张纸上鼓起的一个褶皱。

而且,他头发蓬乱,胡子拉碴,衣着也并不整洁,完全不像是那种会为了追求某种情趣随意挥霍的人。

“完美……很完美!”他说。

从一开始,他就一直盯着她看,毫无礼貌又肆无忌惮。可她从他的眼神里竟察觉不到一丝的恶意和危险,那种感觉,就好像你面前的只是一幅画,无论画中人的眼神多么过分都对现实中的人构不成威胁。

“卜凡……”

她叫了他一声,但他似乎陷入一种很奇怪的状态,并没有反应。

“卜凡!”

她大声喊他的名字,他这才回过神来,脸上露出尴尬的笑意。

“抱歉……我有些走神了。”

“哦……没关系。”她只能这么说。

互相介绍之后,卜凡就提前将报酬中的两千块给了她,他们约好明天早上还在这个地方见面,之后要做什么他没有说。

她叫文梅,和卜凡一样,刚刚升入大四,是艺术学院舞蹈专业的学生。这件事她没有告诉她男朋友,因为事情的性质很容易让人误会,她的男友,那个小心眼的男生一定不会答应。

而且,她觉得卜凡这个人一点也不危险。这算是直觉,漂亮的聪明女孩的直觉。

第二天再见到卜凡的时候,他几乎完全换了一个人。

他穿着一身蓝色西装,整齐地打着领带;脸上干干净净,没有一根胡茬,似乎还扑了一层薄薄的粉底;新发型和他瘦削的脸颊完美相配,深凹的眼窝、高挺的鼻梁会让人以为他也许有四分之一的西伯利亚血统。

给文梅的感觉,就好像一个失足青年一夜之间竟变成以为来自欧洲贵族的绅士。

“你好啊!”

他跟文梅打招呼,举手投足间透露着贵族的气质和教养。

“你好。”她说,但实际上,现在她的心里画满了问号。

他的车就停在附近,一辆德产的蓝色高档轿车,车型很好看。他驱车带她来到市区一家比较高档的服装店,说让她挑选两件自己喜欢的衣服,多贵都没关系。

卜凡的行为让她愈发疑惑,但她又看不出来他有丝毫的不良企图。难道这个人真的是一个以挥霍自己钱财为乐的富家子弟?而她只是被看中的幸运的女孩?她没问,因为这才第一天,约定好要陪他三天。

她挑了两件衣服,加起来要将近五千块,卜凡毫不犹豫地付了钱。

之后卜凡就送她回了学校,这就是第一天的全部内容,她几乎什么都没有做。

第二天。

她跟他去了A市。

她或许明白了卜凡的目的是什么,尽管他的话不多。简单说,卜凡的前女友就在A市,应该是个很漂亮的女孩。这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前男友带着美丽大方优雅端庄的现女友来找前女友,极可能是因为男方为了追求复仇的快感,让抛弃他的前女友后悔。

文梅只能想到这样的剧情,俗套却还比较贴近现实。

进A市后不久,卜凡将车在一家洲际酒店附近停了下来。

“就是这了。”他说。

他整理了下自己的领结,又深吸了口气,对文梅说:“待会可能要你配合一下,不会做什么,把我当成木头人就好。”

“好!”

文梅点点头。她穿着卜凡给她买的衣服——红色的露肩连衣裙,为了搭配这身衣服,她昨天还特地做了头发,低马尾配上板栗色,让她看起来优雅又知性。

“走吧。”他说。

他们下了车,走进酒店内。

这家酒店在附近几个省市都数一数二,其西餐厅更是闻名全国,受到很多上流人士青睐。卜凡似乎不止一次来过这,轻车熟路,订过房间后就带着文梅来到顶楼的西餐厅,八十三层。卜凡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天气好的话,从这个位置几乎能看到A市的全貌。

身着端庄制服的服务员迈着经过训练的优雅步子走过来,面带着微笑将菜单和餐具井井有条地摆放在餐桌上,而后恭敬地站在一旁。

卜凡拿起菜单,翻了翻,然后问文梅:“有什么想吃的吗?”

“没有。”文梅摇了摇头。实际上,她的食谱里没有西餐。

卜凡耸了耸肩,而后合上菜单,说:“两份西冷牛排,一份七分熟,一份五分熟,还要一瓶红酒,要拉菲,一般的就好。”

“好,请稍等。”

服务员把卜凡说的都记下来,转身要走的时候,又被卜凡叫住:“那个……lily,叫lily送过来吧。”

服务员走后,文梅立马说:“我是吃五分熟的还是七分熟的?带血的话我吃不下。”

“没什么区别。”卜凡说,面带温和的笑容,“我们应该是吃不到的,我猜。”

“为什么?”文梅问。

卜凡没有回答她。他把餐巾整齐地对着,轻轻放在膝上,然后就一直望着窗外。可他的目光还停在窗内,瞳孔里映出的也不是眼睛能看到的景物。

事实证明,他猜的是对的。他们不仅一口牛排没吃到,连那瓶昂贵的红酒也在女人的惊呼声中掉到地板上,摔成几块青黑色的玻璃。高脚杯摔得更碎,晶莹的碎片散落在地板上,被还在向四周蔓延流淌的红酒覆盖,就好像一滩殷红的鲜血黏着着几块骨骼碎渣。

女服务员惊愕了一阵,但优秀的职业素养让她立马道歉,无论坐在眼前的是自己曾经多么熟悉的人。道歉之后,她开始打扫地面,周围那些被吸引的目光也回到各自的重心上。

从头到尾,卜凡的视线就未离开过文梅,尤其是她的衣服被打翻的牛排弄脏时,他还有些愠怒。但那种情绪只存在不过一瞬间,作为一个绅士,他不会对任何一位女士发火。

“我们走吧!”卜凡说。

他们离开西餐厅,回到了房间。西餐厅经理也表达了歉意,并承诺今天的晚餐会为他们免单,卜凡很绅士地接受了。

卜凡把酒店的会员卡给了文梅,让她随便逛逛,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他说他有些累了,要休息一会。

等文梅傍晚再回到房间,卜凡还躺在沙发上,睡得很熟,却是皱着眉头,神色也很憔悴。她在房间里又坐了半个小时卜凡才醒来,他去了趟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又变得神采奕奕。

“走吧,去吃晚餐,餐厅经理说会为我们免单的。”

他笑着说。

一直以来,在面对文梅时,卜凡都是面带笑容,是那种礼貌、温和、绅士的笑容,她也从未发现这笑容又什么异常。可是刚刚,她分明看到了他掩藏在笑容里的抑郁,一种毫不违和却浓重的让人窒息的抑郁。

“你还好吧?”她问。

“当然  !”他说,很难从他自信的笑容里挑出什么。

“换上你的晚礼服吧!”他又说。

晚餐进行的很顺利。Lily,也就是破坏了他们午餐的女服务员,全程一直恭敬地站在旁边。她面无表情,动作机械,完全像个路人甲,所以无论她漂亮或丑陋都没关系了。

Lily就是卜凡的前女友,这根本不用猜。如果她能有那么一点存在感,就是靠着这层身份,也远不够做配角。显然,今晚的女主角是文梅,她太美了,虽然并没有佩戴华贵的首饰,高跟鞋也只有五公分,但仅仅凭那一身无与伦比的晚礼服,再加上淡淡的一层妆,就足以让在场的其他女性黯然失色。

应该算是一顿完美的晚餐,除了  当中发生的一小段插曲——毫不起眼的女配角的眼泪。

“这是你想要的生活吗?”

他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文梅,但显然,对象应该是站在他身后的lily。

“我也想给你这样的生活,想让你变成她,想的都着急了,真的着急了。”

他淡漠地说着,lily不出声地哭着。没人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这种情形,无疑是尴尬的。

“我本就是不配拥有一切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又露出了那种笑容。不同的是,这一次他的笑容让文梅浑身冰冷。她甚至会觉得,坐在自己面前的只是个被灵魂抛弃的躯壳。

晚餐后,他们又回到了房间里,卜凡开了瓶红酒,瘫倒在沙发上,一杯接一杯地喝。文梅坐到他身旁,也倒了半杯酒,优雅地小口喝着。她不喜欢酒,更是很少喝红酒,所以并不喜欢这个味道。

“不是已经成功了吗?你想让她看到的,感受到的,还有  对她的惩罚,都刚刚好了。还觉得不够,嗯……或者是空虚?我不是很懂。”她问。

卜凡没有回答,直到文梅已经把手中的半杯红酒喝完,他才苦笑着摇摇头。

文梅又倒了一杯红酒,她觉得自己已经有点喜欢上这个味道,或许是有些醉了,并不是真的喜欢。

之后,他们就一杯一杯地喝着,一句话也不说。文梅真的醉了,她开始失控,她吻了卜凡,伸着舌头,放肆地吻。他也接受了,绅士地配合着她。其实本就是无法拒绝的,一个理所当然的吻。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他太吸引人了。绅士、大度、优雅、痴情、忧郁,任何一个女人都会被这样的男士吸引,更何况是醉酒后意乱情迷时。

之后又发生什么,她全不记得了。当她再次睁开眼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她躺在床上,头脑昏昏沉沉,但还记得昨天的吻。她立刻检查自己,发现晚礼服还在身上,身体更是完好无损。

他果然是个绅士。文梅这样想。

她换了身衣服,走出卧室,客厅里没人,也没有任何声音。茶几上还放着几个空空的酒瓶;两个酒杯,一个完好的倒在沙发上,另一个躺在地板上,只剩下碎片。

“卜凡?”

她喊了一声,没人回答她,卜凡也许出去了。

她想去洗手间,走到门口才觉得心慌,那种感觉很不好,就好像门里早有什么在等着你。

接下来的场景就如同噩梦。

卜凡躺在浴缸里,赤身裸体。他头上紧锢着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那张年轻的脸扭曲的很厉害。浴缸里的水是红色的,像铺上了密密的一层红玫瑰的花瓣。

卜凡自杀了。

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她过得像梦一样。她被带到了警局,被反复询问,她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从警局里出来。她用了不眠不休、精神恍惚的二十四小时才弄明白一件事情:她原来卷入一宗早有预谋的自杀案中。

谁才是配角?

她的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那个场景:那个叫lily的女服务员不顾警察的阻拦,冲进浴室里,攥着卜凡那只还完好的右手,哭得撕心裂肺。

她应该还爱着卜凡,不然也不会那样哭,眼泪总是真实的。可为什么两个人不能在一起?为什么事情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她不懂,因为她只是个出场不过三天的配角。

是文梅的男朋友把她从警局接走的。他叫迟雨,是文梅的同班同学,一个学舞蹈的小伙子。

他们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不过才八点钟,校园里还很热闹,这个时间点是大学生活动的黄金时间。

文梅的精神还有些恍惚,不过要好了很多。这要多亏迟雨今天一直陪着她,陪她坐车、吃饭、发呆,给她讲小笑话。说到底,文梅也是受害者,不过她一点责怪卜凡的想法都没有。

学校中心的广场上聚了好多人,离老远都能听见喝彩声和吵闹声,他们走过去看了看,原来是街舞社团的一群人在那里斗舞。

场中间有一台黑色的小型音箱,正放着一首爵士风格的慢摇pop,不知道是什么名字,但节奏感很强。

牛仔风格的男孩站在音箱旁,摆着斗舞时经典的挑衅pose。就在他身前的空地上,嘻哈风格的长发女孩随着音乐的节奏跳着她最拿手的一段街舞。她脸上还带着甜甜的笑容,似乎还有点害羞,总之一点都不像是在挑衅。

女孩跳完之后还给大家鞠了一躬,然后就退到一旁,把场地留给男孩。

男孩切了一首很嗨的舞曲,虽然有些吵,但气氛一下子就燃了起来。可是迟雨天生不喜欢那些吵闹的音乐,而且他向来是那种胆大直接的人,所以男孩还没开始跳,他就大喊道:这首曲子太难听了,能换吗?

人群立刻安静下来,只有音箱还在吵,所有人都看向他,以及他身边紧紧攥着他的手的文梅。五秒钟后,有人开始起哄。

“pk!pk!”

一时间,起哄的声音完全盖过了音乐声。

迟雨毫不怯场,他跟文梅耳语了几句,便大方的来到场中,说:“pk没问题,但我强烈要求换个曲子,这破曲子都快把我音乐细胞给吵死了!”

男孩笑呵呵地关掉音乐,调侃道:“你这冷笑话差点没把我冷死!”

两人绅士地握手,而后撞肩表示友好。

“就用vae的歌吧,《微博控》,我喜欢这首歌。”迟雨说。

曲子一放出来,大家还有些错愕。这首歌虽然节奏不错,但用作舞曲确实有点让人为难了。但两人都不是那种会认输的人,男孩率先跳起来,动作轻盈合拍,一看就是那种很有天赋又经验老道的舞者。

迟雨没有直接跳,而是到人群里,拉住文梅的手。

“陪我一块跳吧!”他说。

“不行!不行!”文梅慌忙拒绝,“我学的是拉丁,不会街舞,会出丑的!”

但“围观群众”显然注意到了这两人,立马起哄:“舞伴!舞伴!”

最后不仅是文梅,就连之前跳了一段街舞的嘻哈女孩也被大家“赶”上台来。

文梅学的是拉丁舞,迟雨学的是民族舞,不过好歹两人都接触过别的舞种。所以,虽然跳得有些四不像,却还别有一番美感。

牛仔男孩看出了文梅的拉丁舞功底,所以这首曲子过后,干脆切了一首拉丁舞曲。

于是,文梅再次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中心。她是那么的美丽,舞姿是那么的动人。就连那个漂亮的嘻哈女孩,都有了些单纯的羡慕。

她也暂时抛却了之前所有的不愉快,只是跳舞,自由地跳舞。

迟雨很晚才回到宿舍。

他很担心文梅,又对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卜凡恨到牙痒痒。但死者为大,为了表示尊重,他甚至一句脏话都没骂。

宿舍里等关着,但角落里还亮着一盏台灯。台灯的光很弱,不过刚好能照亮一张画纸的大小。他唯一的室友,那个单纯的画家——陈小白,正猫在角落里画画。

“开灯吧!”

陈小白说。他停下画笔,又关上了台灯。

灯亮起来的时候,迟雨又被陈小白吓了一跳。他越来越夸张了,这一次竟然光着身子,用颜料涂满全身。连一寸皮肤都没放过。

“陈……陈小花,你这是做什么呢?”迟雨问他。

“没什么,找找灵感。”

‘陈小白裹上浴巾,到想浴室里冲澡,留下一地的颜料和废纸。

“小白,下次咱能不能换个方法找灵感!”迟雨无奈道。

他们又用了半个小时才把地板收拾干净,用陈小白的话形容自己,就是“自作自受”。当然,迟雨是无辜的。

陈小白是个非常正常的人,除了偶尔会像今晚这样发神经,也只有和他朝夕相处的迟雨知道他这个怪癖——往身上涂颜料找灵感。

每次发作后,陈小白第一个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不解,并会很真诚地谴责自己,就好像这些事都不是他做的一样。他也许有点精神分裂,迟雨一直这么觉得。

收拾完一切后,迟雨终于能够幸福地躺在柔软的床上,可他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因为太牵挂文梅,也总会想起那个莫名其妙就自杀的男人。陈小白也没有睡着,他几乎每天都这样,用两倍于睡眠的时间等待睡眠的来临。

“这两天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迟雨说。

陈小白没说话,但迟雨知道他在听。

“文梅认识了一个朋友,算是朋友吧,本来答应假装他的女朋友去见他的前女友,他前女友就在A市那个洲际酒店工作。本来一切都挺正常的,谁知道那个人昨天早上突然自杀了,用玻璃片在手腕上划了几十个口子,头上还套着塑料袋,总之死法太凄惨了……”

迟雨说着,想起自己看过的那张现场照片,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你说好好的人,怎么就想着死呢?”

“还有,本来以为那家伙是个很有钱的人,出入五星酒店,又穿着名牌、开着豪车,谁知道这些都是他租来的,钱也是在网站上借的。你说这人多奇怪,借来钱在前女友面前摆阔,然后再突然死掉,就跟演戏一样。”

迟雨说完,还不禁咂咂嘴,唏嘘不已。

陈小白那边终于有了动静,他翻了个身,把脸朝向天花板,慢悠悠地说:“这一切显然是早有预谋的。”

“怎么讲?”

“这个人本来就对生活失去了兴趣,女友的离开最多是个诱因,他精心计划了自己的死亡,甚至可能连出场人物都计划好了。他可能想既然一定要和这个世界告别,何不华丽点谢幕。”

迟雨对他的解释很不满意,他想了一会,辩驳道:“重点是他为什么会想死,而且哪里来的勇气和毅力想到这么复杂的死法!”

“嗯……”

陈小白闭着眼睛想了一会,解释道:“这很容易解释,因为人的思想也会癌变,一旦癌变,整个思想很快就会被吞噬。就跟真正的癌症差不多,诱因很多但病理并不复杂。但一旦被它缠上,就会让人更快地接近死亡。虽然容易发现,却难以根治。”

迟雨听的迷迷糊糊,他不太懂陈小白话里的隐喻,但大概理解他的意思。他不擅长辩论,也懒得思考,胡乱想了一会就开始犯困,临睡前还打了个哈欠,说:“这样死了有什么意义?太阳照常升起,学校照常上课,还招人讨厌,让人恐惧……”

陈小白没有接话,他只是在想,就算活到一百岁再死又有什么不同?可能连会为你伤心的人都没几个了。人活着的意义不在这。

其实,他有点懂那个人,因为他觉得他和那个人很像。他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可能得了“癌症”,但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就立马被他否定。他反复告诉自己他很健康,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可是,渐渐的,他觉得自己的思想有些失控了。他有些害怕,害怕自己有一天也会走上那条路。

可害怕归害怕,他自认为绝对不会走上那条路。自我谋杀是需要勇气的他却并不勇敢。

不过,他对这件事很好奇。好奇到愿意去追根究底。

陈小白不是侦探,却有做侦探的潜质。他自诩是将会名垂千古的大画家,到现在最常做的却还是在宿舍里涂鸦。

他要去查一查那个叫卜凡的人。一个人愿意放弃生命的话,他一定有一个或者多个极其不幸的理由。

他从迟雨那里听说了前因后果,所以作出了大概的推测:

因为卜凡是见了前女友之后,在女方工作的酒店自杀的,那显然,他是想让女方看到自己死亡后的凄惨模样。这种心理是变态的,但如果前提是主角是一个有抑郁症或者第二人格的人,却也并非不合乎常理。

这种病态的心理,是导致卜凡自杀的根本原因。诱因一定就是那个女孩。

不用过多推测,卜凡和女孩之间一定产生了什么纠葛,两人本来应该是一对情侣,女孩因为一些原因提出分手,精神脆弱的卜凡难以承受,才做出这样悲剧的事情。他的目的,陈小白做了一个浪漫的推测——或许他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女孩记住他。

不过这些都是他的推测,事实如何,他还需要做一个调查。

调查不可过于详细,死者为大,他更不会愚蠢到去问询死者的家人。不过,调查起来其实是很简单的。

他们是一所学校的,学校规定学生必须住在校内。即便卜凡违反校规偷偷住在外面,曾经也该有室友的。他从他的室友那里,应该能问到不少事情。

不过,他不需要问太多。他只是想通过其他人的话,证实自己的推测。

他找到了文学院的宿舍楼,又在宿管那里查到了卜凡生前的宿舍。

他敲了宿舍的门,是一个短发青年开的门,看着陈小白,有些精神不振地问道:“你找......”

陈小白在来之前已经想好了理由,回道:“我是卜凡的朋友!”

“哦哦,请进吧!”

陈小白这就进了他们的宿舍。他在进去的时候,几眼便将宿舍整个瞧了一遍。宿舍里还有俩人,也是无精打采,大概都在为卜凡的事情苦恼。

四张床有一张床已经空了,大概就是卜凡的床位。

领他进来的青年搬了张椅子让陈小白坐下,有很客气地给他倒了一杯水,倒水的时候  说道:“卜凡家里人昨天已经来过了,把他的东西都收拾了!”

“嗯!”

陈小白点点头,这样他们会以为他是知道这件事。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做!”陈小白说。

短发青年也叹了口气,道:“我也没想到,其实......”

他没把话说完,另外两人也只是摇头,不愿意多说。

陈小白皱着眉头作思索状,过了一会才问道:“我来,其实就是问问卜凡和一个女孩的事。”

“你说杜莉?”短发青年接话道,“两人之前谈的挺好的,天天腻在一起,后来因为杜莉认识了个高富帅,就把他甩掉了!其实,我也觉得这事和杜莉有抹不开的关系!”

陈小白点点头,他猜的没错,那个叫杜莉的女孩果然是卜凡自杀的诱因。

没等他再问,卜凡的另一位室友便接话道:“也不能全怪人家杜莉,卜凡这性格,杜莉也不好受!”

他从这话里听出了另外的线索,便问道:“卜凡怎么了?”

“你不知道吗?”那人还想接着说,但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道:“算了,人都没了,不提了!”

陈小白才不愿放弃这样的线索,便追问道:“能拜托跟我说说吗?我和卜凡有好些日子没见过了,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那人很为难,想了想,看向他的两位室友,还是把话说了出来:“坦白讲,卜凡的性格应该是人格有些奇怪!其实本来也是好好的,自从经历了‘考神’那件事后,我们三个都不太敢招惹他!”

短发青年点点头,接着把话说完了:“‘考神’是我们养的有一条狗,算是半条名犬,我们一千多块买的。考神考神,逢考必过嘛!我们养了它有半年,最后这家伙太大,吃太多,实在养不起,就商量着把他卖给别人,或者干脆送给别人!当然是让别人好好养着它!可卜凡就是不答应!”

短发青年说着,从口袋里摸了包烟,刚要点上,就被他的室友喝止住,不许他在宿舍抽烟。

他便用手指夹着烟,接着讲到:“本来也没什么,我们打算好好和他商量的!可是,有天下午,我们三个下课回来,却看见他将‘考神’给杀了!那个惨状我现在还记得,就跟噩梦一样,实在不现实!你不知道,他,卜凡他把考神的血都放干了,还挖了他的内脏,说是要做成标本,这......”

他话没说完,那个一直没跟陈小白交流过的卜凡的室友便把他给喝止住:“好了,不要说了,多久的事了!”

陈小白听得直皱眉头,他在想,他的猜测是不是错了。卜凡的人格,似乎比他想的要糟糕的很多。

                                                            五

陈小白没继续待下去,因为问不出更多的东西。他觉得没了头绪,就好像要画一幅油画,怎么也不知道该在那片空白的地方先涂抹颜料。

他回到宿舍的时候,迟雨正在打游戏。因为打的不顺心,他骂声很响。

陈小白爬到床上,安静地坐着,看着雪白的墙壁发呆。

迟雨打完了游戏就趴到陈小白床前,挠了下他,说道:“小白,我心里一直有个疙瘩!”

“什么?”陈小白问。

“我觉得文梅有事瞒着我,她,可能不是个好女孩!”迟雨说道。

“你为什么会这样想?”

“你想啊,那件事,她还不是因为钱才去的,如果那个人不死,而是个花花公子,说不定她......”意思很明显了,迟雨虽没把话说完,是因为这种事好像一说出来就要成真一样。

陈小白摇了摇头,道:“你想多了!”

实际上,他觉得文梅的事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他不用多想。

“可我之前也听说过一些事,同专业的同学说的,她好像在外面被包......”

“唉!”

迟雨看起来心情很差,他挠了挠头,便也爬到床上睡觉。

傍晚的时候,迟雨的电话响了起来,是文梅打过来的。陈小白睡得迷迷糊糊,看迟雨穿上衣服慌慌张张地跑出去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很晚,迟雨才回来。外面下雨了,他被林得浑身湿透,不过他的灵魂好像也湿透了。陈小白给他拿浴巾,帮他擦了擦,又帮他倒了热水。

“你怎么了?发生了什么?”陈小白问他。

迟雨没回答他,他看起来神情沮丧之极,坐在椅子上,眼神里满是哀怨。

半晌,他才叹了口气,说道:“我猜的果然没错,她不是个干净的女孩。”

陈小白把热水端给他,不知该怎么安慰迟雨,其实他也不想安慰。

迟雨喝了口热水,骂骂咧咧:“我真是瞎了眼!”

其实刚刚文梅向他坦白了,坦白的事情,和迟雨猜的几乎一模一样。而坦白的原因,是卜凡。因为亲眼看到了那恐怖的景象,她柔弱的心底留下了阴影。每当她闭上眼,那恐怖的一幕,就会像幻灯片一样,在她的脑海里反复播放。

她觉得,那是噩梦,也是惩罚。她自认为不是个好女孩,所以相信是上天故意捉弄她。更可怕的是,她和卜凡接过吻,甚至心动过。还有什么,比被一个恐怖的死人占据心底更可怕的事情吗?

陈小白不清楚文梅那边的状况,却有些不齿迟雨的言行。

“你没必要骂骂咧咧,即便她不是个好女孩,你也不该骂!”陈小白道。

“这时候了你还替她说话?”迟雨质问道。

陈小白轻轻地冷笑了一声,道:“当初你是知道的吧,班里都那么传她,你不可能不知道!我也记得你说过,只是想和她玩玩,不会当真,现在这个样子,不是有点惺惺作态吗?”

“你!”迟雨盯着他,像盯着一只就要被他叉死的鱼,“你以为你能一针见血所以很骄傲吗?”

陈小白笑了笑:“没有,我只是没你那么假!”

迟雨气愤地摔了杯子。外面下着雨,不然他不会在宿舍待着。他爬到床上,蒙着被子睡了。

这不是他们两个第一次吵架。换做任何人,有一个像陈小白这样的室友,也免不了会吵架的。

陈小白一直这样,对于虚伪的人际关系异常排斥。他们班里有个班委人缘很好,走在路上会遇到好多熟人。有时候遇到陈小白,会跟他打招呼,寒暄几句。

几次之后,陈小白就‘批评’了他:“你没必要跟我打招呼,我们并不熟,你也不必费工夫讨好我,我觉得我永远不会和你这样的人成为朋友的!”

迟雨算是陈小白在大学里最好的朋友了。

                                                  六

后来,迟雨和陈小白当然还是朋友,不过迟雨和文梅连朋友都不是了。陈小白为了真相还特地去拜访了卜凡的前女友杜莉,是拜访,很礼貌的那种。

结果,杜莉根本不是因为喜欢上了什么高富帅才离开卜凡,因为卜凡总是喜欢在自己身上划开血口子,然后兴高采烈地给她看自己的伤口,她实在受不了才离开的。

卜凡的死,虽然让她很伤心,但也让她解脱,她很快就从这段感情里走了出来。至于原因,可以这么说,长期的煎熬需要一种剧痛来终结。

还记得陈小白当时的猜测吧,他以为卜凡是为了让杜莉永远地记住他,结果却是相反的。这是不是卜凡刻意而为的呢?他的人格的确是变态的,但毫无疑问是爱杜莉的。

原来死亡是能掀起波澜的,不过就和吵架的程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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